村级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9篇

时间:2023-05-20 08:50:05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村级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

  

  【XX县村级光伏扶贫公益性岗位管理实施方案】

  XX县村级光伏扶贫公益性岗位管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村级光伏扶贫公益性岗位规范管理的政策精神,进一步加强村级光伏扶贫公益性岗位规范管理工作,切实发挥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增加群众收入和壮大村集体经济方面的积极作用,实现村级光伏电站收益的合理化分配,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效,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应对新冠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村级光伏扶贫公益岗位增加群众收入作用。强化岗位规范管理,依据“按需设岗、以岗定人、科学合理、总量控制”的原则,合理有序设置公益岗位。强化工作措施,靠实工作责任,确保村级光伏扶贫公益岗位助力群众就业增收,巩固脱贫攻坚成效。

  二、基本原则

  (一)按需设岗。保证现有XX名村级光伏扶贫公益性岗位电站管护员现有管理机制稳定不变的基础上,根据村内公益性事业实际务工需求,设置村级道路维护员、乡村保洁员、乡村绿化员、水电保障员、照料护理员、公益设施管护员、/5公共安全管理员等类别的公益岗位。各村根据到村光伏收益资金总量及分配使用计划,按村内实际需求合理确定光伏扶贫公益性岗位类别和数量。在本乡镇内可根据各村岗位实际需求和符合岗位要求人数的实际情况,各行政村之间进行科学合理调整。

  (二)以岗定员。各乡镇负责村级光伏扶贫公益性岗位的核准和核算,科学审核上报村级光伏扶贫公益性岗位设置类别和数量,确保各村岗位不漏不重,确保聘用人员发挥最大效能。各乡镇要对各类岗位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考核,确保人员到位、任务具体、责任明确,效果明显。

  (三)统筹整合。各乡镇要依据本实施方案,按照各村光伏扶贫公益性岗位数量统筹、职责统筹、监管统筹、资金统筹的原则,制定详细的岗位考核管理制度、奖惩措施等。不滥设、虚设岗位,不与其他公益性岗位人员重复,不搞平均分配、一刀切,最大限度提高村级光伏到村收益的使用效益。

  (四)报酬控制。坚持按劳定酬,同工同酬的原则,设置的村级道路维护员、乡村保洁员、乡村绿化员、水电保障员、照料护理员、公益设施管护员、公共安全管理员等公益岗位,参照人社部门公益岗位补贴标准,根据所从事的工作合理确定用工报酬,统一乡镇之间、村之间光伏扶贫公益岗位报酬标准。村级光伏扶贫公益性岗位按照1.2万元/人.年核定报酬。

  (五)属地管理。各乡镇党委、政府负责指导本乡镇村级光

  /5伏扶贫公益性岗位人员的选聘和管理,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乡镇各村村委会具体负责村级光伏扶贫公益性岗位人员的选聘、管理、考核等工作。

  三、村级光伏扶贫公益性岗位设置类别和工作职责

  (一)公益性岗位设置类别

  各乡镇村级光伏扶贫公益性岗位主要设置村级道路维护员、乡村保洁员、乡村绿化员、水电保障员、照料护理员、公益设施管护员、公共安全管理员等类别的公益岗位。

  (二)工作职责

  1.村级道路维护员。负责本村道路日常维护和管理、路面清扫、整修及公路沿线各类堆积物清理等工作,对因洪水等自然灾害损毁道路情况及时报告并积极参与抢修。

  2.乡村保洁员。负责本村公共区域卫生的保洁、清扫和管理,督促农户及时清理自家门前垃圾,及时清理和转运村庄垃圾,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3.乡村绿化员。负责本村通村道路两侧、河渠池塘以及其他公共区域的绿化和管理,协助做好乡镇安排的绿化美化任务。

  4.水电保障员。负责本村农村饮水工程村级、社(组)级管网、入户工程的日常管理、维护和抢修工作,水务突发事件的上报和应急处置,山洪预警“户户知”工程运行管理工作。搞好河坝、灌溉渠道等其他水利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村民用电的服务和保障工作。

  5.照料护理员。负责为本村分散供养的五保、孤儿、独居老

  /5人、生活不便的残疾人等提供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服务。

  6.公益设施管护员。负责村级阵地、文化广场、乡村舞台、农家书屋、健身器材、路灯、公厕、垃圾箱等公益设施巡查管理。

  7.公共安全管理员。协助掌握本村治安动态、做好治安信息收集、反馈和群防群治等工作。协助做好本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本村房屋等建筑安全的排摸、提醒和上报,积极预防溺水事件发生。协助做好公共卫生防疫、知识宣传和疫情排查统计等工作。

  四、选聘对象条件及流程

  根据《XX县2020年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规范分配实施方案》(X扶开办函〔2020〕X号)、《XX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加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X开办发〔2020〕X号)和《XX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光伏扶贫公益性岗位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X开办发〔2020〕X号)文件精神,村级光伏电站收益分配适用范围是除XX镇XX村、XX乡XX村之外的全县XX个脱贫村村集体和XX个村级光伏电站关联的XXXX户脱贫户。受益对象可适当延伸至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

  (一)村级光伏扶贫公益性岗位选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村级光伏电站关联的XXXX户脱贫户;

  2.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

  3.选聘者的身体状况能胜任岗位要求;

  4.男65周岁以下,女60周岁以下;

  /55.1户只能选聘1人,不能与“八大员”等其他公益岗位重岗选聘;

  6.五保户、一二类低保户、已实施易地搬迁进城进镇安置的农户劳动力不能选聘,村干部及家庭成员不能选聘。

  (二)村级光伏扶贫公益性岗位选聘程序:

  1.公告。乡镇人民政府在确权村发布公益性岗位人员选聘公告,公告应当包括选聘资格条件、名额,选聘范围、程序、方式,岗位职责、岗位报酬,报名方式和需要提交的个人资料等。

  2.申报。符合条件的农户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通过村委会向乡镇提交相关材料。

  3.审核。根据申报材料和选聘条件,乡镇组织进行审核,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4.公示。乡镇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村内张榜公示,公布举报电话,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公示期不少于10天。

  5.聘用。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

  聘用人员确定后,各乡镇要按岗位类别组织岗前培训,掌握岗位所需基本规范和技能,熟悉岗位工作标准和相关要求。脱贫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应参与公益岗位人员聘用议事讨论,加强指导。

  五、资金

  /5

篇二:村级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篇三:村级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

  

  村级公益性岗位职责制度村级公益性岗位

  村级公益性岗位职责制度村级公益性岗位

  按照《贵定县开发村级公益性岗位工作实施方案》、《贵定县贫困劳动力就业扶贫专岗工作实施方案》、《贵定县贫困劳动力就业援助专岗工作实施方案》、《贵定县村级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等文件,为强化人员岗位管理,确保工作职责落实到位,特制定新巴镇村级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

  一、公益性岗位总职责

  所有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参与本村保洁工作,积极参与乡

  村振兴建设,并服从本村村支两委以及组长安排。

  二、具体岗位职责

  1.就业信息采集员:对安置点内人员务工信息进行了解、掌握,向本安置点就业服务站提供相关人员的就业信息情况,动态跟踪、及时汇报。

  2.保洁员:从事本村寨公共区域的废弃物清除、垃圾清理、环境保护,爱卫宣传等服务工作。

  3.保绿员:熟悉本村寨的公共绿化带,掌握绿化管理基本知识,提高绿化养护技能,清理杂草、杂物,适时修剪。经常巡视公共绿化

  带,特别是移民安置点,制止在绿化带上践踏、倾倒垃圾或用树干晾晒东西等,保持绿化带的整洁、美观。

  4.公共设施管理员:负责本村寨公共设施养护、管理工作。

  5.治安巡逻员:负责本村寨公共设施及重要工程的安全防范,定时和不定时开展巡逻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闲杂人员和可疑人员的排查工作,做好防盗窃、防流氓、防涉黑和防涉恶等工作。

