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2020年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三篇

时间:2022-12-26 08:00:04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局相关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整治攻坚,扎实推进水利安全生产“严排查、严整治、严监管”和“严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关于切实做好**年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莆市水利〔**〕376号)及区安办有关要求,结合我区水利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持高度警惕,落实安全生产有关责任。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局相关各单位,各有关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水利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压紧压实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各级水利单位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深入一线督促检查,指导解决具体问题;
分管领导要深入基层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到位。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带队检查,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职工,做好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责任措施落实到位。

二、突出重点领域,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局相关各单位,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分析研究以往中秋、国庆期间事故发生的规律特点,提前研判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进一步加强各类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重点加强对在建工程、水库工程、供水工程、行业管理的农村小水电、水利风景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督检查。加强水利工程施工全过程、全时段、全员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加强炸药、油库、仓库及办公区、宿舍区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结合正在开展的“严排查、严整治、严监管”“严整治、促提升”等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对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始终坚持“零容忍”,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确保治理措施、资金、人员、时限、预案“五落实”,并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按期完成治理。对重大安全隐患,要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挂牌督办,进一步明确整改时间和整改责任人,强化整改措施,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三、强化应急管理,狠抓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局相关各单位,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警机制、应急联动协调和快速反应机制,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演练,落实应急资金、物资和队伍。要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险情应急处置、逃生避险自救等常识,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有效提升水利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应对能力和水平。

【篇二】

各旅游企业、农家乐(民宿)、在建旅游项目,局各科室、下属各中心(所):

中秋、国庆假期临近,为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预防各类事故发生,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县安委办《**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和国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泰安委[**]5号)和市旅游局相关工作要求,现就做好我县旅游行业**年中秋、国庆节期间及节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要充分认清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学习领会《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周密安排、精心部署,狠抓各项安全措施落实,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各旅游企业要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带队深入一线,切实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检查力度,真正了解实情、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分组负责,分兵把守,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岗,确保全县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一)加大安全检查力度。节前及节日期间,各旅游企业要开展安全大检查,彻底排查治理各类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严防旅游安全事故发生。

1、旅行社重点检查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选择具有合法资质和相应安全保障能力的旅游辅助服务者情况;
租用旅游客运包车合同签订、资质审核、导游专座和安全带落实情况;
按规定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并对游客进行安全提示、安全防范、紧急救助等安全保障义务落实情况;
旅行社责任险投保情况等。

2、旅游景区重点检查用电防火、防盗防灾、防拥挤踩踏、防坠落、防落水、防食物中毒等设施设备完好情况,防范措施落实;
医疗救护点的设置、医务人员的配备、医疗器械的配置;
景区内游览项目的设施设备完好情况,是否具有防范措施,是否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危险地段的防护设施情况;
安全提示、警示标志的设置;
应急演练、安全巡查、定点防护等安全制度的落实;
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落实;
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管理;
从业人员未经健康检查、餐具消毒灯情况。

3、旅游饭店重点检查岗位责任制与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培训和演练情况;
消防设施和锅炉、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是否经过有关职能部门检查并符合要求;
机电设施设备的技术性能与维护保养;
贵重物品存放室等重点部位监控设备运行;
食品采购、加工、贮藏等重点环节符合《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规;
经营温泉、游泳池等项目的旅游饭店,安全呼叫装置、安全救护设施、医疗器械与药品的配备;
从业人员应急演练、员工安全培训、物品保管、重点部位巡检等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等。

(二)、强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县旅游局将继续加强安全生产“三大”专项治理攻坚战和消防安全“五大”整治行动力度,按照“5+3”安全事故隐患专项整治任务清单强化隐患治理。一是旅游在建工程方面:以防范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为重点,严格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模板支撑、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二是加强对各类景点、游乐场所和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监管,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和使用。三是进一步督促旅行社严格落实旅游包车安全规定,规范旅游客运交通秩序。

三、落实值班值守,切实加强事故应急防控

各旅游企业要高度重视中秋国庆期间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关键岗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应急响应及时有效。一旦发生旅游突发事件,要及时启动应急机制,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报告信息,严禁迟报、漏报、瞒报。

国庆节期间,各旅游企业要每天向我局值班人员报送当天的旅游接待情况,最后一天(10月8日)汇总报送旅游接待情况。旅行社报送内容包括组团个数、人数、旅游目的地,地接团队个数、人数、客源地;
旅游景区报送内容包括接待游客人数、主要客源地、门票收入;
宾馆饭店报送内容包括客房出租率、主要客源地、户外浴人数。

【篇三】

区交直各单位,钦南道路运输管理所:

中秋、国庆节即将至,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做好“双节”期间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度过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责任

中秋、国庆节期间,交通运输将迎来新一轮的出行高峰,又处于事故易发的季节交替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面临着较大的压力和挑战。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高度重视,加强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切实落实责任,加强督查检查,确保“双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切实加强预防,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近期,我区遭受强降雨袭击和台风影响,气候变换异常。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后一段时间防汛防台形势依然严峻,还有秋台风登陆,雨水偏多,有可能出现秋汛,将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带来不利影响。各单位要高度关注恶劣天气的变化和影响,密切与气象、海洋、海事等部门的联系,及时发布道路水路预报预警信息,切实做好防汛、防台、防山洪泥石流、防雷雨大风等工作,要针对性地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为“双节”期间重点物资运输和人民群众出行提供可靠的交通运输安全保障。

三、强化现场监管,狠抓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一)道路运输方面。区运管所在“双节”期间要认真履行道路运输“三关一监督”职责,严格履行驻站监管职责,督促客运站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要求,认真履行“三品”查堵职责,落实客运站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载运旅客和非客运车辆载运旅客以及违法载运危险品的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违章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二)水路运输方面。航管所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对“双节”期间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管,加强水上巡航,严厉打击非法载运旅客和非客渡船舶载运旅客以及违法载运危险品的行为,严肃查处严重超载运输船舶。对客渡船舶、横水渡船舶、载运危险品船舶以及重点渡口,要制定具体的保障措施并强化现场监管。

(三)公路养护方面。公路所要加大公路桥梁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对水毁路段、危险路段、易塌方路段等进行全面排查,加强事故多发路段、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治理,确保“双节”期间公路安全畅通。

(四)公路管理方面。路政大队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标志标线和警示标志,加强本辖区公路的安全保护,依法查处损坏公路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超限超载运输经营行为,对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建筑、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物等行为要依法进行处理和清理,对路产损坏的公路要及时放置示桩和警示标志,并及时疏通交通,问题处理后应尽快撤离现场。确保“双节”期间公路安全畅通。

(五)公路建设方面。建设办要加强在建工程及全面排查并消除公路及其在建工程的安全隐患,要进一步加强“双节”期间仍在进行施工作业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生产制度,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特别是大型工程建设项目,要增加现场安全管理力量,严格各个工程施工环节的安全管理,严防坍塌、高空坠落等事故的发生。

四、严格落实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24小时干部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要保障值班人员和应急队员的通讯畅通。要认真落实人员及时、准确做好信息报送工作。请各单位于9月21日和9月29日前分别将中秋和国庆值班人员名单报局办公室,于10月10日前将节日期间开展安全工作情况书面报到局综合股,并报送电子版,电话:**,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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