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积分管理实施方案细则5篇

时间:2023-05-24 13:35:05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党员积分管理实施方案细则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

  为切实加强对全公司党员的教育管理,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实际,制定如下量化积分考核办法。

  一、量化考核对象

  公司全体党员。以党支部为单位,划分骨干类、普通类、流动类、特殊类四个层次。支部委员成员为骨干类;在支部辖区内工作生活,具有履职能力的无职党员为普通类;长期外出流动党员为流动类;年龄在70周岁以上,长期生病或丧失部分能力的党员为特殊类,经党支部讨论后可不纳入积分对象。

  二、量化积分考核标准

  积分设置。党员积分制管理实行分类计分办法,实行百分制,分值分为日常行为积分(80分)和年度民主评议积分(20分)两部分。

  (一)日常行为积分(80分)

  为各类党员都适用的项目,内容为履行党员基本义务情况和日常工作生活中带头发挥作用情况。

  (1)履行党员基本义务(20分)

  1、按时参加会议(5分)。能够按时积极参加上级党组织和村党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

  2、服从组织安排(5分)。组织纪律观念强,认真做好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对完不成分配工作任务的扣分,不做分配工作的不得分;发表或传播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不当言论与信息的不得分。基础分2分。

  3、主动交纳党费(5分)。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不按标准或不按时交纳的扣2分;超过半年补缴的该项不得分,不交纳党费的扣5分。

  4、热心公益奉献(5分)。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服务和文体宣传活动。热心扶贫帮困事业,积极参加助困、助学、助残慈善事业活动。联系结对困难家庭、规正人员、其他重点人员或年老体弱的独居老人。基础分2分,有以上行为的酌情加分。

  (2)带头发挥作用(60分)

  1、带头研究提高(12分)。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类研究活动,认真研究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科学文化知识,包括:远程教育集中研究、个性化研究、读书日活动、外出参观等。基础分12分:骨干类党员以个人的研究笔记或研究手册为准,并结合日常的考勤制度,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无正当理由

  缺席一次扣2分;普通类、流动类党员以主动向党组织汇报研究心得体会为准,无汇报研究心得扣2分。

  2、带头争创佳绩(12分)。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埋头苦干,开拓进取、乐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出色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一流成绩。基础分6分,有以下行为的加分。

  (1)认真参与开发创业和外出创业,积极参加各类专业协会,在职工群众中起带头致富感化;

  (2)积极向党组织提出公道化发起,为本公司生产谋划发展献计献策;

  (3)联系党外优秀青年或入党积极分子并做好培养工作;

  (4)在防火、抗洪、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5)其他情况由村党组织会议研究后,酌情记分。

  3、带头服务群众(12分)。紧记宗旨,心系群众,积极匡助群众解决实践艰巨,自觉维护群众正当利益。基础分6分,有以下行为的加分。

  (1)积极带职工领群众致富,结对帮扶低收入职工等弱势群体;

  (2)主动参与制止和化解各类矛盾;

  (3)积极参与环境整治、文明监督、卫生管理等工作;

  (4)积极参加救灾、困难群体救助、希望工程等各类公益活动;

  (5)提供或介绍就业岗位;

  (6)积极参加党员意愿者服务活动或共驻共建活动;

  (7)其他情况由党支部会议研究后,酌情积分。

  4、带头遵纪守法(12分)。模范执行党组织的各项决议,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该项实行基础分扣分制,每人每周期基础分为12分,有以下行为的不得分(或酌情扣分)。

  (1)不按有关规定反映题目、曲解事实的,或参与组织职工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

  (2)直系亲属参与邪教等非法组织;

  (3)侵占国家、集体或他人财产;

  (4)无理取闹,阻碍国家或集体项目建设,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5)违反计划生养有关规定,直系支属违反计划生养政策计划外生养;

  (6)其他违法违纪情况由村党组织会议研究后,酌情扣除。

  5、带头弘扬正气(12分)。树立正确的荣辱观,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基础分6分,有以下行为的加分。

  (1)有见义勇为行为;

  (2)对身边将要发生或正在发生的违法违纪事件或不正之风,能够及时劝止或制止;

  (3)可以向公安构造或检察构造提供破案线索;