  6.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看护员:掌握本村寨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的基本情况,定期和不定期走访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家庭,关心他们的生产生活情况,对解决不了的突发事件,及时向村委或下沉干部报告。

  7.防灾防火安全员:掌握本村寨地质灾害隐患区、森林区以及易燃房屋点,实行每周巡查制,将事故隐患控制在萌芽状态。协助林业、安监等部门做好安全防范和张贴标语标识等宣传工作。

  8.民风民俗(滥办酒席)监督员:了解本村寨的民风民俗,协助整治滥办酒席歪风,改变村民树新风意识。经常巡查本村寨居民动向,发现有搬家酒、满月酒、状元酒、生日酒、包坟酒、立碑酒等政府明令禁止办酒席的要立马制止,若制止不了的,及时报告村委会或下沉干部。

  9.宣传员:全面掌握本村寨每户人家的居住地,对县、镇提供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品,要及时逐家逐户进行发放,确保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宣传到位。

  10.调解员:对本村寨家庭人员之间、邻里之间有不当口角言语或发生矛盾纠纷时,及时予以制止和调和,对解决和制止不了的,及时报告村委会。

  11.卫生消杀员:协助村医开展卫生防疫消杀、卫生健康宣传、爱国卫生协管等工作。

  A、协助开展村环境卫生整洁工作;督促农户保持环境整洁,做好家庭生活垃圾转运处理。

  B、落实当地安排的除“四害”相关工作;协助村医指导农户开展除“四害”工作。

  C、参与本村农村卫生厕所改造新建工作。

  D、协助村医向农户宣传健康卫生知识以及常见预防食物中毒知识。

  E、必要时在村医指导下开展环境卫生防疫消毒工作。

  保洁员岗位每月至少工作15次,其他岗位工作实行常态化。

  二、日常管理

  村委会是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日常管理的责任主体,明确1名村常任干部负责管理工作,每月做好工作安排和日常人员的管理督促

  工作,使其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并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责任人员要加强平时巡查和管理,村支两委要加强统一领导和监督,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镇政府负有对公益岗位人员管理工作的领导监督责任,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各村对在岗的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不定期检查,每月至少检查1次,并实行亮分制度进行评比,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对在岗的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对出现弄虚作假、人岗分离的,一经查实,将追究各村支书、主任的责任。

  三、退出机制

  对村级公益性岗位及上岗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

  1.出现以下情况各村及时解除协议,并将解除协议的情况说明报新巴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由新巴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报县人社部门备案,同时停止发放岗位补贴:

  (1)达到控制年龄或者死亡的;

  (2)因身体健康状况或者不适应岗位职责等原因而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3)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4)不履行公益性岗位职责且不服从管理的;

  (5)入学、服兵役、转入城镇、移居境外的;

  (6)有违法行为的;

  (7)因政策调整需要减少或取消村级公益岗位的;

  (8)经组织认定的其他情形。

  2.实行补岗办法。公益性岗位出现空缺时,上报新巴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并报县人社部门备案后可以补岗。

  四、纪律要求

  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及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工作是一项重大就业脱贫措施,群众受益,群众关注,凡不按本办法开展工作的村支两委人员,出现安置对象不符合条件,暗箱操作、简化程序、优亲厚友等违反聘用程序,不严格日常管理和监督造成公益岗位人员作用发挥差,将上报镇纪委予以通报,严肃问责追责,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

  村级公益性岗位职责制度村级公益性岗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村级扶贫公益性岗位(以下简称公益性岗位)规范与管理,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在安置农村贫困人口增收脱贫中的积极作用,根据《河南省转移就业脱贫实施方案》(豫办〔2016〕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设置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置原则。岗位开发设置遵循因事设岗、以岗定

  人、因岗定责、总量控制的原则,结合本地贫困人员就业需求和村集体经济资产收益等实际,合理确定公益性岗位的种类、数量及用工形式。

  (二)坚持精准帮扶原则。从事公益性岗位的人员必须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评选的边缘户和家庭困难的低保户。一个户至多聘用一人到公益性岗位工作。外出务工的贫困人员不得参与公益性岗位竞聘。

  (三)坚持自愿公开原则。尊重农民意愿,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公开、公平、公正选拔聘用。

  (四)坚持统一管理原则。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县督查、乡统一管理、村用、村监督”的形式,原则上不跨村聘用。

  二、实施对象

  为建档立卡系统内有劳动能力和弱劳动能力的就业意愿、外出就业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边缘户和家庭困难的低保户。重点面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三、聘用程序

  (一)岗位设置。行政村根据各自用人需求和资金状况,提出岗位设置申请,经各乡镇(办事处)批准后,按照发布公告—申报—审核—评定—公示—聘用—备案的程序实施。

  (二)选聘程序

  1.公告。行政村在符合条件的村组,且村民活动较集中的醒目位置张贴选聘公告。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选聘资格条件、名额。

  (2)选聘范围、程序、方式。

  (3)岗位职责及报酬。

  (4)报名方式和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5)其他相关事项。

  2.申报。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向村委会申报,提交相关资料。

  3.审核。根据申报材料和选聘条件,村委会经过民主评议,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

  4.评定。乡镇政府对行政村审核上报的人员进行研究,确定拟聘人员。乡镇政府对拟聘人员名单在乡镇进行张榜公示,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期不少于

  10天。

  5.聘用。按照“县督查、乡管、村用、村监督”的管理机制,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行政村与其签订聘用协议。

  6.备案。聘用人员花名册及聘用协议报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人社局备案。

  7.岗前培训及安排上岗。聘用人员确定后,乡镇(办事处)和行政村要按岗位类别组织岗前培训,使其掌握岗位所需的基本规范和技能,熟悉岗位工作标准和相关要求,并及时安排上岗开展工作。

  四、薪酬待遇及发放

  岗位工资待遇实行差异化分配。原则上按岗位性质及劳动力情况,发放岗位工资。有劳动能力,工作量大的,每月工资不低于500元;弱劳动力,工作量较小的,每月工资不低于200元。岗位工资来源于县财政投入的村集体经济收入。

  岗位工资原则上由乡镇或者行政村直接拨付至公益性岗位人员一卡通。确需直接发放现金的,由行政村向乡镇提出申请,乡镇批复同意后,村两委组织村监委、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等参与发放,由公益性岗位人员本人签字,并留有影像资料存档。

  五、考核管理

  (一)建立考核管理机制。各乡镇(办事处)和行政村要制定具体的考核管理办法,对所有聘用人员实行台账管理,切实加强对聘用人员的考核管理。具体考核工作由所在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负责。聘用人员的考核结果作为核发岗位补贴的依据。

  (二)签订聘用协议。行政村要与聘用人员签订《村级村级扶贫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协议》,聘用协议实行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后考核合格,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要为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不符合参加工伤保险条件的,可购买相应的商业保险,所需费用由村集体经济收入承担。

  (三)加强考核评价。考核实行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履行岗位职责、遵守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等情况。凡平时考核或年终考核不合格人员,行政村向乡镇(办事处)提出建议,经审核后,取消其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协议,并停发岗位补贴。

  (四)聘用人员退出机制。有以下情形的,应退出公益性岗位:1.入学、服兵役、转入城镇、户籍迁出或移居本村之外的;2刑事犯罪的;3.终止就业需求的;4.不履行岗位职责的;5.由他人顶替上岗的;6.通过其他渠道已实现就业的;7.其他不适合继续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的情形。凡有人员退出时,行政村应在当月月底前报告乡镇政府,停止发放岗位补贴。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出现空岗时,用行政村汇报乡镇政府同意后,可按规定程序予以补充。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人社局主要做好公益性岗位指导和督促检查,各乡镇(办事处)和行政村是扶

