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财政监督工作存在问题与对策5篇

时间:2023-05-20 15:05:05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基层财政监督工作存在问题与对策

  

  乡镇人大财政预算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乡镇人大预算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

  作为最基层的乡镇人大,承担着对本级财政预算监督的重要职能,但在具体工作中,由于受乡镇人大无常设机构,预算监督机制不够完善、专业人才匮乏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普遍存在着镇人大、政府对预算监督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镇人大存在不敢监督、不愿监督,镇政府不主动接受监督、不愿接受监督;预算审查和批准预算流于形式;预决算执行缺乏监督制约机制;预算外资金监管不力等主要问题。

  二、做好镇级财政预算监督工作的建议及对策

  (一)增强预算监督意识,强化组织领导,为乡镇人大依法开展预算监督提供保障。一要增强法治意识,正确认识人大的预算审查监督的重要性。镇党委、人大、政府要充分认识人大依法监督财政预算的法律地位,切实从思想上高度重视预算监督工作,乡镇党委要加强对财政预算工作的领导,乡镇人大要积极的主动依法开展预算监督工作,乡镇政府要主动依法接受人大的预算审查、监督,从思想上真正克服人大不愿监督、政府不愿接受监督的思想倾向。二要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合力推进乡镇预算监督工作。县级党委、人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帮助解决乡镇在监督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为乡镇人大开展预算监督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党委要对乡镇预算监督工作提出指导意见,明确乡镇预算监督的原则、要求;县人大要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为乡镇人大开展镇预算监督工作制定相应的办法或规定,使乡镇人大开展预算监督更有依据、更有底气;县政府及财政部门要制定出台加强乡镇预算管理工作的办法和规定,按要求安排乡镇开展预算编制工作,充分发挥乡镇人大财政预算监督职能,不断提高预算执行质量。三要提高自身素质,努力提升预算监督管理水平。建立乡镇人大代表和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人员培训机制,着重加强对预算法律法规、财经知识等内容的学习培训力度,切实解决听不懂财政报告、看不懂财经报表、监督无从下手的问题。强化乡镇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队伍建设,选调具有专业知识和长期从事财政、审计、统计分析工作的同志到乡镇人大工作,为乡镇人大准确审批本级预算和加大预算监督力度提供组织和人才保障。乡镇人大机构的设置,要具有相对的独立性,要有必要的人事编制及经费,配齐乡镇人大专职工作人员。

  (二)建立和完善预算监督机制,规范人大预算监督工作。一要制订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县人大应制定出台《预算审查监督指导意见》,由乡镇人大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级《预算监督审查办法》,提交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弥补乡镇人大预算监督机制、制度上的缺陷,为乡镇人大开展财政预算监督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二要建立乡镇预算预审制度。乡镇人大在人代会召开前,要提前介入本级预算,进行会前预算预审,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三要确保大会期间预算审查质量。乡镇人代会在对预算草案作出决议前,要认真进行大会分组审议。要进一步完善人代会有关审查预算的程序,保证预决算审查时间,确保代表在大会期间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加以审查,增强预算审查力度。人代会期间要成立专门的预算审查委员会,并对预算审查委员会职责等作出明确规定,发挥其辅助代表进行审查的作用。在人代会议期间,安排一定的时间召开预算草案专题审议会,组织代表对本年度预算及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深入讨论和分析,向大会预算审查委员会提出意见。四要加强闭会期间的预算监督。一是乡镇人大要定期听取镇政府及财政所的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组织乡镇人大代表开展调研、视察活动,随时掌握预算执行情况的信息,加强跟踪监督。要探索成立镇预算监督小组,主要负责好闭会期间预算调整、变更情况的备案、初审,提出初步意见,交乡镇人大主席团审查备案,并通过来年的大会作出决定,从而达到预算监督的目的。为确保预算监督小组的合法性,小组的成立必须经乡镇人代会表决通过,人员的身份应是乡镇人大代表,组成人员可包括部分具有财经知识的代表、预算审查委员会中的代表、部分人大主席团成员、代表小组组长等,并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赋予预算监督小组职权。

