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局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整改提升行动简报

时间:2023-01-01 12:25:03 来源:网友投稿

市执法局结合《全市文明城市创建整改提升行动方案》要求以及实地考核项目导则和责任清单,细化任务分解,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关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整改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长效化、精细化工作机制,三项措施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整改提升行动,全面提升城市管理质量,创造优美的城市环境,维护优良的城市秩序,完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任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任务按期完成。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郭惠文为组长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和整改提升行动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成立分管领导为组长的4个包联整改组、1个公益广告组、1个公厕督导组、1个机动巡查组。按照工作职责和任务,明确整治标准,收集汇总整改情况,建立整改台账,牵头组织开展创城和整改提升工作。各相关单位、科室对照责任分工和创建实地考察项目导则密切协作配合,协同推进工作。

二是积极作为主动担当,协调配合强力推进。牵头完成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集贸市场、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整治行动,确保道路及两侧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规范各类便民市场管理、马路市场,依法取缔违规占道经营商贩;
整治乱张贴小广告及规范户外公益广告管理;
整治市政设施,完成公共卫生间及无障碍设施和指示牌的设置工作和其他创建工作。配合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公安局等单位做好社会面宣传、公益广告设置、张贴小广告整治和户外广告管理等工作。三是分阶段实施,巩固整改成效。第一阶段为全面排查、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阶段。各包联组迅速排查存在的问题、短板、弱项,分类建立《整改台账》和《责任清单》,按照摸排清单至少完成整改任务的70%以上。第二阶段为巩固提升、全力攻坚、全面完成任务阶段。由全面整改向精细化转变,实现全覆盖整治、全域整治,整治任务全部完成,所有问题全部清零。

第三阶段为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实现精细化管理、形成常态化长效阶段。要在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存在问题全部清零基础上,抓巩固、抓提升,达到精细化管理要求,实现城市管理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和精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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