  贫公益性岗位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并负责任务的具体落实。

  (二)加强监督管理。乡镇(办事处)和行政村要对选聘过程中公告、公示等环节的工作通过拍照、摄影等方式,做好记实留存。要对选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反映的有关选聘问题,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核实、查处。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乡镇(办事处)要加强聘用人员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对日常管理、聘用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公益性岗位设置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

  (三)严肃工作纪律。乡镇(办事处)、行政村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政策规定和程序办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确保把这项为民实事办实、办好。对优亲厚友、暗箱操作以及虚报、谎报、套取资金等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严禁无劳动能力人员从事公益性岗位,严禁外出务工人员从事公益性岗位。岗位补贴资金坚持专款专用、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自觉接受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村级公益性岗位职责制度村级公益性岗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落实好再就业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的社会效能,根据上级相关政策,制定

  本制度。

  一、执行范围:

  滨海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

  二、公益性岗位考勤管理制度(全勤为22天):

  (一)病假制度

  1、公益性岗位人员因病必须治疗和休病假3天以上(含3天),需出示医院证明,经科室负责人及分管主任签署意见,主管领导审批后,方能休病假。请病假一年内请假时间不超过3个月,若有特殊情况的,请假时间不能超过半年;在病假期间确实不能坚持工作的,用工单位可根据规定退回劳务派遣组织。

  2、病假审批程序:公岗人员请病假15天(含15天)以下,除需定期出据医院证明,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报告,由社区领导批准签字盖章后,随考勤劳动就业局。休病假15天(含15天)以上,除需定期出据医院证明,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报告,由社区领导批准签字盖章后,报就业局审批备案。

  3、病假工资待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有医院诊断证明书的,每休息一天扣20%的工资,依此类推。

  (二)事假制度

  1、事假审批程序:公岗人员请事假三天以下,本人写出书面请假

  申请报告,由社区分管领导签署意见,随考勤报劳动就业局。

  2、事假工资待遇:公岗人员请事假,工资按实际天数扣款。事假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3、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一天工资,累计旷工14天,按开除处理。

  三、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奖惩办法:

  (一)社区每年度向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可以不在续签订下一年劳动合同,对考核合格者的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二)对在公益性岗位上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表现突出的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经考核,由社区进行表彰奖励。

  (三)对于录用的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凡是连续15日或年累计30日不上岗工作,拒绝上岗安排的,我们社区可以突出申请解除聘用合同,并报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备案。

  (四)、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遵循劳动保障所制定的管理办法进行统一管理,统一分配工作,以便在社区内更好地开展工作。

  公益性岗位本着以事定岗、以岗设人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区劳动就业局实施具体检查管理。

  四、考勤纪律

  1、工作作息时间为:上班:早7:00时-8.30下午:5点-6点(北京时间)

  公岗工作人员必须做到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2、社区有专人负责考勤,考勤员应以身作则,秉公办事,如实记载。

  五、具体要求

  社区要组织公岗人员认真学习本通知,并严格执行本通知的有关规章制度。

  本规定自20xx年1月10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篇四:村级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

  

  镇村级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镇村级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加大就业扶贫力度,推进脱贫人口及边缘人口就业,切实激发内生动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加大扶贫扶志工作力度,为脱贫人口及边缘人口设立力所能及的工作岗位,让脱贫群众及边缘群众有岗位、有事做、有收入,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稳定脱贫成果。

  二、基本原则

  (一)按需设岗、人岗相适原则。各村结合实际情况,对有劳和弱劳动能力脱贫人口及边缘人口开发岗位要做到应开尽开。根据公共设施、公共服务建设发展现状,兼顾脱贫群众身体条件、技能、知识水平,科学合理设置村级扶贫公益性岗位,杜绝无劳动能力上岗、长期不上岗、找人顶替上岗等情况,一人多岗、多人一岗的应明确岗位职责、时间及工作区域,要确保脱贫人口自身能够履行岗位工作职责。

  (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坚持属地开发、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基本原则,各村具体负责岗位的开发、使用、管理,确保做到谁开发谁负责。

  (三)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原则。各村建立健全村级扶贫公益性岗位管理机制及工作流程,明确开发、招聘、使用、管理、退出等各环节责任主体,组织落实好岗位申请、审批、公示制度,加强日常出勤考核和管理工作,履行用工管理主体责任,定期开展考核评价,同时按照岗位类型建立工作台账。

  (四)动态调整、扶贫扶志原则。对新增有劳、弱劳人口及时

  安排岗位,对考核不达标或不能履行工作职责的取消参加村级扶贫公益性岗位资格,切实发挥村级扶贫公益性岗位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农村的作用,激发脱贫群众内生动力,形成勤劳致富的良好风气。

  三、实施范围及对象

  全镇有劳动能力和弱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

  四、资金来源

  村级扶贫公益性岗位奖补资金来源为各级扶贫产业项目收益资金。

  五、岗位类型及职责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各村实际情况,设置以下岗位:治安协管员、环卫保洁员、环保监督员、村级事务协理员、护林员、沟河塘看护员、政策宣传员、护路员及其他根据工作需要的就业岗位,具体职责如下:

  1.治安协管员。每天到指定的区域地段进行治安巡逻,摸排违法犯罪线索并及时向村干部、公安机关报告。

  2.环卫保洁员。负责村屯内外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将收集的垃圾实行定点堆放,及时存入垃圾池或垃圾箱,并实行巡回保洁。

  3.环保监督员。负责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秸杆焚烧、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企业污染行为,监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环境保护工作。

  4.村级事务协理员。协助村干部处理一些简单的村级事务和基础性工作。

  5.护林员。协助镇政府、村民委员会和林业部门开展森林防火的宣传工作,坚持定期巡山,做好巡护日记,制止各类违章用火、乱砍滥伐、毁林开荒、乱占林地和放牧等行为,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6.沟河塘看护员。配合基层河长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巡查时发现河道异常情况,以及电鱼、设置鱼网等占用河道等违法行为,要及

  时制止并报告基层河长。

  7.政策宣传员。做好扶贫开发及乡村振兴等各项政策和普法宣传、正能量输送,提高政策知晓率、增强法制观念。

  8.护路员。负责保持道路畅通、安全,及时清除路面堆积物,发现有路面破损、塌方或水毁等造成的安全隐患时,及时报告村干部。

  9.其他岗位。村级根据实际情况及工作需要开发的其他岗位,需要明确工作职责,报镇扶贫办及市扶贫办审核通过后开发。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标准。各村要按照各岗位工作职责严格制定工作标准,明确工作内容、工作质量、工作时间、工作区域,要按照工作岗位、工作量等合理设置岗位工资。

  (二)强化监管。各村要加大管理力度,严格监督检查各村公益岗开发管理情况,并对村级扶贫公益性岗位履职尽责情况认真管理、严格考核,镇扶贫办将对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纳入年终考核。

  (三)公开公示。各村要严格按照《蛟河市扶贫产业项目收益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对村级扶贫公益性岗位奖补资金进行分配。同时,要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制度,对村级扶贫公益性岗开发相关材料及时进行公示,并将影像、图片等材料整理归档,确保村级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公平、公正、公开。

  (四)强化培训,保障安全

  各村要定期开展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确保脱贫人口及边缘人口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同时,根据需要可为参与岗位人员办理人身意外险,确保人身安全。

篇五:村级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

  

  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实施方案

  为了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在促进就业、助力脱贫中的积极作用,近年来,县人社局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要求,在县、镇、村、组四级累计开发公益性岗位五大类,极大地提升了我县就业扶贫成效。但随着岗位的逐年增加和从业人员结构的日趋复杂,在公益性岗位管理中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为了进一步推进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有序、健康发展,根据《X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X人社发〔X〕13X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X年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岗位开发设置

