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日常监督方案4篇

时间:2023-05-21 19:50:10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纪检监察日常监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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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检监察工作实施方案

  篇一:纪检监察工作实施办法

  纪检监察工作实施办法

  (经201年月日会议通过)

  为进一步强化本办内部监督机制,不断改善管理工作,提高行政效能,促进本办工作人员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推动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各环节的规范化、透明化、阳光化,保证政令畅通。根据上级有关纪检监察工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结合本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纪检监察工作原则根据有关规定,纪检监察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依法行使职权,不受其他行政部门和个人干涉;

  (二)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在适用法律和行政纪律上人人平等;

  15(三)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

  (四)依靠群众、加强监督。

  第二条纪检监督对象

  (一)本办所属职能部门(包含项目组)和各级党组织;

  (二)本办全体工作人员;

  (三)部门主要领导、项目组负责人和采购、合同、行政、财务管理主办人员是纪检监察的重点对象;

  (四)服务于本办工程管理活动的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

  员。

  第三条纪检监察机构

  本办纪委办公室、监察室(合署办公)是实施纪检监察工作的部门,在本办党委直接领导下,按规定行使纪检监察职权,负责对本办的各级党组织、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对本办党委、纪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条纪检监察的内容和任务

  (一)执行监察

  1、监督检查纪检监察对象遵守党纪政纪、国家法律及执行勤政廉政情况,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情况,执行本办的规则制度情况;

  2、监督检查纪检监察对象贯彻执行本办各项工程管理规章制度情况及合法、依法实施工程管理活动情况;

  3、监督检查纪检监察对象执行国家财政法规,遵守财

  15经纪律情况;

  4、监督检查纪检监察对象按程序合法签订各类经济合同情况;

  5、监督检查纪检监察对象在从事各项工程管理活动中有无违纪违法行为;

  6、对具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开展专项监察。

  (二)绩效监察

  1、监督检查全体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是否树立了正确的价值观念、公众观念、信息观念、竞争观念、形象观念;

  2、监督检查纪检监察对象贯彻执行本办工程管理理念、工作部署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监督检查纪检监察对象在从事各项工程管理活动中有无失职渎职行为;

  4、监督检查纪检监察对象是否按本办内部确定的责任目标和计划组织有效的安排和实施;

  5、监督检查纪检监察对象是否履行了职责,有无因玩忽职守使政府、本办在经济上、声誉上、形象上收到损失或损害;

  6、监督检查纪检监察对象有无办事拖沓、工作推诿、效率低下的工作作风。

  (三)违纪监察

  151、查处失职渎职行为;

  2、查处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的行为;

  3、查处违反党纪政纪、违反廉洁从业规定和贪污腐败行为。

  第五条纪检监察工作权限

  (一)检察权

  1、按照党委、纪委领导要求,纪委办公室、监察室(合署办公)负责人有权列席有关会议,工作人员有权列席纪检

  检查对象召开的会议;

  2、有权召集与纪检检查事项有关的座谈会、分析会;

  3、有权要求纪检监察对象报送与纪检监察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和情况说明,并通过查阅资料了解必要的情况;

  4、在进行纪检监察工作时,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为检查创造条件,提供方便,任何人不得刁难或设置障碍。

  (二)调查权

  1、有权对纪检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党纪政纪和本办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调查;

  2、为了查清事实、收集证据,有权责令有关人员在规定时间、地点就监督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有权扣留、封存可以证明违法违纪行为的文件、资料和非法所得。

  (三)建议权

  1、对纪检监察对象发布的不适当的决议、规定等,有

  15权建议其纠正或撤销;

  2、对纪检监察对象不执行或不正确执行本办党委、纪委决定、决议、规章制度和本办领导政令,有权要求或建议其正确执行;

  3、对纪检监察对象在人员任(聘)用、奖惩等方面处理不适当的,有权建议其纠正或撤销;

  4、对于模范执行党纪政纪、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规章制度,忠于职守、清正廉洁、成绩突出的纪检监察对象,对于检举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有功人员,有权建议按规定给予奖励;

  5、对于有违法违纪行为应给予处分的人员,参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相关规定,有权建议按程序给予恰当的处分。

  第六条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程序

  (一)根据本办党委、纪委要求,确定纪检监察项目,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报经办党委、纪委批准后实施。

