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3篇

时间:2023-06-01 18:20:04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书记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

  

  关于党委书记一岗双责履职报告【三篇】第1篇:党委书记一岗双责履职报告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刻领会中、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坚定不移地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树立良好形象,积极发挥表率作用,配合镇党委、镇纪委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现麻坪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将本人履行职责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如下: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把它当作每天的“必修课”,摆上了每天的日程安排,坚持在分管单位和辖区每季度召开一次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工作会议,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专题部署。根据班子分工,对我本人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工作实绩考核有机结合。及时下发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基层站所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目标、责任要求,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二)以防为主,重在落实。利用党员现代远程教育平台,组织分管单位干部职工、辖区村组干部统一收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召开廉政工作例会,开展自评、互评,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工(三)加强学习,提高素质。进一步认识到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基本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也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本人平时能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学习笔记。注意学习研究经济知识、法律知识、金融知识、科技知识、管理知识、领导知识,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面,拓宽自己的视野。坚持每天抽出一定时间看阅党报、党刊,学习有关文件、时事政治和业务知识。经常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调查研究,虚心向同志们学习基层工作方法,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四)严于律己,率先垂范。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积极开展学习党风廉政法规活动,以《党章》要求约束自己,以《廉政准则》、《处分条例》、《监督条例》规范自己,坚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从小事做起,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申报制定,重大家事报告制度。以身作则,严格按照规定和制度办事,始终按照工作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不讲无原则的话,不办无原则的事,坚持公平正直,不徇私情,珍视和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率先做到,顾全大局,令行禁止二、个人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一是坚持服从集体领导,全面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麻坪镇党委政府始终把维护团结、带好队伍作为镇党委政府自身建设的首要任务来抓,重视做好表率,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本人作为整个班子的一员,认真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做到公道正派、讲大局、讲党性,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立场坚定,观点鲜明。二是坚持服从命令,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镇党委班子成员认真学习领会十七大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系列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廉洁从政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艰苦奋斗的作风,自觉过紧日子、自觉抵制和反对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在公务活动和社交活动中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本人也坚持履行好“一岗双责”,既对麻坪的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完成情况负责,又对分管单位及辖区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发扬艰苦奋斗作风负责。同时,加强对自己配偶、子女的"教育和管理,从不以权谋私。三、自身不足及产生的原因在学习和工作中,我也发现了自身的一些不足。一是理论学习不够,对廉洁从政反腐倡廉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工作中我降低了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动性,存在老好人现象,愿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个人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是平时重事务、轻学习。认为自身工作主要是抓好落实,不要求有多高的理论水平,缺乏学习的压力感和紧迫感。从客观上总是强调工作忙、任务重?没有处理好工作与学习之间的关系。三是重指导、轻实践。自身存在的作风不够扎实、工

  作不够深入等问题,认为每一项工作都有专门的同志去做,不必每项工作都亲历亲为,缺乏深入实践考察研究。四、整改措施及努力方向本人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保持与时俱进的良好状态,廉洁从政,忠于职守,力争早日改正缺点,弥补不足。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切实抓好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二是坚持不懈地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增强带头严格执行党纪法规和各项制度的自觉性。三是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坚持学习《中国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通过加强理论学习,夯实自身的思想政治基础,筑牢反腐拒变防线,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工作中少琢磨组织上给了我什么,时刻想着我为党和人民做了什么。正确看待自己的不足,真正做到清清白白做官、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四是坚持廉洁从政,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更加坚定地与各种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虚心听取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批评意见,自觉接受全镇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始终保持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为全镇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在坚持“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专职副书记、组织委员抓党建工作具体责任”原则的基础上,镇(街道)党(工)委其他班子成员除抓好分管业务工作外,还负责抓好各分管领域、挂帮联系点党建工作,履行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双重责任。一是强化党建知识学习,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主动学习党的十八大系列重要讲话及省、州、县有关重要内容精神,准确把握党建工作方针、政策和基本原则;积极参与镇(街道)党(工)委关于党建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建言献策,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二是强化党建工作落实,制定切实可行措施。每年初,镇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三是强化党建指导联系,密切党群干群关系。镇(街道)党(工)委其他班子成员积极参加所在机关支部的学习、教育和实践活动,并主动指导所在支部的各项工作,发挥好表率带头作用;关心爱护基层党务干部,定期开展交心谈心活动,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经费保障等。