  公益性岗位是以实现公共利益为核心、以扩大就业困难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为目的,由政府设置的非营利性公共管理和社会公益性服务岗位。全县公益性岗位开发主要包括城镇公益性岗位(正常公益性岗位)、特设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就业扶贫信息员公益性岗位、村民小组公益性岗位、公益专岗等5类。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

  1、开发范围:县直相关部门(单位)、各镇(办)机关大院及由各镇(办)建设的集中安置移民小区,主要从事保洁、X等工勤保障和公共服务岗位。

  2、安置对象: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劳动力,对X年度在岗聘用未到期的贫困劳动力优先续聘。

  3、岗位设置:各单位据实开发,实行总量控制。县直相关部门不超过3个;镇(办)机关院内不超过5个,镇(办)移民小区岗位按各小区入住总人口的1‰设置,每个移民小区最多不超过5个。

  (二)特设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

  1、开发范围:脱贫攻坚期间,在全县69个贫困村(社区)特设的公益性岗位,主要从事农村孤寡老人及留守儿童看护、治安联防协管、绿化保洁、农村互助幸福院和驻村工作队后勤保障服务等公共服务工作。

  2、安置对象:主要为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三无”贫困劳动力。

  3、岗位设置:贫困村不超过2个,贫困社区不超过3个,贫困村(社区)以X年政策出台时界定的为准。

  (三)就业扶贫信息员。

  1、开发范围:在全县121个行政村(农村社区)设立的公益性岗位,主要从事就业扶贫、转移就业、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劳动监察等人社业务。

  2、安置对象:贫困劳动力;除村(社区)支书、主任以外的村(社区)三委会成员。

  3、岗位设置:每个村(社区)1个。

  (四)村民小组公益性岗位。

  1、开发范围:脱贫攻坚期间,在全县121个行政村(农村社区)各村民小组开发的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主要从事本组村庄、河道、道路卫生保洁等环境整治工作。

  2、安置对象:聘用对象为本组(村)未脱贫“三无”贫困劳动力,对X年底已脱贫仍在岗人员,可继续聘用;对X年新聘用人员必须为X年底未脱贫贫困劳动力。

  3、岗位设置:每个村民小组1个,如果本组聘用不到符合条件人员,可空岗。

  (五)公益专岗。

  1、开发范围:在脱贫攻坚期间,全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财政拨款的社会组织开发的编制外新增或腾退的服务性、辅助性岗位。

  2、安置对象:贫困劳动力,工资由用人单位负担。

  3、岗位设置:根据当年省市县公益专岗任务计划下达。

  二、规范岗位指标申报

  公益性岗位开发实行申报制度,各镇(办)、各单位按照“因事设岗、以岗定人、按需定员、满负荷工作”的原则,根据城镇公益性岗位、特设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就业扶贫信息员、村民小组公益性岗位、公益专岗5类岗位的开发要求,结合本地(单位)实际,制定年度公益性岗位计划,向县人社局提出公益性岗位设立申请,其中,各镇(办)移民小区申请设立城镇公益性岗位的,需附移民小区入住人口数量及相关佐证资料。各用人单位务于12月30日前,将X年拟开发利用的公益性岗位计划(《X县X年度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表》附件)报县人社局(联系人:就业股段玲,联系电话:637X),县人社局依据《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审定后,下达年度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逾期不申报的,取消X年公益性岗位指标计划。

  三、加强考核管理

  1、人员聘用上岗。各镇(办)、各单位根据县人社局审核确定的岗位开发计划,发布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积极推荐和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到用人单位报名,用人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按照择优聘用的原则组织招聘,拟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聘用人员,签定书面聘用合

  同(一式四份),报县就业管理局(县就业扶贫办)备案并组织人员上岗。

  2、严格空岗补员。公益性岗位实行动态管理,公益性岗位出现空缺后,各用人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空岗情况书面上报县就业管理局,县就业管理局及时停发岗位补贴。空缺岗位按岗位条件和招聘程序予以补充,经县就业管理局审核、县人社局审定后,于每季度末前确定聘用人员,聘用人员从下一季度初第一个月1日起上岗。

  3、及时拨付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仍按原标准执行,实行按季度申报、拨付,各用人单位务必于每季度第一个月5号前,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X民小组公益岗位补贴申报表必须有村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将上季度岗位补贴名单及相关材料以正式文件报县就业管理局审核,经县人社局研究后拨付补贴资金。对于公益性岗位人员未工作满一个季度的,不予兑现岗位补贴。各用人单位在补贴资金到账后,务必于7个工作日内通过一卡通将补贴发放到人,并及时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告知公益性岗位人员。

  4、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用人单位是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用人主体,负责安排岗位人员具体工作,在做好日常考勤的基础上,建立检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在岗情况及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各用人单

  位要通过设立监督举报电话、责任公示牌等方法,接受群众监督。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按照《X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X财办社〔X〕5X号)文件执行;特设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就业扶贫信息员公益性岗位管理按照《X县特设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X人社发〔X〕2X号)文件执行;村民小组公益性岗位管理按照《X县村民小组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X人社发〔X〕1X号)文件执行;公益专岗管理按照《X省就业扶贫公益专岗管理暂行办法》(X脱贫发〔X〕X号)文件执行。

  5、加强监督检查。县人社局、县就业管理局(县就业扶贫办),采取电话抽查、明查暗访、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定期、不定期抽查检查,加强对用人单位岗位使用、待遇落实等情况的检查监督。

  四、几点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用人单位要切实高度重视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各类公益性岗位申报审核、日常监管、业务培训、岗位补贴兑现,要通过管理和培训,引导从业人员珍惜岗位,充分调动从业人员的积极性,严禁各镇(办)、各村(社区)随意更换公益岗位人员,确保公益性岗位人员队伍稳定。

  2、加强资金管理。公益性岗位补贴是就业专项资金,各用人单位要加强资金管理使用,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自觉接受人社、财政、审计和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3、严格奖惩措施。将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管理工作与年度评优评先、目标责任考核、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分配相挂钩。实施责任追究,坚决杜绝“优亲厚友”和“人情安置”等问题,对在公益性岗位招聘上岗工作出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政策获取上岗资格等情况,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经查实,取消上岗资格和岗位指标,追回全部违规所得资金;情节严重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移交纪委监委处理,严肃追究有关当事人及所在单位的责任。

  4、以往出台的公益性岗位政策文件继续有效,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篇六:村级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

  

  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X市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区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区政办函〔X〕30号)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就业扶贫工作,打赢脱贫攻坚战,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X年全乡完成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10个,帮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特别是无法实现转移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努力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

  二、工作原则

  (一)区级统筹,乡级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由区人民政府统筹组织,乡政府具体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扶贫办联合做出开发计划,报区人民政府同意后下达乡政府。乡政府要着眼于支持脱贫攻坚,对乡本级或所辖行政村合理开发岗位,安排符合条件、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并坚持“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用人原则。

  (二)就地就近,方便群众。乡村公益性岗位以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为对象,坚持就近就地就业原则,尽量在本村或附近村安置就业。

  (三)程序简捷,公平公开。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要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杜绝“优亲厚

  友,人情安置”等问题。同时应优先分配当年预脱贫的贫困村岗位开发数量,充分发挥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助力脱贫攻坚作用。

  三、乡村公益性岗位定义和安置对象

  (一)乡村公益性岗位界定。乡村公益性岗位是指由区人民政府统筹组织、乡政府具体开发,以实现公共利益和安置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为主要目的,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非营利性社会服务岗位。包括乡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协理、乡村环境卫生清扫,社会治安协管、乡村道路简易维护、村务协理、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看护等岗位类别。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年龄在18周岁以上,男性60周岁以下,女性55周岁以下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身体健康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