  (二)监督检查前要提起将监督检查的内容、时间、基本方式告知纪检监察对象,提出要求,让其做好接受监督检查的准备。

  (三)根据监督检查内容,召开一定范围的会议,听取纪检监察对象的汇报和情况介绍。可采用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实地调查、审阅文件资料、查看实物等方式对有关情

  15况进行检查、记录。

  (四)纪委办公室、监察室(合署办公)据监督检查的情况拟写监督检查报告。报告的内容:纪检监察对象管理的基本情况、存(:纪检监察工作实施方案)在的主要问题、评价、对存在问题的改进意见和建议。监督检查报告报给本办党委、纪委领导阅示后,下达纪检监察对象执行。

  (五)纪检监察对象认为监督监察报告中依据的事实不存在,或者证据不足的;或者适用法律、法规、规章错误的;

  篇二:纪检监察工作方案

  张石三期L2合同段项目部

  纪检监察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集团纪检监察室20XX年工作目标,切实履行好纪检小组工作职责,确保项目工程优质、干部优秀,为公司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干部组织保证。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中纪委十七届四次全会精神和省、市、局纪委关于加强纪检工作的有关精神,全面推进“廉政阳光工程”,为公司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组织领导

  根据集团党委工作部署,首先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15纪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履行内部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三、工作计划

  1、加强政治纪律的监督检查。从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维护科学发展观的政治权威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政治纪律监督检查的重要性。要随时对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执行政治纪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的现象,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要追究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予以惩处。

  2、积极抓好干部作风建设。认真分析党员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反腐倡廉和改进作风的主题教育,通过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促进党员领导干部树立良好的思想作风、生活作风和工作作风。

  对领导干部自身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要通过诫勉、廉政、座谈、召开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开展党性教育等方式督促改进。对工作不负责任、不作为、乱作为可能造成损失的,要及时提醒、教育和进行批评帮助;对因失职和渎职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进行责任追究和处分;同时注意发现作风优良、工作突出、廉洁勤政的优秀干部和先进典型,以先进典型推动党员干部队伍作风的进一步提高。

  3、认真做好工程建设、材料采购的招投标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程序,有效防止工程腐败现象的发

  15生,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党委关于工程建设中材料采购、设备租赁和协作队伍的确定的招投标规定办事,每项招投标的结果必须及时报集团纪检室备案,自觉请求监督。

  4、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各部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本部门日常工作之中,切实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各项工作要与党风廉政建设一并部署、一并

  推进、一并检查、一并考核。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班子成员要增强责任意识,切实抓好分管部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5、加强制度建设和改革创新,深化治本抓源头工作。要结合实际,强化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把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与强化监督结合起来,让制度管人、管钱、管物。以制度化来保证监督约束机制的顺利实施,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的突破。

  6、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是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保证。加大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教育,树立我们党和政府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解力、执行力、操作力、控制力、公信力。

  7、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第一,严禁

  15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行为。第二,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境)外定居等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登记制度。第三,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资产重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第四,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第五,严格规范公务接待,深化公务消费改革。

  8、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并认真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对涉及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和大额资金安排等重大问题,要坚持集体研究决定,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

  9、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认真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和资源开发等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打击力度,逐步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10、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广泛开通举报渠道,加强对来信来访反映问题的核查力度,对重要线索及时核查,对实名举报实行反馈和回复制度,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切实把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同信任干部、保护干部、激励干部统一起来。严格区分一般错误和违纪违法的界限,严格区分工作中因缺乏经验出现的失误和违纪违法的界限,大力

  15支持和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既坚定不移地惩治腐败分子,又帮助锐意改革创新的干部澄清是非,努力营造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良好氛围。

  11、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认真执行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建立健全“十公开”工作机制,及时完整做好“十公开“工作,自觉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全面推进“廉政阳光工程”的顺利实施。

  12、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为反腐倡廉提供有力组织保证。在工程建设中反腐倡廉建设任务比较艰巨,纪检监察小组责任重大,要主动与集团党委纪检监察室配合工作,并请教纪检书记经常讲课,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不断加强自身素质建设模范带头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履行好纪检监察职责。

  张石高速公路L2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20XX年4月

  篇三:20XX年纪检监察工作计划

  xx镇20XX年纪检监察工作计划20XX年我镇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市、县纪委会议精神,继续深入实施涡阳县党风廉

  15政与反腐倡廉建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强化镇党委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以改革的精神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严明党的各项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坚持不懈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强化执纪监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大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审查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履行职责能力,不断开创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局面,为建设幸福美丽xx提供强有力保证。