  (三)突出预算监督重点,增强监督效果。一要高度重视预算编制工作。镇党委、政府要把预算编制作为乡镇财政工作的基础和重要

  内容,不能因为有县级财政部门统一的大类预算,就没有自己的明细预算,要对一年的预算早部署、早着手进行编制,做到支出合理、合法,重点突出,确保乡镇人大的监督有载体。二要强化对预算调整情况的监督。乡镇人大要把预算调整做为加强监督的重要方面,防止乡镇预算调整的随意性,维护预算的严肃性。三要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财政监督。着重对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民生工程资金、项目建设资金等作为重点开展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要切实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监督。乡镇在编制预算时要把所有资金都包含在内,分成预算内、外两部分进行编制。乡镇人大要特别对涉农资金、专项资金、不良债务等实施重点监督。五要突出决算审查。财政决算是预算执行的年度结果,与财政预算相比,决算更能反映财政的实际收入情况,同时也是下年度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因此应突出财政决算审查工作。

  (陈

  慷)

篇二:基层财政监督工作存在问题与对策

  

  基层财政监督管理问题及措施

  一、基层财政监督过程中存有的问题

  (一)基层财政监督机构人员配置有待完善

  目前,国内的基层监督机构的岗位人员配置方面还有待完善。例如:在很多的乡镇财政监督机构存有着“同班人马,两块牌子”情况,甚至在一些偏远的乡镇,并没有建立相对的财政监督机构。缺乏专业的监督机构以及监管人员,势必会导致基层监督工作的形式化。

  (二)财政监督管理制度缺乏规范性和实效性

  目前,国内的财政监管制度的构建工作尚处于发展阶段。监管系统的各个环节的衔接工作还无法有效完成。其中,部分监督管理制度可操作性不强,以至于常出现权责不明等问题。这些制度上产生的问题,严重地制约着基层财政监督部门的执行效率。甚至在某些方面,出现了一定的“监管真空带”。

  二、基层财政监督管理工作改进措施

  (一)对监督内容进行规范

  财政部应该以《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指南》为指导思想,对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进行分门别类地加以规范。同时,将《会计法》等作为监督的重要依据,对质量监督的重点会计信息进行明确。金融企业亦是要以《金融企业财务规则》为依据,制定相对应的金融企业特定规范。在对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会计信息监督过程中,要将监督的重点放到政府采购以及国有资产使用与管理等方向。

  (二)提升内部监督工作的交流与指导

  目前,在基层财政监督管理过程中,普遍存有不规范问题。为了更好地对其进行规范,省市级财政部门应对基层财政部门的监督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并结合出现的监督问题,进行适当地工作指导。另外,还

  可以通过开展各类内部的监督工作会,增加基层监督人员的交流,从而使其对监督制度了解的更为深入,执行时更加能够做到灵活运用,进而提升监督执行效率。不仅如此,还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有效的业务培训工作。在培训的过程中,适当选取部分经典的执行案例作为重点讲解内容,从而帮助监督管理者对内部监督的重要作用深入理解。在日常的工作中,还要设定一定的考核目标,以此来督促基层财政监督部门工作人员提升自身的执行能力,进而更好地推动基层监督管理职能的达成。

  (三)对专项资金增强研究,实现绩效监督

  将专项资金进行类型划分,并制定出相对应的监管方案。对财政部门的内部资源进行优化整合,并在对专项资金进行检查的过程中,聘请相关的评审专家来弥补监督人员职业能力不足等问题。在监管人员进行专项资金检查的过程中,及时地配置适当的业务培训工作,进而更好地提升基层财政监督管理者的职业素质以及道德水平。在监督管理开展过程中,为了鼓励监管人员积极地投身到监督管理工作当中,应采取一定的绩效机制,设立明确的绩效监督标准,从而有效提升绩效监督管理质量。

  (四)积极推进乡镇财政资金就近就地监管

  乡镇财政资金就地就近监管是财政部门创新管理的重要举措,是财政“双基”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促进财政管理基础工作和增强基层财政建设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具体内容包括:建立组织网络,推进就地就近监管工作有序开展,各镇(街道)成立相对应组织,明确责任,形成财政所长负总责,镇(街道)财政资金联络员具体抓的工作机制,为镇(街道)资金监管提供强有力的保证;健全规章制度,促进就地就近监管工作规范运行;开发系统软件,推动就地就近监管工作高效运转;建立事前管控、事中监控、事后分析的闭环管理机制,各个主体之间、各个系统之间紧密联系,一环扣着一环,从而实现项目流、资金流、信息流的有机统一,从技术层面有效地解决了信息通达、公开公示、抽查巡查三个关键环节的协调运行问题。