  四、乡村公益性岗位的使用期限及岗位补贴标准

  我区乡村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使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岗位补贴为每月380元(未含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五、工作程序

  (一)摸清基础信息。由乡对本辖区内有就业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摸清辖区内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需求,掌握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准确对接岗位类型、岗位数量、岗位条件,为制定岗位开发计划提供准确依据。

  (二)下达岗位计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扶贫办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做出具体开发工作方案报区政府同意后,及时将岗位开发数下达至乡。

  (三)发布岗位信息。乡在收到岗位开发计划后,结合本地实际发布用工信息和遴选条件。乡、行政村及驻村工作队要积极配合,采取张榜公布、入户宣传等形式,及时向群众进行宣传、推介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数量、招用条件、报名方式等情况。

  (四)公开报名遴选。乡要做好进村入户动员,组织符合条件、有劳动能力的群众积极参加乡村公益性岗位招用报名。乡牵头负责、所辖行政村配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扶贫办监督指导,按照规定进行遴选,并由所属行政村对遴选结果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的评议监督。

  (五)安排上岗就业。乡村公益性岗位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乡组织办理服务协议签订手续,由行政村与岗位人员签订服务协议,安排上岗,用工期限一般不低于一年,最长时间不超过三年,并为其购买20元/月·人的商业意外伤害保险。

  (六)拨付岗位补贴。每月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乡上报的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数情况表统计汇总后向区财政局申请划拨当月的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商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区财政局核实后将当月的补贴资金统一拨付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再将岗位补贴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通过金融机构分别直接拨付公益性岗位人员个人账户和相应的保险公司。

  六、岗位开发和安置程序

  (一)用人计划的申请及审批。由各村委根据本村实际及乡分配的乡村公益性岗位数量,填写《X区乡村公益性岗位用人计划申请表》(附件一)一式两份,交乡社保中心,乡社保中心按照本方案要求进行初审合格后,报乡以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二)岗位申请及初审。各村委根据乡政府、区人社部门审批的《岗位用人申请计划表》,组织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填写《X区乡村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连同《乡村岗位就业需提供的材料清单》所需提供的材料,报乡社保中心,乡社保中心接到行政村村委申报岗位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对所申报材料进行核实,核实其岗位的真实性,核实其乡村公益性岗位是否符合本方案里所指的岗位,核实安置对象是否是具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杜绝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用于经营性工作。

  (三)岗位审批。经乡社保中心初审、乡政府复审,报区人社部门审批同意,再由乡社保中心公示无异议后,由乡政府将确定的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安置到各行政村相应的岗位工作,同时将上岗名单报区人社部门备案。

  (四)签订岗位服务协议。由村委会与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乡村公益性岗位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聘用协议书一式三份,村委会、公益性岗位人员各执一份,报一份乡社保中心备案。服务协议一年一签,期限一般不低于一年,最长时间不超过三年。

  (五)岗位管理。乡政府及其行政村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落实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的各项要求,每月按时如实上报本辖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情况,对发生造假申领、侵占挪用补贴资金的行为,将予以追回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村委会必须解除(或终止)聘用协议,通过乡社保中心向乡政府和区人社部门报告,停止发放补贴,并追回已违规发放的补贴。1.冒名顶替。办理上岗手续后,由他人冒名顶替上岗的。2.虚设岗位。虚设岗位聘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但实际未上岗的。3.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转移就业的。4.确实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5.无故旷工累计五天及以上的。6.严重违反乡和村委会管理制度的。7.有违法违纪行为的。8.死亡或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的。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促进就业作为服务全区脱贫攻坚大局的重要举措,按照工作分工,切实担负起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责任,形成实名服务,动态监管的工作机制,扶持贫困家庭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

  (二)规范岗位管理。村委会可根据实际灵活安排岗位人员工作时间,主要考核岗位人员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本方案所提乡村公益性岗位作为一种特殊帮扶手段,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工发生纠纷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乡如有工作需要、财力保障,也可指导用工

  方依法与岗位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发放工资待遇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加强监督考核。各相关部门要对岗位人员在岗情况和补贴申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虚报冒领、骗取相关补贴的个人和单位,除收回岗位指标、追回补贴资金外,还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及所在单位责任。同时,为掌握全区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情况,乡于每月后10个工作日内将本辖区内岗位开发情况上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篇七:村级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

  

  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社区公益性岗位的开发,推进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促进社区和谐,按照国家及省市县关于下岗职工再就业精神和政策要求,制定本年度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社区为目标,采取政府出资购买公益性岗位,解决大龄就业困难群体就业问题,逐步建立起就业援助的长效机制,为整合社区资源、凝聚建设合力、促进社区和谐、维护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环境。

  二、岗位设置与职责

  1、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工作职责:①负责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管理工作及《再就业优惠证》的核发工作。②负责组织辖区内下岗职工在社区内实现再就业。③协助抓好企业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④做好劳动保障统计调查工作。⑤负责协助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宜。

  2、社区治安联防员。工作职责:①负责深入辖区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分发职能部门的资料。②负责熟悉居民的家庭人员情况,及时掌握变动情况。③负责维护社会稳定,遇到群众上访要予以疏导劝阻,坚决杜绝“邪教”活动。④负责经常性的巡视,主动防止辖区范围的防盗、防火、防抢、防骗、防重大刑事案件的发生。⑤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通报。

  3、社区卫生协管员工作职责:①协助社区居委会主任搞好辖区环境卫生工作。②负责监督保洁员上下班,如有脱岗现象及时向居委会汇报。③负责配合城-管部门做好辖区各单位个体工商户“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④负责搞好辖区内垃圾箱周围的维护工作随时保持干净整洁。⑤负责抓好辖区内的保洁、绿化、美化和白色垃圾的处理工作。

  三、聘用范围和条件

  重点从下岗失业的“4050”人员、待安置或安置后多年未上岗的退役士兵、低保对象和零就业家庭中有劳动能力人员中聘用。所有聘用人员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身体健康、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党员、劳模、业务骨干、有突出贡献及熟悉办公自动化者优先。离退休人员不得使用本次开发的社区公益性岗位。

  四、岗位待遇

  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与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签订1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到期,根据工作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年)。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由县劳动就业局为其缴纳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开发的公益性岗位所需资金从再就业专项资金列支。

  五、选聘程序

  1、报名。申报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失业证及个人书面申请到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报名。

  2、笔试。由街道办事处组织,统一命题,集中考试。

  3、面试。

  4、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六、工作要求:

  1、要领导重视,把政策落实到位。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亲自抓,层层落实责任制,社区居委会主任要积极配合,充分体现政府对弱势群体的亲切关怀。

  2、要认真履行审核、申报程序。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居委会要深入到户,认真核实,严格把关,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严格审核,不得擅自扩大安置的对象和范围。

  3、严肃工作纪律,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居委会要将公益性岗位和名单进行公示,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监督。如有违规行为,一律不得录用。

  4、要建立严格的考核考评制度。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居委会每个季度要对录用人员进行严格的考核考评。劳动保障部门对不称职的人

  员要予以辞退。

  关于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工作实施方案[篇2]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我市积极开发环卫、园林绿化、劳动保障协管、社区保安、保洁、交通协管、治安联防协管等公益性岗位,目前已开发岗位2683个,实际到岗2349人。为进一步加强对公益性岗位队伍的"管理与监督、激励与约束,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公益性岗位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以市政府科技副市长胡海斌同志为组长,纪检、财政、审计、人社部门主要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红勇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从纪检、财政、审计、人社部门抽调。

  二、人员分工

  为明确考核职责,考核人员分成两组,对全市26个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进行全面的考核。

  第一组:

  组长:张红勇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成员:张四新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

  郝雪淘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

  纪检委、财政局、审计局各一人

  第二组:

  组

  长:

  市纪检委副书记

  副组长:田培革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成

  员:许

  睿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

  纪检委、财政局、审计局各一人

  三、考核内容

  根据《博乐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博市政办发[2017]116号)文件的规定,对各单位岗位设置、人员增减变动情况,人员招录情况、人员管理情况、公益性岗位岗位补贴、社保补

  贴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的考核。

  四、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听汇报、实地查看、人员核对、账目查看等方式进行

  五、考核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考核工作,要成立以单位一把手为组长的自查工作领导小组,指派专人对公岗情况进行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梳理,并将自查情况上报考核组。

  2.考核工作从2012年12月19日开始,12月27日前完成。

  3.各单位要及时整理好相关档案资料及支付凭证,以备考核组成员查查验、核对。

  4.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指定地点将人员组织好,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以备考核组人员进行查验、核对;凡是不到的人员均按空岗对待,一律除名。

  5.请各单位届时提交2012年全年社保缴费凭证(纸质和电子版),并按月将缴费情况进行分类。

  【关于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工作实施方案】

篇八:村级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

  

  特别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3篇

  【篇一】特别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委《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促进疫情防控期间贫困劳动力就业切实稳定贫困家庭收入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我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贫困劳动力、返乡农民工就业工作,现就开发临时性农村特岗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如下:

  一、岗位设置。

  主要面对县内各村屯、乡镇从事疫情排查、宣扬、防控和农村劳动力信息采集、就业服务,以及因疫情需要开发的特别公益性岗位。

  二、安置对象。

  因受疫情影响面临返贫风险,临时难以外出务工且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及返乡农民工,予以临时性兜底安置。

  三、计划指标。

  依据我县实际工作需要,拟提供协议期6个月,开发临时公益性岗位150人,工作时间全日制。具体指标安排在确保我县托底安置返贫风险37人中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开发15人,八个乡镇中每乡镇各开发3个指标,开发24人,八个乡镇111个行政村中每个行政村开发1人,开发111人。

  四、人员招录。

  依据“公开、公正、公正”的原则,公开开发临时公益性

  岗位聘请公告,注明岗位名称、薪酬待遇、服务期限、工作任务及要求,按规定程序组织招录。由各乡镇与录用人员签订临时特别公益性岗位人员用工协议,并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考勤相关工作。

  五、补贴待遇。

  对从事临时特别公益性岗位人员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予以岗位补贴,补贴期限6个月(20××年3月-20××年8月),所需资金由就业补助专项资金列支。全县开发的农村临时特别公益性岗位人员(全日制)依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工作突出的农村临时特别公益性岗位人员可将服务期限延迟到年底。

  六、部门职责。

  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协商机制,加强部门协调协作。人社部门会同扶贫部门做好面临返贫风险的贫困劳动力、返乡农民工实名信息、就业状况及就业意愿等状况核实;财政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做好资金的筹集运用和监督检查。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依据“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指导各乡镇做好在岗人员日常管理,制定相应的管理考勤制度。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未涉及事宜按政府常务会决断和省、市相关政策执行。

  【篇二】特别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

  一、「开车出门」留意事项

  1.外出带好口罩

  2.记得勤洗手

  3.私家车卫生清洁

  一般状况下,私家车无需消毒处理。处于空旷场所时,做好通风换气。冬天开窗通风时,需留意车内外温差大而引起感冒。

  处于地下停车场等密闭环境,建议关闭车窗,打开空调内循环方式进行通风。

  司乘人员进入公共场所返回车辆后,建议先给手擦拭消毒清洗。

  有亲友(身体健康状况不明)搭乘后,实时开窗通风。并对车内相关物体表面进行消毒,可选择合法有效的消毒剂。

  返程及复工留意事项:

  一、「返程前」的留意事项

  1.尽量延迟返程时间,假如涌现发热症状,请居家观测,不要强行出门。

  假如在发热的同时,还伴有以下三种状况之一,请实时到医院就诊。

  ?呼吸困难,有明显的胸闷气喘。

  ?曾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或疑似的患者。

  ?高龄,肥胖,或自身有高血压、心脏病等心脑肝肾基础疾病的患者。

  2.没有绝对安全的出行方式,做好防护最重要。

  无论乘坐飞机、火车、大巴还是自己开车,都存在确定的感染风险。

  3.出行前,请备好消毒产品,如免洗洗手液、消毒湿巾、肥皂。

  接触传播,是很多病毒的重要传播方式。因此,保持手部卫生很关键。

  冠状病毒不耐酸不耐碱,75%酒精也可将其杀灭,所以:出行前,请备好酒精浓度达75%的免洗洗手液、酒精消毒湿巾等。

  假如没有这些,带块肥皂也可以,需要协作充分时间的流水洗手。

  4.出行前,请备好口罩(建议至少备3个)。

  咳嗽、讲话、打喷嚏时产生的飞沫,是很多病毒的重要传播载体。而车厢、车站、服务区(假如没做好错峰安排)又可能是人流密集的地方,戴上口罩能有效隔离飞沫,预防传染。

  出门别只带一个口罩,建议多备几个,以防遇到突发事项或路程太长需要更换。

  5.出行前,请备好若干个塑料垃圾袋或保鲜袋。

  带够垃圾袋,可以在行程中封装污染物,比如把戴过的口罩单独装起来。

  6.不用带凉爽油、香油、VC和板蓝根,它们都不能预防新型冠状病毒。

  能有效灭活新型冠状病毒的物质是:75%乙醇、含氯消毒剂、氯仿等脂溶剂。

  然而,凉爽油和香油中并没有这些物质。服用VC或板蓝根更是没有充分证据证明有用。

  二、「行程中」的留意事项

  1.火车进站时面部识别,短暂的摘除口罩没关系。

  协作交通部门做好体温测量,四周有人咳嗽要保持距离,安检短期过程没关系,不用担忧。

  2.出行中,尽量隔位而坐,与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

  卫健委建议:在条件允许的状况下,返程中大家请尽量分散来坐,相互间隔出空位。在与别人讲话沟通时,请最少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2米以外会更安全。

  3.尽量不在旅途中摘下口罩吃喝。

  建议在出行前后解决好吃喝的问题。假如行程太长,实在要吃,请与咳嗽人群保持距离,速战速决,吃完替换口罩。

  4.摘口罩时,不要触碰口罩的外表面。

  口罩外表面是污染区域,触碰可能会引起感染。正确做法是:通过挂绳摘除口罩,口罩尽量不要反复运用。

  5.用过的口罩,不要径直放入包里或兜里,以免造成持续污染。

  正确做法是:将口罩由内向外折叠后,装进塑料垃圾袋或保鲜袋封口。

  6.勤洗手,不乱摸,保持手部的清洁。

  很多人常会无意识用手碰眼睛、鼻子和嘴,增加病毒感染

  的风险。

  在出行途中,时刻保持手部清洁,不四处乱摸,勤用清洁产品洗手,能有效降低风险。

  7.洗手时长不少于20秒。

  用流水和肥皂揉搓洗手,能有效清除皮肤表面的污垢和微生物,请保持至少20秒的洗手时长。

  8.假如车厢里有一贯咳嗽、打喷嚏的人,请确保他戴了口罩,并保持距离。

  假如他没有口罩,就送他一个。假如他还涌现发烧发热的症状,请马上联系乘务人员,建议可将座位空出几排安置,形成一个临时的隔离区。

  三、「到家后」的留意事项

  1.建议将外穿的鞋子放置于门外。

  或用鞋盒、鞋套将鞋子「隔离」,放在玄关,减小室内被污染的风险。

  2.建议将外穿衣物脱下,更换成家居服。

  假如你认为途中衣物污染严峻,可用75%酒精喷洒衣物,再将衣物内外翻面,挂于阳台通风。

  3.按要求摘除口罩,扔进垃圾桶,不要任意放置。

  假如你认为途中口罩污染严峻,可放入垃圾袋封口处理。

  4.处理完口罩和衣物,记得洗手消毒。

  用流水加肥皂搓手20秒钟。

  5.开窗户,家里保持5~10分钟的通风。

  开窗通风有助于更新室内空气,有效降低室内可能存在的病毒量,而且室外空气经过「稀释」,是不会把病毒带进室内的。

  6.这些人在返程后,建议居家观测几天。

  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免疫缺陷人群、儿童等人群,建议在返程后居家观测几天,如涌现体温上升并伴随呼吸困难的症状,需实时就医。