  为更加科学合理、公开公正、客观准确地掌握和评价全镇各村(居)委会及镇直各部门2015年上半年的工作实绩,切实加强对村委会、镇直各部门的监督、考核力度,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转变作风,扎实做好本职工作,提高干部为民服务水平,按照上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绩效考核有关要求,10月29日上午风平镇组织开展了2015年上半年各村“三委”及镇直各部门上半年业务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会议由镇纪委书记徐刚垂主持,评议工作具体由镇纪委负责。全镇“四办四中心两站一所”部门负责人参加了述职述廉;12个村(居)“三委”以提交书面材料的形式进行了汇报。参加评议的有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镇直各部门负责人及各村“三委”负责人共85人。会上,镇党委书记朗岩练作了考核动员,并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强化“两个责任”意识,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党政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各村“三委”及镇直各部门要以述职述廉评议为抓手,进一步强化党管意识、履行党管责任,切实把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牢牢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二是要强化工作纪律和作风建设,突出问题导向。持之以恒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好作风建设,严明党的纪律,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三是要强化监督管理、服务大局的意识。镇纪委要确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全面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融合,要围绕改革发展大局、对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新型城镇化发展、惠民政策落实等工作进行监督管理。镇直各部门负责人从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总结计划几个方面分别进行了述职述廉,与会人员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从思想政治、廉洁自律、业务能力、服务质量、学习创新五个方面采取无记名方式进行测评打分。考核会后,镇纪委将考核结果进行统计,并在公开栏公示。第2篇:党委书记一岗双责履职报告20xx年3月以来,本人按照园区党委,分管办公室、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旅游、环保、统计、危房改造和齐山管区工作。今年以来,我以科学发展观、xx大和xx届六中

  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镇中心工作,坚持抓招商、引项目,抓管理、重防范,抓服务,保安全的有效方法,努力实现打造“平安小涧”、构建“和谐小涧”的工作目标,为我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现任职以来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履职情况述职如下:一、强化学习,不断提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意识。安全生产涉及各行业领域的各项具体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进一步提高自己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意识,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半年来,本人结合单位中心组学习及平时自学,着重加强了安全生产法建法规、文件通知以及其他相关知识的学习。通过学习,使自己在思想上牢固树立了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履行本岗位职责的。同时,切实履行所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做到“一岗双责”。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融入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各个方面,为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生态小涧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环境。二、强化监督,不断提高安全生产防范意识。一是加强对企业安全监督检查。耐心细致为企业服务,创立良好口碑。自年初开始分管招商引资,大部分企业是我我镇重点保护和扶持项目,为了让他们发展的更好,为我镇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从安全生产的角度来讲,本人更愿意去为他们服务,保驾护航,积极协调企业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和检查,帮助他们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减少损失,让企业有坚实的基础良性的发展下去。二是加强对镇政府机关安全检查。安排好办公室人员加强对镇政府机关大院的白天及夜间值班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事项,确保政府财产不受任何损失。三是加强对危改改造户建房安全督查。今年,按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分配我镇60户危房改造计划。在做好初步筛选、审查的基础上,对选定的60户危房改造户的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监督抽查,加强工程建设安全监管,确保不出现一例安全生产事故。

  四是加强对管区各项安全生产项目的监督检查。针对当前农村的商店、学校、建筑、交通等所有涉及安全生产项目,利用平时下乡时间,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并督促落实整改,使村级安全生产逐步进入常态化管理轨道,所管辖的两个行政村,没有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为当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基础。半年来,虽然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履职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党和人民的期望,自我感到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我决心以党的xx大和xx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始终保持共产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为全镇社会政治稳定和经济的全面发展努力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第3篇:党委书记一岗双责履职报告20xx年至20xx年,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安委会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镇党政班子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力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有效遏制了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两年来全镇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和交通事故,各类事故、道路交通、火灾事故死亡人数和一般以上事故起数控制在县下达的指标内。现将我镇20xx年和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主要做法及成效(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到了“三个到位”。一是领导到位。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工作会议,会议由镇长或分管领导主持,听取各职能部门汇报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每逢节日和重大活动前,镇党政班子成员都亲自带队到各生产经营单位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措施。二是人员到位。镇委、镇政府设立了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办公室配备工作人员4人,实行独立办公,做到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各项工作均有具体的人员负责。而且,在各个专项整治工作中成立相应机