  三、结束语

  近年来,随着我国反腐倡廉工作的有效开展,国内的财政监督管理工作取得了可喜的工作成果。不过,在诸多因素的制约下,基层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效果并不令人满意。其中,尚存有诸多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例如,会计信息缺乏规范监督、基层财政监督机构人员配置有待完善、财政监督管理制度缺乏规范性和实效性和缺乏财政监督目标等。这些问题的存有,已经严重地影响到我国基层财政监督管理效率。为了更好地促进我国基层财政监督管理工作的高效开展,作者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相对应的应对措施,希望能够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本文来自于《财会研究》杂志。《财会研究》杂志简介详见.)

  基层财政监督管理问题及措施

篇三:基层财政监督工作存在问题与对策

  

  财政监督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摘

  要:随着社会发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发展也日新月异。财政部要求各级财政部门监督检查工作将维护中央政令畅通、确保各级党委政府的政策和工作部署顺利落实、防范财政管理风险作为财政监督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关键词:财政监督检查;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

  一、财政监督导向下构建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性

  在企业运营过程中,内部控制是财务管理中不可或缺的环节,内部控制是一项复杂工作,涉及企业多个部门和生产环节,只有加强内部控制才能提高企业资源的利用率,最大化挖掘员工的潜能,实现可持续发展。目前,企业内部控制的方法包括:一是预算控制法;二是授权控制法;三是风险控制法;四是会计系统控制法。不同方法的特点不同,企业财务管理者需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来选择内部控制方法,实现财务管理的最终目标。财政需要以货币的形式呈现出来,而资金也是企业活动的前提和基础,企业必须对内部收入和支出活动进行监管,才能提高资金的利用率。

  二、财政监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会计信息缺乏规范监督

  从实际的财政监督工作执行情况上来看,会计信息缺乏规范监督的现象时常存在。有些监督部门重点检查的是会计报表的准确性与完整性,而还有些监督部门则将收支情况作为检查的重点,所以在会计信息理解上并没有达到统一,所以也导致了检查的内容也无法实现统一。尽管2012年执行的《财政部门监督办法》对财政监督内容进行了规定,但在实际的监督过程中执行人员的规范性还存在一定的疏漏。

  (2)财政监督机构人员配置有待完善

  目前在我国的基层财政监督机构存在这样一个现象,岗位人员配置方面不明确,例如:在很多基层的财政监督机构中,“同班人马,两块牌子”的情况常有,缺乏专业的监督机构以及监管人员,还有一些更为偏远的地区甚至都没有设立相关的财政监督机构,因此必然会阻碍的基层监督工作的顺利展开。

  (3)财政监督管理制度缺乏规范性和实效性

  目前我国的财政监督机构大多还处于一个发展的阶段,各个方面还有待完善,关于监管系统来说,其每一个环节都对最终的工作效果有一定的影响,环环相连,一环扣一环。其次,对于些许监督管理机构中的制度操作性并不强,会经常发生权责不明等问题,而这些问题的出现就直接导致了财政监督部门的执行效率。

  三、优化措施

  (1)分阶段开展内部控制

  在财政监督导向下,企业内部控制包括:一是财政端;二是预算端。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构建不是短时间能完成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企业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分阶段开展内部控制体系构建工作,企业要找到构建内部控制体系的入手点,合理制定构建方案。在构建内部控制体系过程中,企业要不断完善评价机制,对构建过程和结果展开公正评价,以便及时发现体系构建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调整对策。企业内部控制人员必须定期向管理者出具内部控制报告,以便企业管理者及时了解企业运营状况及风险管理情况,为企业管理者作出决策提供依据和支持。企业内部控制人员会向以下对象提供内部控制报告:一是企业董事;二是CEO;三是总经理等。