  四、「上班后」的留意事项

  1.尽量申请在家办公

  依据单位安排和现实状况,可以创新办公方式,申请在家办公、网上办公。尽量运用视频会议,少开会、少集中。

  2.少坐公交地铁

  建议步行、骑车、打车上班,假如需要乘坐公共交通,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

  3.减削乘坐电梯

  降低乘坐电梯频率,低楼层乘客可以走楼梯步行。

  4.坐电梯要戴口罩

  乘坐电梯应戴上口罩,哪怕电梯里只有你一个人。不要在乘坐电梯过程中取下口罩。在电梯里按键时,带手套或隔着纸巾、指套去触摸按键。等候电梯时站在厅门两侧,不要离厅门过近,不要面对面接触从电梯轿厢中走出的乘客。乘客走出轿厢后,按住电梯厅外按钮不让电梯关门,等待片刻再进入电梯。尽量避开与多名生疏人同

  乘电梯,时间充裕的乘客可耐烦等待下一班电梯。乘坐电梯后,实时洗手、消毒。

  5.建议错峰就餐、独自用餐

  去餐厅的途中和取餐时,全程佩戴口罩;直到吃饭前的那一刻,才摘下口罩。不要边说话边吃饭,上心致志吃饭。错峰就餐,避开扎堆就餐。独自就餐,速战速决。有条件的单位可提供盒饭,避开人群聚集。

  6.在办公室也佩戴口罩

  在和同事进行工作沟通时,保持确定距离并佩戴口罩。用酒精喷雾对办公区域进行消毒,例如门把手、电脑键盘、办公桌、椅子等。依据自身的实际状况,可酌情佩戴手套。

  【篇三】特别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切实落实XX和省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扎实做好企业有序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疫情监测,严格落实早发觉、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做到存量防扩散、增量防输入,确保企业平稳过渡,逐步复原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二、主要内容

  (一)复工时间节点

  各地各部门要监督企业坚决落实省政府关于延迟企业复工

  的通知和我市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告要求,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对春节期间连续生产,无新增返通人员,继续生产不会造成人员流淌的企业,需要报所在地政府(管委会)审核,经同意后,可以在维持原有生产规模且不新增加员工的基础上继续生产,同时需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因特别状况且已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需提前复工复产的企业,如涉及承受国家、省、市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的企业,须向所在地政府(管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市政府同意后方可复工。

  (二)企业复工标准

  企业在复工复产时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检疫查验和健康爱护措施,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复产复工:

  1、机制建立到位。企业要成立疫情防控工作组,建立疫情防控的内部责任机制,健全疫情防控管理体系,明确信息报告人,明晰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制定员工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疑似病状的应急处置措施、隔离观测措施和送医治疗等预案。

  2、员工排查到位。企业要组织对每一名员工返通前半个月内活动轨迹进行细致排查,专注填写《返通员工行程登记表和书》(详见附件1),坚决劝阻省外重点疫区的职工在疫情结束之前回厂工作,对去过重点疫区的返厂员工要排查其抵通时间,按规定完善落实企业内部医学观测、自行隔离等措施,确保其隔离观测14天并经体温测

  量正常后方可上岗。

  3、防控物资到位。企业要预备必需的防控物资,购置口罩、红外测温仪、消毒水、消毒洗手液等疫情防控物资;企业要落实隔离场所,设置有集体宿舍的企业,要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疫区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不具备条件的企业,要依据所在地政府(管委会)的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测地点。

  4、内部管理到位。企业原则上要实施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单位生产办公场所;企业要每日对全体上班人员进行入厂、入单位前体温检测,在入口处运用红外测温仪,对全部进入企业的人员开展体温探测,并按规定上报复工复产人员状况、重点监控类人员状况、员工健康状况等;企业要做好场地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及隔离区管控,复工前对工厂进行彻底消毒、复工后每天进行消毒;食堂禁止宰杀活畜禽,餐具实行消毒,留意食物安全卫生。服务人员每日岗前需要开展健康检查,测量体温并保留检测记录。

  5、宣扬教育到位。建立和落实复工上岗前个人防护知识全员培训制度,为员工预备防疫知识、宣扬手册、宣扬视频,在宣扬板、企业微信、电子大屏等开展宣扬,并组织专题培训,切实提高员工个人疫情防控意识。

  (三)复工审核流程

  各地要依据“重要出口企业、上市公司、重点制造业企业和亩均效益高企业”优先的原则,稳步推动企业复工。对企业疫情防控到位、复工人员底数清、生产物资全、订单量充分、设备检修到位、防护物资储备足、隔离区设置规范、本地员工占比大的企业予以优先安排复工。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指导服务,援济企业完善复工方案,落实防疫措施,力促早日复工。

  2月10日前,企业复工依据《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工作的通知》(苏防疫企业防控函〔2020〕2号)精神,逐级进行审批;2月10日后,拟在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项一级应急响应解除前复工的企业,要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前提下,须至少提前3日(自然日)向所在地企业防控组申请报备,各地各级企业防控组要积极援济企业完善复工手续,加快审批流程。企业申请复工的受理审核流程如下:

  1、员工人数300人以上(含300)的企业,向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防控组申请报备;员工人数300人以下的企业,向所在乡镇(街道)、园区企业防控组申请报备;

  2、企业向所在地企业防控组上报复工申请和疫情防控书(详见附件2);

  3、接到申请后一日内,企业所在地企业防控组对比“五个到位”复工标准,对企业现场和方案进行检查,符合复工标准的,批准复工。所在县(市)、区对复工程序有特别要求的按各地规范程序执行。

  (四)复工前期预备

  1、健全工作机制。拟在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项一级应急响应解除前复工的企业,须成立本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组,实施检疫查验、11健康防护、安全复工,制定本单位疫情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在响应期内常态化进行员工疫情防控、环境消毒、防疫宣扬、物资预备等方面工作,确保企业疫情安全防控措施做到位。未成立疫情防控工作组的,不得复工。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组组长由企业负责人担负,下设员工回流统计组、每日诊断隔离组、厂区宿舍消毒组、疫情宣扬教育组、防护用品保供组、食堂食品安全组等6个小组,明确专人任小组长,对防控工作不到位的,不得复工。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企业要依法爱护职工合法权益。

  2、落实防控措施。企业应在拟复工前,依据指南和复工标准做好信息告知、组织动员、健康排查、物资预备、方案制定,组织员工提前开展连续性的防控监测防疫工作,建立日报制度并形成台账(详见附件3),复工后每日向所在地企业防控组报告,没有转变的实行“零报告”。参与复工生产的员工需追溯满14天每日监测无异样,依据方案规定的程序申报复工。企业应及早研判生产和市场形势,合理安排复工日期。2月10日前除防疫、安全需要人员外,其他人员不进入厂区,外地员工不提前返厂待命。企业应加强员工管理,组织员工执行防疫措施,下班后员工居家封闭管理,减削聚集性活动,做到活动轨迹清楚可控。

  3、明确防控职责。依据属地管理、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地政府(管委会)对本地企业疫情防控负总责,各企业对本企业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严格实施企业向属地、员工向企业制度,切实加强风险管控。各地企业防控组要实行网格化