  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配合做好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进一步强化“两个责任”。明确镇党委要切实担负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统一领导,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纪检监察机关要承担监督责任,认真履行协助镇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职责。进一步明确“两个为主”。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机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的意见,研究制定落实具体的细则和办法。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镇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二、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加强对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1115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问题。坚持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政治纪律教育,确保全镇各级党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督促党员干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敢于同一切违反

  党纪的行为作斗争。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加强对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纪委十八届二次、三次全会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对经济结构调整、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执行情况,以及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水资源保护和水利改革发展、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各项重大决策上打折扣、作选择、搞变通。决不允许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三、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强和改进机关干部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重在坚持,贵在深化。要在巩固前阶段治理成果基础上,按照“问题引领、开门整改、领导带头、即知即改、标本兼治、制度完善、终端见效、群众满意”的思路,由浅入深、由易到难、循序渐进,进一步在反对“四风”、整治“机关六病”上下功夫。

  1215四、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

  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把坚决惩治腐败作为重要任务,进一步明确反腐败协调小组的职责,建立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建立规范有序的工作模式。要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加强同司法、审计等机关协调配合,形成反腐败合力。

  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贪污贿赂、买官卖官、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以查办案件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抓早抓小,治病救人。注意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对苗头性问题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向本人和组织核实,加强诫勉谈话工作,及时批评教育,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健全重大典型案件剖析制度,查找并堵塞制度漏洞,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

  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坚决纠正跑风漏气、违纪违规办案行为。认真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强化办案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既要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也要追究镇党委和纪委有关领导的责任。

  1315五、注重源头治理,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亳州市、涡阳县《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XX年工作规划》,制定出台具体的实施办法,抓好责任分解和检查考核,建立健全督查、考核结果运用机制,推动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不断把具有柳城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引向深入。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充分运用主题教育、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等方式,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

  六、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切实做到纪检监察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用发展的思路、改革的办法、创新的举措,坚定不移加快“三转”步伐,不断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业绩,回应党和人民群众的期盼。

  切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定位,把工作中心聚焦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上来,强化执纪监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正“四风”治“六病”,着力解决工作漂浮、口大气粗等问题。要带头改进文风会风,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实际情况,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工作实、作风正。

  1415xx镇纪委

  20XX年1月10日

  1515

篇二:纪检监察日常监督方案

  

  市纪委监委出台日常监督检查实施办法

  来源:时间:2019-06-1211:42:27针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新形势的需要,为了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做起来、做到位,形成监督与接收监督的浓厚氛围和有效机制,市纪委监委根据中央精神,结合实际,近期制定了《运城市纪委监委日常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着力在监督日常化、常态化、规范化上积极探索创新,实现突破。

  《办法》共计六章、十九条,分为总则、监督检查内容、监督检查方法、监督问责、组织协调监督和附则。《办法》具有四大特点,即任务明细化、程序规范化、措施具体化、机制刚性化。

  任务明细化,日常监督全覆盖。《办法》对监督检查室的主要职责和监督的内容进行了明确、明细,确保开展监督能够抓住重点,有的放矢,保证了日常监督全覆盖。

  程序规范化,依纪依法开展日常监督。为保证委机关监督检查室依纪依法开展日常监督,《办法》对日常监督的工作载体和程序作出严格具体的规定。把建立主体责任落实监督台账作为对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重要载体;把参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重要会议作为开展日常监督的重要载体。明确规定了日常监督的程序要严格请示报告和审批。

  措施具体化,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办法》对县(市、区)、部门、单位及其党组织、领导干部;对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方法和措施进行了具体规定,保证了日常监督做实做细。对地区、部门、单位及其党组织、领导干部的监督,主要通过建立主体责任落实监督台账,建立监督对象个人廉政档案,参加重要会议;对重点监督对象进行监督谈话,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县(市、区)纪委监委、市直派驻纪检监察组、企事业单位纪委的监督,主要通过对监督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和监督考核;各级纪检监察组年底要向市纪委监委上报“树木”和“森林”情况报告;对线索处置和案件办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等措施。

  机制刚性化,确保日常监督职责履行到位。《办法》明确了对监督检查室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进行联系督促、情况综合、日常服务的组织协调机构,并按照“一月一报表、一季一通报、一年一考核”的机制做好推进落实;建立日常监督检查专题会议制度和日常监督检查联络员网络。市纪委监委建立日常监督检查组织协调机制和监督机制,避免了“文件搁置”,制度成为摆设的情形,确保了《办法》得到扎实有效执行和落实,保证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做到位。