  (4)遵守党规律例和村规民约,家庭团结,邻里和睦,尊老爱幼,作风正直,遵守社会公德,因生活作风或邻里矛盾造成的不良影响的,不尽赡养老人或不尽扶养子女义务的该项不得分;

  (5)其他情况由党支部会议研究后,酌情积分。

  (二)民主评议积分(20分)

  每年末实行民主评断积分,评断结果为优秀积20分,优秀15分,合格10分,不合格不得分。由党组织召开党员民主评断会议会商通过,并在党支部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后,民主评断积分需在党员职工群众代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统计,并在党支部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后报总公司党委备案,才可作为党员评断积分。公示时,公示期不少于7天,党员有异议的,可

  向所在党支部反映,所在党支部党组织应及时调查原因并向党员反馈调查结果,党员承认后向总公司党委提交情况申明备案。

  三、加分内容

  1、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和招商引资牵线搭桥,按照投资规模相应加分;

  2、为本公司经营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根据情况党组织研究决定加分;

  3、因工作表现突出,党员个人当年度受总公司发文表彰的记1分;受县级发文表彰的记2分;受市级发文表彰的记3分;受省级以上发文表彰的记5分。

  4、公司集体工作当年度受发文表彰或作为示范、典型推广的为骨干类党员加分(其他类型党员经所属党组织研究后酌情加分):总公司级加1分,县级加3分,市级加5分,省级以上加8分。

  5、其他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经所属党组织研究,酌情加分。

  四、扣分内容

  1、无故缺席会议及研究培训的,每次扣2分。

  2、党员或直系亲属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每例扣5分。

  3、党员应珍惜党员声誉,坚持准绳,做到遵章守纪,不参加黄、赌、毒和一切科学活动,子女不违反计划生养政策,以上每违反一项的扣10分。

  4、党员本人或直系亲属参与集体上访的扣10分。

  5、外出流动党员每季度未向公司党支部上交一篇书面工作情况或电话汇报季度头脑情况的扣5分。

  6、,并且职工反映强烈,经核实事实清楚的,扣5分。

  7、不遵守换届规律要求的扣10分。

  8、无故不参加村组织的大型义务活动的,每次扣2分。

  9、其他事件,经所属党组织研究,酌情扣分。

  5、量化考核举措

  1、支部在次年1月10日之前召开支部会,公布各党员积分情况,并张榜公示;

篇二:党员积分管理实施方案细则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全局党组织和党员中掀起争当优秀共产党员的热潮,建立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激发广大党员努力做到“五带头”,经局党组认真调查研究,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目标,通过实行党员奉献积分制管理,实现党员日常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努力打造示范带动、奖优罚劣、动态管理新平台,切实提升党员队伍的整体社会影响力。

  二、适用范围及总体要求

  本方案适用于全局党组、党支部的直管党员、双重管理党员及流动党员等归属于局党组管理的全体党员。

  党员奉献积分制管理考评,以分类为基础,量化为依据,加分和扣分相结合,并以周期内累计得分作为考评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管理制度,必须遵循“分类积分、量化考核;标杆引导、底线管理;奖优罚劣、激励奉献”三项基本原则。党员积分制管理以“七·一”为界,以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按照周期初设定该周期分值、周期内实行加分和扣分、周期末进行累计积分确定考评等次的方式进行。新一轮积分周期开始时,原分值予以消除。

  三、内容及方法

  党员积分制管理主要包括党员分类、分值设置、积分登记、积分应用四方面内容,具体如下:

  (一)党员分类

  根据年龄、职务、身体状况和工作特点,以各党支部为单位,将党员划分为A、B、C六个类别进行积分制管理,即党组成员为A类;各支部书记为B类;一般无任职党员为C类;年龄较大、长期生病或行动不变的特殊党员为F类。

  (二)分值设置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行分类计分办法,分值分为日常行为积分和年度评议积分两部分,日常行为积分与评议积分按7:3的比例加权确定。