  12管理,加大对企业疫情防控知识宣扬和指导,督促属地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将各级工作部署要求传达到每家企业,确保企业将各项防控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五)复工后期督查

  企业复工后,各地企业防控组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疫情防控隐患的督促整改,存在重大隐患风险的提请相关职能部门作出停产整改决断。各在产及复工企业要严守安全生产和环境爱护底线,不得违反或降低安全生产和环境爱护标准。

  三、其他事项

  (一)建立派驻联系制度

  各地各部门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派驻联系复工企业制度加强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依据XX和省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以扎实开展“机关作风整治月”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各级机关干部的主观能动性,依据“指导、督促、服务”三结合要求,进一步“优服务、防疫情、促进展”,指导企业加强疫情防控,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服务企业保障生产经营,进一步提振企业进展信心,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强化部门整体联动

  市工信、商务、住建、卫生健康等部门要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市发改、工信、商务等部门,要援济复工企业协调防疫物资保障;市人社、工信等部门要亲密关注复工企业的用工状

  13况,协调解决缺工问题;市卫生健康、公安、工信、商务、交通等部门要强化信息共享,全面掌控人员流淌状况和健康信息。

  14

篇九:村级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

  

  扶贫公益岗问题整改方案3篇

  扶贫公益岗问题整改方案第1篇

  根据县《关于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20xx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扶贫公益岗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决定于4月下旬至5月上旬开展扶贫公益岗问题整改工作,为此,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改范围

  全乡个行政村各级各部门开发的就业扶贫公益岗,其中包括乡、村开发的就业扶贫公益岗。

  二、整改任务

  (一)开展全面排查,列出问题清单,形成整改台账(4月22日-4月30日)

  1、扶贫公益岗位设置是否符合实际和贫困户脱贫需求。公益岗位设置应体现为村务、村民服务等公益性质,履职内容和时段具有长期性和延续性,非临时性的村务(如临时性的村容整治等);

  2、乡、村公益岗位开发数量是否存在泛福利化,是否坚持按需设岗,以岗定人,总量控制;县级主管部门开发的公益岗位是否分解落实到位;

  3、上岗人员是否符合政策要求,选聘工作是否按照岗位设置、贫困户申请、村级评议、乡审核、县备案等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公示期限10天,是否签订劳务协议、上岗人员信息是否上墙。就业扶贫公益岗安置对象为本辖区户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年龄在16-65岁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贫困劳动力,重点向未脱贫户、已脱贫尚不稳定户倾斜;

  4、上岗人员是否履职尽责,出勤有无记录,有无长期不在岗、顶岗、超龄、丧失劳动力和变相发钱现象;

  5、公益岗位补贴是否做到村委研究按时申报、公示,统一打卡发放至个人账户。

  (二)立即整改(5月1日-5月10日)

  1、重新核定扶贫公益岗位设置及岗位数量。全乡保留县级主管部门开发的就业扶贫公益岗282个,乡级不在统一设置公益岗,村可根据实际情况规范设置公益岗和公益岗数。

  2、重新选聘补充公益岗人员。对因超龄等情况整改清退后现在岗位空岗的,各村要核实缺岗数,报乡政府审核,按选聘程序重新选聘公益岗人员,并签订协议上岗。

  3、做好公益岗人员清退善后处理工作,对整改过程中超龄等情况清退的人员,原履职期间按协议发放劳务报酬,发放月份截止2020年4月,同时做好清退人员的政策宣传解释工作。清退人员中有一定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可纳入村级临时用工库,建议今后村可采取"村级临时用工劳务补助"方式增加其家庭收入,劳务工日薪酬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资金供给渠道不变,实行统一打卡发放到个人账户。

  4、健全公益岗位整改档案。在原公益岗材料中增加"公益岗整改材料",含村会议记录、报审材料、增加减少人员花名册、整改后人员上岗花名册,其余公益岗档案不变;

  5、加强公益岗上岗人员及户上政策宣传,做到岗位职责清、履职时间清、公益岗政策清且政策满意。

  6、加强就业扶贫公益岗规范管理,做到上岗人员基本信息卡片上墙,出勤记录每月一份,与村签订一份劳务协议,一份花名册、劳动报酬发放表。

  三、其他要求

  1、各村要高度重视此次整改,要彻底杜绝公益岗虚设、泛福利化、变相发钱,人岗不相适应等巡视整改突出问题。一经发现此问题将直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乡将加大对公益岗巡视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凡虚设岗位、亲属代替上岗、空挂岗位实际不干活、无法胜任岗位职责、变相发钱等情况,必须在5月10日前完全整改到位。

  3、整改目标要求是做到六统一,即年龄统一(16-65周岁),岗位开发对象统一(贫困户)、岗位名称统一、申报流程统一(个人申请、村评议公示、乡或主管部门审批、县人社、扶贫备案),建章立制统一,档案管理统一。

  扶贫公益岗问题整改方案第2篇

  一、整改内容

  针对全镇范围内公益性岗位(就业扶贫专岗)不符合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而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

  二、整改步骤

  分二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各村自查自纠阶段(时间为20xx年6月14日至6月20日)。以村委会为主,对20xx年度本村公益性岗位(就业扶贫专岗)管理工作进行核查,对每个公益性岗位(就业扶贫专岗)工作情况进行严密梳理排查,对存在空岗、替岗和不符合享受公益性岗位(就业扶贫专岗)津贴人群占岗问题进行登记核实。并责令村委会对不符合要求违规领取公益性岗位津贴的及时停发,并取消其公益性岗位。

  第二阶段:规范整改阶段(时间为20xx年6月30日至7月5日)。镇规范整改领导小组将对全镇每个村委会逐一进行检查,对未整改到位的村,仍发现有在公益性岗位(就业扶贫专岗)管理上空岗、替岗现象的,或是发现问题的,没有整改到位的,将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问责。

  三、成立机构

  成立田畈街镇公益性岗位(就业扶贫专岗)空岗、替岗问题专项整改领导小组:

  组

  长:张许勤

  莳山垦殖场场长

  副组长:高晓琴

  副镇长

  成

  员:李瑞霖

  人社所所长

  程爱平

  扶贫站常务副站长

  高建平

  纪委委员

  何平生

  财政所副所长

  付小飞

  人社所副所长

  汪淑芬

  人社所副所长

  石

  俊

  人社所工作

  规范整改办公室设在镇人社所,李瑞霖兼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公益性岗位(就业扶贫专岗)规范整改工作,按照"准、狠、韧"的要求,出重拳,用实招,一个一个整治,一项一项攻坚,确保取

  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扶贫公益岗问题整改方案第3篇

  扶贫公益性岗位是贫困劳动力就业增收的重要手段,抓好扶贫公益性岗位问题整改、规范扶贫公益性岗位管理是扶贫公益性岗位精准实施的重要保障。今年以来,宣城市宣州区人社局狠抓问题整改,规范扶贫公益性岗位管理。

  强化组织领导。迅速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任务和整改责任,按照整改时间节点,抓实抓细抓好整改工作落实。此外,通过制定督查暗访工作方案,成立5个督查组,在该区各乡镇街道分片开展督查暗访工作。

  加强统筹调度。该区扶贫公益性岗位涉及人社、交通、林业、扶贫、水利、城管、文旅等7个部门,为切实发挥牵头单位作用,该区人社局以整改工作专班会议等形式开展调度6次,对扶贫公益性岗位问题排查和整改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推进扶贫公益性岗位问题整改。

  狠抓整改落实。对该区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情况迅速进行全面摸排,形成详细台账;对暗访督查发现的问题,全部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逐一整改到位。整改开展以来,共调出扶贫公益性岗位209人,增加174人,目前在岗1248人;出台完善的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扶贫公益性岗位的开发、聘用和人员管理。

  下一步,该区将进一步加强扶贫公益性岗位规范管理,切实发挥扶贫公益性岗位促进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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