  (2)理清财政监督工作思路,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理清工作思路,构建科学机制。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要以建立健全财政监督新机制为目标,紧紧围绕财政管理和财政改革的中心任务,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认真落实各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各级财政工作会议和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及财政部门党委(党组)對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要求和财政深改工作等重点,牢固树立“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思想理念,按照“收支并重、内外兼顾、查改结合”的工作思路,聚焦热点,突出重点,从财政管理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入手,在财政收入征管、财政资金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等方面,不断加大检查力度,为规范财政管理、深化财政改革、促进本地区经济发展发挥积极作用。二是明确工作范围,创新方式方法。结合当地实际,明确工作范围,创新监督检查工作方式。一要保障重点、分步推进。重点保障稳增长、扶贫攻坚、环境保护、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政府债务性风险等国家重大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逐步将上级和本级安排的资金使用情况、本级及下级财政预算编制情况以及预决算公开、预算执行、政府采购管理等纳入监督检查范围。进一步明确财政监督检查机构和财政业务管理机构的职责分工,正确理解日常监督与重点监督的关系,努力构建完善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工作机制。

  (3)合理设置组织机构

  要想发挥出企业内部控制的作用就必须设置独立的内部控制机构,内部控制机构设置包括以下环节:一是确定机构名称;二是层次;三是汇报对象;四是专业人员名称;五是工作岗位;六是工作内容;七是人员选拔;八是工作原则。另外,培训人员需要提前制定培训计划和培训对象。企业内部控制实际上就是法制化管理,内部控制的开展可以有效规避企业运营风险,保证企业的稳定发展。高职院校是为社会输出高素质人才的场所,高职院校要设置独立的财政管理专业,并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以更好的满足企业对财政管理人才的需求,不断壮大财政管理人员队伍,提升企业财政管理水平。

  四、结语

  综上所述,在我国财政监督过程中,主要存有会计信息缺乏规范监督,财政监督机构人员配置有待完善,财政监督管理制度缺乏规范性和实效性等现象,对此,树立正确先进

  的监督管理理念,强化部门监督意识,建立健全的财政监督规章制度,建立良性的财政部门内部运行体系,对财政监督检查后的结果做到合理的利用是本文提到的建立健全我国财政监督机制的具体改进措施。

  参考文献

  [1]滕金燕.探索基层财政监督管理[J].财经界(学术版),2014(2)

  作者简介:王雅君(1975-),女,河北秦皇岛人,双专,研究方向:财政会计。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篇四:基层财政监督工作存在问题与对策篇五:基层财政监督工作存在问题与对策

  

  浅谈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浅谈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目录:

  一、当前我国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内部监督检查的法律体系尚不健全,难以给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和管理相分离,相关信息不能共享

  (三)财政内部监督检查方法比较单一

  (四)财政内部监督体制机制有待完善

  二、完善我国财政内部监督检查的对策

  (一)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夯实财政内部监督机制的基础

  (二)以科学监督为出发点,理顺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和管理的关系

  (三)以长效机制为落脚点,创新财政内部监督检查新理念

  (四)以人为本,夯实基础,积极探索新监督检查机制建设

  内容提要:

  执行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新机制”的财政监督发展新要求。本文拟从当前财政内部监督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探讨如何完善财政内部监督监督法律体系,充分发挥其职能;以人为本,提升管理效能;实现科学监督,推进财政廉政建设。

  一、当前我国财政内部监督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内部监督法律体系尚不健全,难以给财政监督工作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作为财政监督检查一个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作为一种经济监督活动,必须以法律制度为准绳,依法行政。但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一部具有针对性、适应性和可操作性强的财政内部监督检查法律。尽管2010年,财政部根据《中华人们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制定《财政部门内部监督办法》,但存在立法层次低,条款过于原则,内容比较笼统,缺乏明确具体的法律、法规依据,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难以覆盖财政资金运行的全过程。因此,急需建立健全一整套涵盖财政内部运行全过程的内部监督法律制度。

  (二)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和管理相分离,相关信息不能共享

  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重分配、轻监督”的传统观念,人们往往把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当作一种增收节支的临时措施和整顿经济秩序的特殊手段,没有充分认识财政内部监督检查与管理的必然联系。缺乏全过程监督控制,财政监督注重对预算执行的监督,而对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调整的审查不够,或者很少过问,未能有效地进行全过程监督。在财政监督中存在着工作“缺位”、管理“越位”和职责“错位”的现象。更有人把内部监督检查与业务部门内控混为一谈。认为内部监督就是挑毛病,找岔子,是“自家人搞自己人”的错误思想等等。受这种错误理念的影响,财政内部监督检查流于形式,基本还停留在浅层面监督上,有的财政部门甚至根本没有开展过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属于“就监督论监督”的工作思维,使得监督的广度、深度、力度都受到限制,从而不能从根本上防患于未然,信息共享程度明显偏低,也无法同步跟踪监督,跟踪整改更是空谈。