  1、日常行为积分。分为共有项目、分类项目和加分项目三个分项,共同构成党员日常行为积分,详见《党员日常行为积分细则》(附件)。

  2、评议积分。在每个积分周期结束时,由党组织开展党员民主评议确定得分。

  (三)积分登记

  局各党支部建立党员活动积分记录卡,有条件的制作统一的党员活动直通卡,将党员的学习教育、履行义务及服务群众情况详细记录,作为党员日常行为积分的重要依据。各支部每季度根据积分记录卡或直通卡记录情况,按照《党员日常行为积分制管理细则》进行汇总计分,经由党支部会议讨论通过和报请局党组备案,并在局党建宣传栏进行公示后,作为党员日常行为积分;评议积分需在局各党支部领导参与指导以及党员代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统计,并在局党建宣传栏进行公示后报镇党委备案,才

  可作为党员评议积分。公示时,公示期不少于7天,党员有异议的,可向所在支部反映,所属党支部应及时调查原因并向党员反馈调查结果,党员满意后向局党组提交情况说明备案。

  (四)积分应用

  为保证党员积分制管理的有效实施,实行挂牌授星制度,通过直观的“星级党员”体现积分应用,并将党员积分情况作为党员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1、星级设置及授予方式。分为五颗基础星和五颗先进星。基础星:根据个人周期总积分排名授予,在各支部按照“2:5:10:2:1”的比例分别授予“基础五星、基础四星、基础三星、基础二星、基础一星”。先进星:设“学习提高星、争创佳绩星、服务群众星、遵纪守法星、弘扬正气星”;授予对象必须是基础五星或四星党员,且分类项目分数要在150分以上;每颗先进星的授予人数以支部参与积分制管理党员数的2%为上限,不得超过授予上限;授予先进星由党支部会议根据日常表现和共有项目中各分项积分研究推选,并经党员大会票选和公示。

  2、党员星级评定情况作为优秀党员评选的主要依据。凡被推荐为县级以上优秀共产党员的,该党员本年度星级评定必须为“基础五星”或“基础四星并有两颗以上的先进星”;被推荐为我局优秀共产党员的,本年度星级评定必须达到“基础四星”以上。如果“基础五星”党员同时被授予了五颗“先进星”,可不经过评选,直接作为镇级优秀共产党员予以表彰。

  3、对星级评定较差的党员要进行约谈督促。对基础二星党员,党支部组织书记要进行约谈,督促其提高;对基础一星党员,要作为相对后进党员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整改;连续两年被评定为基础一星的党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组织处理。

  4、对A、B、C类党员,星级评定结果与年终业绩工资发放挂钩,适当给予调整;与干部调整使用挂钩,对评为基础一星的A、B类党员要及时调整出两委班子,对评为基础二星的A、B类党员要安排专人跟踪指导,如改正效果不明显,也要及时调整。

  四、组织领导

  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是对新形势下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创新性工作,也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健全党员考核评价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支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这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良好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负责人作为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局组织办要指导好各支部党组织进一步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健全完善党员档案,明确各支部负责党建的党组织成员作为党员积分管理具体责任人,迅速展开动员和培训工作,确保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督导检查。局党组将不定期对各支部党组织落实党员积分制管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列入千分制考核党建项目计分。各支部党组织要及时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严格考核奖惩。将党员积分制管理列为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和党员岗位目标责任管理的重要内容。对工作落实到位,发

  挥作用明显的,及时给予通报表彰,并做为好的典型在全局推广、交流、学习;对工作组织不力、流于形式、弄虚作假的,在全局通报批评,取消其年度评先树优资格。

  附:党员日常行为积分细则

篇三:党员积分管理实施方案细则

  

  党员积分管理细则一、分值设定每名党员每月基础积分为100分,实行扣分制,根据当月积分内容完成情况进行打分。年度积分值为各月积分平均值。如有加分项目,在年度总分值上直接进行累加。二、积分内容积分内容围绕党员“四个合格”标准进行设置。(一)政治合格方面。能加强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与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牢宗旨观念牢靠,能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利益。本项满分20分,扣完为止。1.党员本人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的,每次扣5分;2.党员直系亲属参与邪教等非法组织未主动制止的,每次扣5分;3.党员本人在各种媒介、网络上发表或转发明显有悖党员政治纪律言论的,每次扣3分;直系亲属传播有损党的形象的言论,未及时制止的,每次扣2分;4.对村民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未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妥善答复和具体落实的,每次扣2分。(二)执行纪律合格方面。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坚决执行党组织各项决议,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要求,自觉遵守村规民约和社区管理规定。本项满分30分,扣完为止。1.无故不参加当月“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每次扣5分;参加组织生活态度不积极、应付了事的,迟到或早退的,每次扣2分。

