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公务员信息采集和人事年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2-12-28 15:15:07 来源:网友投稿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直各分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地税系统“三基建设”的有关要求,为实现数字人事打好基础,为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根据省局关于开展全省公务员基本信息采集更新、汇总上报工作和人事年报有关安排,为做好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公务员信息采集工作

以20xx年12月31日为截止时间,采集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人员信息(含在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和暂未登记军转人员)。采集内容为《信息采集报送标准》(见附件1)中的66项必填项,其中公务员所在机构信息8项、公务员基本信息58项。采集软件为新版《全国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将由原《全国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网络版)》上的数据导入。

二、关于人事年报工作

20xx年人事年报包括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20xx年公务员统计表》、《20xx年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情况统计表》、《20xx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报表》、《20xx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计报表》、《人员信息台账》、《20xx机关工勤人员情况表(省直)》、《20xx年报数据比对表(省直)》,国家税局总局的《20xx年地税系统人事统计报表》以及市局《半年报》。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进一步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安排专人负责信息采集、录入、汇总、审核等工作,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公务员信息采集和统计工作。

(二)严格执行采集报送标准,确保填报质量。公务员信息采集的信息项不得少于信息采集报送标准规定的必填信息项。对采集、更新的信息,各单位要认真核对、严格审核,做到系统信息与干部人事档案、组织人事部门认定信息相一致,确保采集信息的准确、完整和规范。

(三)全面实现公务员统计基层直统。各单位在采集公务员基本信息的基础上,补充维护统计时点信息库有关信息,实现公务员统计年报表全面直统生成,原则上都要做到公务员统计数据与公务员信息保持逻辑一致,既见数又见人。

(四)切实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各单位要强化保密意识,在数据采集、汇总以及日常维护等工作中,除正常业务需要外,一律不得向外提供、发布和泄露有关信息。信息采集、汇总完成后,要严格管理访问浏览、更新维护等权限,不得随意扩大权限范围。

(五)加强督导检查。年底前,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将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基层对各单位公务员信息采集情况进行巡检抽查,各单位要严把信息采集和数据汇总质量关。对巡检抽查反映出的问题,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相关责任。

(六)核清底数,导入数据。各单位要于12月5日前与市局人教处核对人员底数,同时对20xx年人员进行冻结操作。要将市局下发的由原《全国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网络版)》数据导入到新版《全国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并就有关要求对照修改和完善。所有工作务必于12月18日前完成,并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数据报送市局人教处。此外,为了确保数据统计的准确完整,避免人为统计失误,在人事年报统计工作中,各单位要先进行《公务员统计报表》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报表》,之后根据以上两个报表的数据,直接填报总局的《地税系统人事统计报表》,避免出现不同报表数据中出现的逻辑性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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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全国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信息采集报送标准

2、全国公务员信息管理系统填写规范

3、公务员采集软件、人事年报软件及填报口径说明见市局ftp地址人教处有关文件夹下

xx省xx市地方税务

20xx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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