篇三:纪检监察日常监督方案

  

  基层纪检日常监督12种方法

  一、常规巡查巡察。当基层纪检检查安全任务和生产任务用以发现问题时,可以进行巡查巡察,以检查场所的安全和正常生产活动的执行情况。

  二、抽查检查。定期抽查检查是基层纪检日常监督的重要措施,通过抽查样本检查,留存资料及生产记录,可以对企业安全和正常生产情况进行考核。

  三、应急演练。及时组织安全和生产演练,掌握工艺、因素、设备、材料等情况,以增强安全和正常生产的能力。

  四、实施监督检查。基层纪检应落实安全和正常生产的监督检查制度,监督检查应包括根据部门制定的指标,对企业分部、分厂、车间的安全和正常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五、及时评估。安全和正常生产的情况不断变化,基层纪检应定期对企业安全和正常生产情况进行实施必要的评估。

  六、携带双重核实。在巡查巡察、抽查检查中,基层纪检应实施双重核实,携带可信度高的实物(如原件样本),对安全和正常生产情况进行考核,实施抽样。

  七、进行复查。层层复查检查,保证企业安全和正常生产情况的真实性,复查的结果是基层纪检的依据。

  八、实行登记制度。基层纪检应实行登记制度,对企业安全生产和正常生产情况进行调查评估,将精密的记录,以有效的整体策略作出判断和预测。

  九、进行会议决策。基层纪检应及时召开会议,对企业安全和正常生产情况进行分析,作出决定性措施。

  十、实行形式审查。及时实行形式审查是基层纪检工作的重要环节,通过形式审查来审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评估企业安全和正常生产的情况。

  十一、检查安全和正常生产的基础有效性。及时向企业发出安全生产建议和要求,以检查安全和正常生产的基础有效性。

  十二、针对问题督促整改。及时发现任何安全和正常生产问题,及时

  向企业发出要求,督促企业采取整改措施,避免安全和正常生产问题得不到有效控制。

篇四:纪检监察日常监督方案

  

  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纪检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篇一: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加强我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维护全省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__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__〕49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对象

  重点检查游泳场所。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增加重点工作场所。

  二、检查依据

  《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浙江省游泳场所管理办法》、《游泳场所卫生标准》、《游泳场所卫生规范》和《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检验方法》等。

  三、检查范围及内容

  1.检查各市、县(市、区)管辖区内全部营业性游泳场所,要求监督执法检查覆盖率100%。检查持卫生许可、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卫生制度和消毒设施等卫生管理执行情况。检查内容及汇总表见附表1、2。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相关卫生标准。

  2.游泳池水和浸脚池水水质抽检。监测率100%。指标:游泳池水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尿素、浑浊度、余氯;浸脚池水余氯。水质监测结果内容按附表3汇总,行政处罚汇总按附表4。

  依据:《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9667-__)及《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检验方法》(GB/T18204.9、10、29-20__)、参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4、1120__)。游泳池水样监测采样要求按《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GB/T17220-__)执行。

  3.积极做好游泳场所信息公示制度。所有游泳场所应在泳池入口明显处放置水质公示牌并将泳池水质自测结果(水温、pH、池水余氯等)即时公示,至少每天1次。各级卫生部门应在电视、电台、报纸、网站等媒体及时发布游泳卫生消费预警信息并将监督监测过程中发现游泳场所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及时向公众通报或者公示。汇总表见附表6。

  四、时间安排:

  1.20__年5月,各地制定下达公共场所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2.20__年5-6月,各地进行日常性监督工作及抽检准备,游泳场所开放前对从业人员进行游泳场所卫生管理与消毒知识培训。

  3.20__年8月10日前,各市完成游泳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和水质抽检工作并将市直管及县(市、区)游泳场所监督执法检查表、监测结果数据汇总后及总结材料(含表1、表2、表3、表4、表5、表6)上报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同时上报电子版)。

  五、工作要求

  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重点公共场所检查的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协调本辖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并在监督检查基础上,全面掌握辖区内游泳场所等本底资料。

  2.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据相关卫生法规和标准规范,认真组织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特别要针对20__年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并督促落实整改意见,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依法严肃查处。