  2.未按时足额交纳当月党费的,每次扣5分;3.直系亲属非法上访、越级上访未主动制止的,每次扣5分;4.在党员设岗定责或重大活动中,不服从组织岗位分配和不执行组织决议的,每次扣5分;5.个人主义严重,不顾大局,阻挠(包括教唆或指使他人)重点工程项目、公益事业建设或破坏企业周边环境的,每次扣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扣10分;6.未主动制止直系亲属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计划外生育的,扣5分;7.不遵守村规民约或单位管理规定的,每次扣2分;8.不遵守换届纪律的,扣10分。(三)品德合格方面。自觉践行共产党人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本项满分20分,扣完为止。1.家庭不和睦、邻里不团结,或发生不尊老爱幼行为的,每次扣2分;2.因生活作风或邻里矛盾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5分;3.不尽赡养老人或不尽抚养子女义务的,扣10分;4.违反有关规定,利用婚丧嫁娶、生日寿诞、升学参军等事由大操大办的,每次扣5分;5.党员本人参与扳砣子、买码等打牌赌博活动,每次扣5分;直系亲属参与未及时有效制止的,每次扣2分。(四)发挥作用合格方面。积极支持和参与各项中心工作,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冲锋在前、勇挑重担,在公益事业中主动作为、积极奉献。本项满分30分,扣完为止。1.未按时限、未按要求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各项急难险重工作任务

  的每次扣5分;2.因工作失误给群众利益造成损失的,每次扣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扣10分;3.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群众不满意,被乡镇党委点名批评的每次扣5分;4.不参加党组织组织开展的党员志愿服务或结对共建活动的,每次扣5分;5.在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等中心工作上,不能发挥表率作用,甚至拖后腿的,每次扣5分。如出现其他有关有悖党员身份的行为,造成较大影响的,可由支委会研究报乡党委同意后,酌情扣分。三、加分项目有以下行为表现,可以在年度积分值上直接加分。1.因工作表现突出,党员个人当年度受乡发文表彰的加1分;受县级发文表彰的加2分;受市级发文表彰的加3分;受省级发文表彰的加5分;2.为本村、部门集体经济或招商引资牵线搭桥,按投资额或贡献大小由支委会决定加分值;3.积极参与防汛抗灾、森林防火等急难险重任务,或有见义勇为行为的,加5分;4.其他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经支委会研究报乡党委同意后,酌情加分。四、“一票否决”项目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党员,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置。

  1.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纪检监察、公安、法院等机关处理的;2.经常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及其他非法组织活动的,经教育仍不改正的;3.信仰宗教或经常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经教育仍不改正的;4.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做党组织所分配工作的;5.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计划外生育的;6.本人煽动、参与或组织群众非法上访或越级上访的。

篇四:党员积分管理实施方案细则

  

  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

  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

  积分制管理是指把积分制度用于对人的管理,以积分来衡量人的自我价值,反映和考核人的综合表现,然后再把各种物资待遇、福利与积分挂钩,并向高分人群倾斜,从而达到激励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县委十四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加强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夯实党组织基础,为实现工业转型升级、商务提质增效、信息化突破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根据工信局党委印发《党员积分制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凤工信党发〔2015〕8号)精神,特制定县工信局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

  一、基本原则

  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分类指导、逐层推进,动态管理、注重实效,贴近实际、民主公开的基本原则,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党性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适用范围

  县工信局党支部全体共产党员。

  三、主要内容

  (一)党员积分方式及分类标准

  1、积分设置。党员积分按年度100分计算,分基础分20分、任务分70分和奖励分10分。2015年党员基础分为20分,以后每年基础分值为上年度党员个人积分的20%。

  2、积分构成。

  (1)基础分(20分):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义务和党组织

  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党员围绕政治素质、服务群众、遵纪守法、道德示范、组织生活、廉洁奉公进行赋分。基础分采取扣分的办法,对照考核内容和标准逐项进行考核扣分,扣完为止。