  (三)财政内部监督检查方法比较单一

  传统的查账手段和监督办法已经落后。内部监督人员急需运用新知识、新手段和新技术进行简单管理,特别是随着“金财工程”的日益推进,计算机及信息技术已广泛应用于财政各项管理工作中,部分地区已实行对非税、国库等业务系统实行网络监控平台。从而大大提高了财政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同时也对传统财政监督方式提出了许多新的挑战。从目前财政内部监督检查的状况来看,主要以突击性、专项性等事后检查为主,日常监督检查是盲点,没有建立起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专项检查相结合的财政监督机制。这种单一的事后监督、查错防弊的做法,在工作上带有极大偶然性,极易造成监督盲区,无法对各部门的资金

  运行实行全过程监控,使监督检查缺乏及时性和有效性,也无法充分发挥财政监督检查应有的作用,更难以适应现代财政管理的发展需要。

  (四)财政内部监督体制机制有待完善

  经济越发展,财政监督检查越要加强,越需要造就一支适应新形势下素质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财政监督干部队伍。但是由于各级财政部门还普遍存在着“重资金分配,轻资金管理”、“重资金规模和数量,轻使用质量和效益”的倾向,机制的软化造成关系不顺,职责不清,同时,受编制的限制,基层监督机构人少事多,身兼数职,甚至在基层财政监督没有发挥效能等现象,使得有效的监督职能的发挥成为纸上谈兵。

  二、完善我国财政内部监督检查的对策

  (一)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夯实财政内部监督检查机制的基础

  财政内部监督检查作为一种行政行为,必须严格按照财政内部监督制度要求规范地开展监督活动。坚持依法行政是充分发挥财政监督及其内部监督作用的关键,建立健全财政内部监督法律体系是财政部门依法行政的首要环节,是开展财政内部监督管理的重要保证。

  1、明确监督目标和检查方向。开展内部监督检查的目的是为了提高财政整体管理水平,促进廉政建设,紧紧围绕这一目标,明确将财政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会计信息、资产管理、账户设

  置者五项内容作为内部监督的检查重点和管理提升方向,尽快出台《财政内部监督检查法》,进一步明确财政内部监督检查的职责范围、工作程序、内控措施和工作纪律,使财政资金的运行完全置于财政监管之下,为内部监督执法工作提供一个准确、客观的执法尺度和强制化、规范化的法律保障。

  2、建立健全监督处罚机制。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的惩戒作用,对监督检查人员和监督检查对象的财政违法违规行为均严肃处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坚持处理事和人相结合,提高监督执行力,取消以补代罚或以罚代刑,建立纪检监察、公检法等联合办案和移送制度,以此显示“威慑力”,起到查处一例、警示一片的作用,增强财政监督权威。

  3、加强配套制度建设。按照“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新机制”要求,各级财政部门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如《“一把手”岗位责任制》、《机关内部稽核牵制制度》、《机关廉政建设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通过这些制度,把权力分立、权利制衡的思想充分体系在内部监督体系中并确保有效运行。

  (二)以科学监督为出发点,理顺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和管理的关系

  科学监督是面对政府改革而提出的新课题,财政内部监督是财政管理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它服务于财政管理,并寓于财政管理之中。财政部门对财政收支活动的管理过程,其实质就是监

  督过程。财政内部监督检查活动,其本身也是财政收支的管理活动。二者相辅相成,融为一体。

  1、科学监督就要正确处理好三方面关系,既正确处理合规性监督与有效性监督的关系,正确处理财政内部监督中的防与治的关系,正确处理权力监督与理性监督的关系,突出财政资金使用上的合规性及有效性进行的监督,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有效地避免“查到就认罚,罚了再犯”的恶性循环之中。