  构,组长均由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切实加强对每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三是经费到位。我镇每年都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工作,两年来共投入经费36万多元用于聘请专职消防队员及购买消防装备、购置办公设备、印发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行动等,有效地保障了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全镇上下形成了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局面,为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一是落实责任。我镇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制度,由镇长负总责,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第一责任人,在履行本职工作的同时,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议程,形成层层落实,责任到人的格局。每年镇政府都与各村(居)委会、各企业签订了各类安全生产责任书,进一步落实了各村(居)委会、各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形成了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机制。我们要求企业与车间、班组层层签订责任书,把安全生产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具体部位。年末,镇政府将各村(居)委会、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纳入考核,并作为一项长效机制来抓。二是明确任务。为确保安全生产顺利开展,每次整治行动,我们都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各有关单位的工作任务和职责,使安全生产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三是健全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联合整治制度、督查巡查制度、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实行以制度管人、管事,全镇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三)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安全意识。我们把宣传工作作为提高全民安全意识的主要手段,督促有关部门深入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活动。一是抓好经常性宣传。紧紧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活动,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安全月”、“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制作宣传栏、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据统计,两年来,我镇在主要路口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横幅30多条,张帖小标语300多条,发放《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条例》、安全生产明信片、火灾逃生宣传画册等宣传资料1000多份。二是边检查,边宣传。我们结合每个专项检查整治行动,组织人员到各厂矿企业边检查、边宣传,面对面向业主宣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业主安全意识。三是抓好

  安全知识培训。每年,我们都举办多期安全生产培训班,邀请上级领导、专家进行授课,讲解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知识,增强群众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活动,使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普及千家万户,在全镇上下形成了人人讲安全,处处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四)加强排查整治,全力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我镇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以排查和整治安全隐患为主,着力抓好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督促检查,对责令整改的单位实行重点跟踪。一是加强节前安全检查。我们坚持一手抓源头控制,一手抓隐患整治,严格落实安全监管措施,在“五一”、“国庆”、“元旦”、“春节”等节假日和党的“十八大”期间开展常规性检查,以旅游景点、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道路、建筑工地、“三小”场所、学校(幼儿园)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全方位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各行业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等。二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两年来,我镇按照市、县的工作部署,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以及开展“清剿火患”战役、“百日安全大行动”、“网格化”、“打非治违”和治理“三超一疲劳”等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有效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狠抓整改措施落实。在检查过程中,凡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能够在现场立即整改好的,我们要求业主立即整改。凡是已通知限期整改的单位,我们都有专人负责跟踪落实,逾期未整改完毕的责令其停产停业,直至整改完毕才可继续生产经营。据统计,两年来全镇共出动检查人员320多人次,检查单位180多家次,共排查出安全事故隐患64处,全部落实整改。通过开展排查整治行动,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环境。(五)加强日常监管,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在深入开展各项专项整治的基础上,我们还注重加强日常监管,督促有关职能单位加强对本单位涉及的领域、行业进行监管,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各监管部门既做到各负其责,又做到互相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如,在工商部门年审工作中,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经我镇安全监管所审核通过安全生产合格方可进行年审。同时,我们联合工商、派出所、规划建设等有关部门定期对全镇所有“三小”场所进行排查摸底,登记造册并将信息录入电脑,加强对“三小”场所的监督管理。

  (六)健全应急体系,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一是健全应急机制。为了做到防患于未然,每年我镇重新制定了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等几个安全事故处置预案,进一步健全了快速反应机制,确保万一发生安全事故时做到有章可循、临危不乱,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救援和妥善处置。而且,部分村(居)委会、企业、经营单位也相应制定了符合自身实际的应急预案。同时,我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事故应急指挥部,组建了森林防火队、防汛抢险队、专(兼)职消防队等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并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应急救援队。全镇形成了“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系。二是加强应急演练。两年来,我镇共组织鸿信厂、威尔高厂、骏达美厂和麻陂中学等有关单位举行了多次消防安全演练,一些单位和企业也主动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大大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学生和相关从业人员的防火意识、安全生产意识、应急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三是落实值班制度。在“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我们均要求各有关职能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确保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时能够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向镇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做好事故处置工作。二、存在问题及今后打算我镇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全镇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和交通安全事故,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全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保持快速、健康、稳定发展。但我们深知,我镇的安全生产形势还比较严峻,主体责任还需进一步落实,监管的难度比较大,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来,我镇将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强化对重点环节、重点单位和重点部门的检查和监管,防止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为促进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篇二:书记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