  (2)任务分(70分):局机关党员任务分,按照党员个人岗位职责和承诺事项进行赋分,明确和细化党员年度岗位目标任务,每月赋分5—6分。根据评诺情况、履诺完成情况,计算出任务分。

  (3)奖励分(10分):对党员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有重大贡献、见义勇为或获得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表彰、表扬情况,酌情加分。

  对于获得县级以上(包括县级)表彰、通报表扬的另行加分(不占奖励分值),按照党员申请、党支部申报、党委初审、县委组织部审核备案的程序进行。有加分项目的党员必须提供证明资料。

  3、积分方式。党员积分计算方式为“党员积分=基础分值+任务分+奖励分”。

  党员年度积分=全年累计积分×评议折算比例(具体折算比例按照党员民主评议办法执行,附件1)。

  4、党员定级标准。对年度积分达到90分以上的党员可评为优秀党员;80—89分的党员可评为合格党员;60—79分的党员可评为基本合格党员;60分以下的党员可评为不合格党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党员:

  (1)侵占集体资产或挪用集体资金的党员;

  (2)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期间的党员;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观看处分期间的的党员。

  5、不参与积分党员。年老体弱、长期病卧、身体残疾、丧失劳动能力及因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根据本人意愿,填写不参加积分管理党员审批表,并经党支部、党委填注意见,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后,可不参与积分活动。

  (二)认真做好积分管理

  1、制定考评细则。党员实行分类管理,制定考评细则,科学合理设置积分项目,细化评分办法进行赋分。

  2、严格积分登记。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局党委统一制定的党员积分管理记录表(附件4—3),指派专人负责,根据考核积分细则进行登记填写。基础分在年初一次性计入积分登记表,并按月汇总积分。支部每月10日前将汇总情况报局党委备案,经局党委审核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实行动态管理,接受群众监督。

  3、搞好民主评议。党支部严格按照局党委党员民主评议办法,组织开展评议,并及时上报评议结果,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员每年12月底积分经民主评议按比例折算后,为该党员本年度积分。

  四、操作流程

  积分制工作从2015年1月1日起开展,以党支部为单位具体实施,基础分为20分。主要操作流程分为11个步骤。

  1、制定积分细则。党支部结合行业特点、党员岗位工作制定考核细则,明确党员任务分(70分)、赋分标准、评分办法以及奖励分(10分)加分办法。积分评定细则应该与本单位绩效考核制度相结合。

  2、确定记录员。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推选记录员,记录员由综合素质高、思想品德好,为人正派、办事公道的党员担任,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随意调整。记录员主要负责党员日常考勤考核、工作情况收集、台账填写、积分公示、上报等日常工作。

  3、党员申请。党员月底填写党员积分申请表(附件4—4),汇报本月岗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由分管领导签注意见(是否完成、完成质量)后交送记录员汇总。

  4、考核登记。记录员每月收集登记党员日常考核考勤、履行义务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填写党员积分台账(党员月积分明细登记表,附件4—5)。

  5、支委会初评。各党支部召开支委会,依据个人申报情况、分管领导审核意见、记录员考核结果,提出每名党员上月积分初步意见。

  6、党员大会评定。每月第一个星期五,党支部向党员通报支委会提出的党员上月积分初步意见,由党员评议通过。对有异议的,进行复议。

  7、公示登记。记录员将党员上月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干部职工群众及服务对象的监督。若有异议的,要重新进行审定。无异议的.,记录员将积分情况在积分台账(党员积分管理记录表)上进行登记。

  8、上报备案。记录员将党员上月积分情况(党员积分情况一览表,附件4—6),在每月10日前上报局党委备案,接受审核。

  9、年底评议。每年年底,由局党委组织以支部为单位开展党员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格次,分别按100%、90%、85%、80%的比例对党员年终积分(加入全年奖励分后)进行折算,折算后的结果即为党员年度积分。记录员登记年度党员积分登记表(附件5—7)。

  10、评定格次。支部依据党员年度积分确定党员年度定级格次。对年度积分达到90分(含90分)以上的可评为优秀党员,80—89分(含80分)的可评为合格党员,60—79分(含60分)的可评为基本合格党员,60分以下的可评为不合格党员。