  2、科学监督就要充分利用网络监控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网络监控平台是对财政管理进行监测、及时预警、提早矫正的基础,也是信息化背景下财政监督参与权、监控权、检查权、纠错权的载体和运行平台。按照“设计有接口、浏览设权限、运行控全程”的思路,实现财政监督机构与财政部门内部各业务职能机构的内部预算编报系统、预算指标管理系统、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等财政管理信息系统的信息共享,同时充分利用计算机信息化技术,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工作,提高监督效能。

  3、科学监督就要建立财政内部监督结果的公示制度。财政内部监督结果公示制度既是挑战,也是一个强威慑力的机遇。公示制度从绩效的角度看就必须有相应的财政内部监督指标体系为依据,如: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办法、考核制度等,作出合理评价。

  (三)以长效机制为落脚点,创新财政内部监督新理念

  建立健全财政内部监督的长效机制就必须真正实现从从检

  查型监督向管理型转变,实现从注重查补收入向收支并重转变,实现从关注和查处财政违规事项的纠错型向建立完善的内控机制、促进财政管理的预防型转变,科学完善的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全方位、全过程财政内部监督体系和运行机制,真正寓监督于财政管理的全过程。实现“预算、执行、监督”三位一体的科学的财政管理长效机制。

  1、扎实开展事前监督,对部门预算草案进行事前审核。应在实行部门预算的基础上制定统一的部门预算审核实施办法,对业务机构、预算管理机构和财政监督机构各自相应的预算审核职责进行明确定位,落实岗位责任制。对预算单位的定额、定员标准进行认真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的前瞻性优势,对预算编制的方法和程序进行监督,充分发挥其预警机制,实现预算编制的“细化、前瞻、刚性、透明”,避免暗箱操作。以此完善财政内部约束和制衡机制。

  2、有效开展事中监控,对国库集中支付环节进行监督。对国库集中支付环节应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财政资金直接支付管理制度和审核监督制度,对预算指标的下达、预算单位的用款申请、支付机构的拨款程序和监督机构的决定审核权限职责等做出明确规定,并强调专职监督机构的事中监控职能。对一般行政运行费按预算指标和拨款计划进行支付,监督机构应参与用途的审批,主要监督支付资金的合理性、合规性,看其是否按照预算和用款计划被及时拨付到位以及资金支付程序是否符合

  工作流程规范。发现问题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对具体有特定用途、专项用途或重大项目资金应实行事前审核,在项目申报环节上,由财政监督专职机构进行资料合法合规性审核、实地审核、签注审核意见,做为拨付资金的参考依据,以确保资金支出的合理性、安全性。

  3、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对专项资金跟踪问效。凡财政性投资融资项目,包括农业综合开发、基建投资、国债转贷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国家储备等由财政参与投资的建设,财政监督部门要建立跟踪问效制度;参与项目的立项、资金管理、竣工验收决算的整个运行环节,实施对财政管理部门的再监督。

  (四)以人为本,夯实基础,积极探索新机制建设

  为推进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必须以人为本,完善机构设置,增加考核评价体系,强化廉政意识,积极探索新机制。

  1、以人为本,完善机构设置。“拥挤”的熟人社会,财政内部监督检查的对象是本系统、本单位及其成员,所涉及不只是法律关系、制度约束,还涉及领导关系、同事关系、上下级关系等交错其间。要破常规,求创新,解决好财政监督力量与需要监督事项的相差太大的问题,可以通过增加编制解决,目前普遍认为财政部门最合理的人员力量配置应该是“三个1/3”,即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财政监督各分1/3。机构设置在原基础上提升职权格位,即比同级财政处室应高一级,然后下设几个处(科、股),各司其职。挑选工作经验丰富、年轻有为、业务精通、政

  治过硬的同志充实到财政监督岗位上来。

  2、以人为本,完善考评体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适应新形势,更新管理模式,设立奖惩激励制,实行末位淘汰制,将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结合,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同时坚持轮岗交流制度,增强队伍活力,调动监督队伍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提升财政监督队伍整体战斗力和凝聚力。

  3、以人为本,严肃财经纪律。财政部门代表政府行使分配和使用财政资金的权利,在分配和使用财政资金少时,特别是在频繁的财政收支活动中,能否经得住金钱与权力的诱惑与考验,能否做到廉洁自律,将直接决定财政工作的质量和财政干部的声誉和形象。只有通过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起到反腐倡廉的作用。在开展监督的同时,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建立问责制,强化廉政意识,从而促进财政系统的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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