  3.各级卫生部门应认真做好工作质量控制工作。样品采集时要严格按照相应标准和规范要求,保证样品代表性。现场监督检查时应制作现场检查笔录、采样记录等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会同检验报告留存备查。检查数据汇总时要注意数据的逻辑关系及合理性,做到数据准确、合理、统一。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认真做好样品检测及质量控制工作。

  4.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强化新闻宣传意识,积极开展新闻宣传工作。检查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进行法规宣传,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地区公共场所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情况。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典型、重大案件,要及时上报省卫生厅。

  5.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按照实施方案,按计划要求按时完成监督检查工作。省卫生厅将适时组织对各地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联系人:环境卫生监督科

  沈菲菲

  陈建国;联系电话:0571-87838241;传真:87838243;电子邮箱:___篇二: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__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湘财监[20__]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__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并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进间、重点和内容

  此项检查工作自本方案下达之日开始,至20__年9月30日结束,检查的重点和内容:

  对能源行业、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等重点行业,着重关注财务会计核算、成本盈利水平、执行国家财税政策、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情况。

  对行政事业单位,重点检查其是否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是否存在挪用专项资金,虚报预算支出及单据使用及非税收入解缴是否规范等情况。同时,结合部门预决算审核,采取重点抽查形式,开展绩效评价监督工作。

  二、检查的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4、《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5、《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

  6、相关税法及法规政策

  三、检查对象

  长沙新奥燃气有限公司、长沙市麓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长沙市科技局、长沙市时限内不能完成的,必须按时报送整改进展情况,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二、监督检查的对象

  机构编制事项监督检查的对象为全县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

  三、监督检查的时间

  20__年10月10日---10月15日

  四、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机构编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全县机关单位三定规定和事业单位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执行情况。主要是有无超越权限或者违反规定程序设立、撤并各类机构,提高机构规格或者变更机构性质、名称、隶属关系等情况;有无其他违反机构编制事项管理规定的行为。

  (三)机构编制统计的情况。主要是有无伪造、篡改、虚报、瞒报统计资料,或者不按规定报送统计资料的情况。

  (四)机构编制实名制制度执行情况。主要内容是:新入编人员是否经过公示,《机构编制管理证》、实名制信息系统、工资基金审核等各类信息的调整是否及时规范。

  (五)《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执行情况。主要内容为:是否按《条例》要求及时进行登记、年检、变更、注销等情况。

  (六)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五、监督检查的程序

  县编办会同纪检、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具体程序是:

  (一)拟定检查工作方案。

  (二)根据管理权限报批立项。

  (三)发出检查通知。县编办事前向被检查单位发出监督检查书面通知,内容包括:监督检查的依据、范围、内容、方式、具体要求和时间;检查组长和其他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特殊情况下,机构编制检查也可以不事先通知。

  (四)组织实施。采取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和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

  (五)报告检查结果。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检查组就检查工作形成专题检查报告,总结监督检查的基本情况及基本评价,提出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建议。检查组在正式提交检查报告前,将进一步征求被检查部门的意见,被检查单位自收到反馈意见之日起15个工作日或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书面意见或说明,逾期没有提出书面意见或说明的,视为无异议。检查组对有异议的问题将进一步核实。

  (六)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检查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县编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向被检查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对整改情况跟踪检查。

  六、几点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施机构编制事项监督检查工作,是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促使机关事业单位更好地履行单位职责、有效控制编制增长、合理配备工作人员的有效措施。督查组各成员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正确对待,把工作落到实处。

  2.从严要求,限时整改。本次监督检查工作要求严肃工作纪律,严密工作程序,严格政策规定,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按照有关限期进行整改,并做好跟踪管理。

  3.完善制度,接受监督。健全违规举报制度。畅通监督渠道,规范举报受理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县编办、监察局或上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通过12310监督举报电话举报各类机构编制的违纪行为。县编办经调查核实后,如情况属实,将及时按规定查处并给予举报人答复。

  篇五: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做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根据中央纪委《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意见》和省纪委《省关于开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就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按照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通盘谋划、分类实施,查纠结合、务求实效的原则,以促进我市十二五规划提出的经济实力、结构调整、城乡发展、民生改善、资源环境等方面主要指标的实现为目标,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重点任务的落实,紧盯突出问题,抓住关键环节,扎实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力推动2256工程的顺利实施,为我市转型发展、全面发展、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今明两年重点从以下8个方面开展监督检查:

  (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主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情况。主要是在确定发展思路、制定和实施工作目标时,是否与市委、市政府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紧密衔接、协调一致,在分解细化经济发展指标时,是否找准了影响和制约本地本部门科学发展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并实施了有效的对策措施。

  (二)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转型的有关情况。主要是贯彻落实《市资源型城市转型和可持续发展实施方案》情况,按照六大转型的要求,强力推进单一煤电行业向多元产业转型、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传统商业向现代商贸服务业转型、城乡二元结构向城乡一体化转型、工矿型城市向山水生态城市转型、传统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型,加快工业化、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优化城乡生态环境,提升民生保障水平。

  (三)重要的生产生活必需品供给与价格监管情况。主要农产品、基本生活必需品、重要生产资料的生产和供应是否充分保障,农副产品流通渠道是否畅通、收费是否规范、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是否及时、合规,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是否落实,蓄意炒作、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不法行为是否得到严肃查处。

  (四)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情况。主要是重点水利项目、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中小型病险水库、病险水闸以及中小河道治理、农村安全饮水等项目建设是否优质、高效,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是否落实,水利资金管理使用是否合法合规,水资源管理制度是否得到严格实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是否健全,水利发展体制机制是否健全完善。

  (五)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主要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是否符合本地实际,任务是否分解落实,项目是否按时开工建设,资金是否及时到位,建设项目用地是否优先保障供应,税费政策是否全面落实,建设主体、套型标准、配套设施、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规定和强制性标准,住房保障工作年度目标任务是否完成,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准入、退出机制和保障性住房运行管理机制是否建立健全,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六)市委、市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科技计划项目、自主创新工程试点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工业发展基金、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主要是项目安排是否符合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及《产业结构调整目录》支持方向,项目执行是否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实施是否符合政策要求,专项资金是否按时、足额下达,经费管理使用是否合规、有效。

  (七)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节能减排规划编制和目标责任制是否落实,节能减排政策措施是否完善,资金投入是否到位,重点行业和企业的节能减排措施是否到位,节能减排目标是否完成,产业结构调整和淘汰落后产能是否符合政策要求,新上项目是否严格执行固定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与审查制度;环境污染是否得到有效治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和水污染防治是否符合规划要求,饮用水安全保障、大气污染防控、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危险废物处置等方面工作是否有效。

  (八)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主要是土地调控政策和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是否存在违反规定为两高一资项目批地供地行为,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用地问题严重地区的有关人员是否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

  除上述8个方面外,还要根据我市在一个时期部署的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

  三、监督检查的对象

  各县区、经济开发区和市直有关责任单位。

  我市成立3个检查组,分别对我市8个方面的重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市检查组做好相关的监督检查工作。

  (分组安排及责任分工附后)

  四、组织领导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房地产管理局、市水务局、市审计局、市物价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监察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监督检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牵头统一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协调落实;市直相关责任单位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好监督检查的职能,同时又要担负起本部门被监督检查的责任;市纪委监察局相关室要做好联系协调工作,推进监督检查工作有序开展。

  五、工作要求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政策性强,工作中要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深刻认识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放在重要位置,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开展好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政令畅通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精心安排部署。各检查组要按照责任分工,制定检查计划,经领导小组审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检查时间、地点等进行必要的协调,避免同时在一个地方或一个部门开展多项检查。各县区、各要依据本实施方案,从实际出发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监督检查计划,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情况变化和监督检查实际,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年度检查计划的工作重点、时间安排和力量投入等内容,保证监督检查工作有效有序进行。

  (三)突出工作重点。要在全面开展监督检查的同时,把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实施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检查各项资金拨付和配套是否及时、足额到位,管理使用是否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坚决防止滞留、挪用、挤占、截留资金行为的发生,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要检查工程项目规划立项是否符合中央及省、市的规定,工程建设审批和建设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招标投标活动是否依法依规进行,工程质量和领导责任制是否落实等。

  (四)加强协调配合。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好具体协调落实的责任,相关部门要积极协助、全力配合,按照总体部署和具体安排,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各检查组之间也要互通情况、资源共享,努力做到运转协调、衔接紧密、相互促进。

  (五)严肃执纪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责令被检查单位限期纠正;对发现的违纪违法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查处,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际效果。

  (六)营造良好氛围。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政策落实及监督检查的有关情况,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监督检查工作全过程,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要加强对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释疑解惑、澄清是非,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为干事创业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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