  11、积分核查。支部按要求建好台帐,接受局党委的积分核查。

  五、党员积分结果运用

  1、对优秀共产党员,建立“英模库”进行登记,优先推荐参加市级以上各类评先树优活动。

  2、对合格党员和当年晋升两个等次的党员,推荐参加县级评先树优活动。

  3、对基本合格的党员,取消参加评先树优资格。

  4、对不合格党员,取消一切参加评先树优资格,列入帮扶教育对象,由局党委指派人员进行“一对一”帮扶教育。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六、措施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是一项党员管理的创新举措,通过制定评分细则和打分,将党员的考核工作纳入日常化,便于党员自我约束,自我检查,自我提高,使党员明确自己应尽义务和工作职责,化宏观为具体,能使党员测评工作更具操作性。

  2、加强领导,搞好组织。为了切实搞好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工信局支部成立了工作机构,支部书记为组长,组织委员、宣传委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

  3、紧扣考评,严格程序。积分制工作坚持与单位各类目标任务考核有机结合,凸显工作实绩,对成效明显的党员充分肯定,同时也为后进党员树立标杆。优秀党员要继续巩固先进,发挥样板作用,增强示范效应;合格党员要对标找差,制定提升措施,着力补强“短板”;基本合格党员要制定转化措施比学赶超。

  4、加强考核,建好台帐。评分细则是考核党员日常工作的优劣的标准。必须制定的较为具体明确,记录员及时对有关登记表进行记录,建好台帐,使此项工作开展的扎实有效。

  附件:附件1、县工信局党员民主评议办法;

  附件2、县工信局机关党员积分制赋分标准;

  4—1、县工信局党员积分管理台账;

  4—2、县工信局不参加积分管理党员审批表;

  4—3、年度党员积分管理记录表;

  4—4、党员积分申请表;

  4—5、党员月积分明细登记表;

  4—6、党员积分情况一览表;

  4—7、年度党员积分登记表;

篇五:党员积分管理实施方案细则

  

  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

  一、党员积分制管理的目的和意义

  党员积分制管理是指通过对党员的日常工作、学习、思想政治表现进行积分,以此来评价党员的工作能力、思想品质和责任感等方面的表现,从而对党员进行激励、考核和奖励。这种管理方式可以促进党员积极性、提高党员素质,推动党组织的发展。

  二、党员积分制管理的标准和权重

  1.日常工作:党员的工作岗位和职责不同,所以党员的日常工作积分标准不同。比如教师党员的日常工作注重教学质量和学生评价,而党支部书记的工作注重组织、协调和宣传工作的开展。

  2.思想品质:坚定的理想信念、严谨的工作作风、良好的纪律观念和勤恳敬业的精神,是党员重要的素质。这方面的表现可以通过个人党纪党规的学习、参加党内外培训、参与公益活动等来评价。

  3.党的建设情况:党员在党建活动中的表现也可以作为党员积分制管理的一项重要标准。比如党员的组织生活参与情况、所在支部的组织建设、党渗透防止工作开展情况等。

  三、党员积分制管理的实施细则

  1.每个党员需要定期上报个人工作完成情况、学习心得和思想表现等,并由党支部进行评分。

  2.支部根据每个党员的日常工作、学习和思想表现逐月进行评分,并进行积分汇总。每个月的得分总额为100分。

  3.支部可以根据不同的评分情况进行不同比例的加减分。加分因素可以包括参与党组织的工作、取得优异成绩、积极向上的表现等;减分因素可以包括违纪违法、学习表现不良、工作疏忽等情况。

  4.每个季度和年度末,支部根据每个党员的总积分情况,进行排名和奖励。

  四、党员积分制管理的注意事项

  1.党员积分制管理不应该成为评判党员的唯一标准,它只是对党员日常工作、学习和思想表现的客观评价。

  2.积分制管理的实施应该公开透明,并定期对党员进行详细的反馈。同时,应该建立相应的申诉机制,保证每个党员都能得到公正的待遇。

  3.支部应该注重对党员的指导和培养,通过培养党员的工作能力、思想素质和组织协调能力等方面,促进党员的全面发展。

  以上就是关于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的相关参考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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