  

  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导语:“一岗双责”指既要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以同等的注意力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把反腐倡廉、案件防范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规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保持应有的力度。

  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更要抓牢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检查,确保自己和分管范围内的领导干部廉洁履行职责。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履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顾名思义,“一岗双责”就是一个岗位、两种责任。对于领导干部就是既要承担业务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又要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保队伍廉洁高效,实现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步发展。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是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不重视廉政建设,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就是政治上的失职。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了“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目标,在全社会已经形成良好的反腐倡廉氛围。我们要借此大好时机,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积极推进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因此,要牢固树立敢抓敢管是胆识、会抓会管2016/是本事、不抓不管是失职的理念。

  月25日,百里杜鹃党工委书记黄家耀约谈县级领导班子成员,面申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明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严明党的纪律、坚决惩治腐败、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的具体要求,督促全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百里杜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上级颁布的廉洁自律规定带头执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切实履行分工负责的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决不当“老好人”、“和事佬”。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最终着力点是带好队伍,最根本的是要得到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对领导干部而言,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好“一岗双责”。

  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意识,切实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上当表率、作示范。要准确把握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内容和要求,明确认识党委的主体责任是什么、领导班子成员要负什么主体责任、怎样履行好主体责任、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哪些情形将被追究责任。要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2016/织纪律,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要持之以恒、乘胜前进,坚定不移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和市委十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要牢牢把握“当前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的要求,把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作为首要任务,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要积极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使纪检监察机关集中精力抓好“执纪监督、惩戒问责”的主业。对于一名领导干部来讲,在其位,就要谋其政;任其职,就要尽其责。不敢得罪一小部分应该得罪的人,就会伤了大多数人的心,损害大多数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对队伍中庸、懒、散等纪律作风问题要毫不留情地批评教育,对出现吃、拿、卡、要等苗头性问题要坚决果断地进行诫勉谈话,及时进行制止;对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要毫不客气地交由纪检监察部门查处。

  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为全面落实北仑区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8月17日上午,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半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的通知》的具体要求,在完成各单位自查、局党政班子成员对下属科室单位专项检查等基础上,区住建局党委书记杨再达专题听取了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汇报。

  2016/会上,班子成员分别结合各自分管科室、单位和半年来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的主要开展情况依次进行了汇报,同时对部分重点难点工作进行了提交讨论。局党委书记在听取汇报后,高度肯定了班子成员在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廉政建设方面的努力,同时结合下步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注重权力约束,避免特权风险;二是合理分配权力,互相形成制约,特别是在行政审批、执法等过程中,防止单独决策;三是善于发现苗头,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四是班子以身作则,切实做好表率,继续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最后,他还就机关效能作风建设进行了强调,要求各条线、各单位切实加强管理。此前,局党委书记已就局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向区纪委余书记进行了专题汇报并得到充分肯定。

  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今年来,马场乡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发展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始终服从和服务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围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认真研究解决党风政风行风方面影响和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促进全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我乡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将反腐倡廉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安排,一起监督检查,一起抓好落实,2016/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任务分解表,明确分管领导、站所的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目前,我乡已经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

  我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反腐倡廉各项战略方针,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学习党章,深入开展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认真组织学习文朝荣等新时期共产党员楷模的先进事迹,学习他们立党为公、无私奉献、执政为民的敬业精神,坚持用先进典型对党员干部进行示范引导,用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大力倡导领导干部要树立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

  今年以来,我们在抓好日常工作的同时,以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活动中,我们立足于认识求高、学习求深、教育求实、活动求新,坚持参学对象一个不少,学习篇目一个不落,规定环节一个不缺,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认真签订签字背书,扎实进行整改,较好地完成了教育活动的各项任务,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二是全面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公开了办事程序,将党政领导个人信息、职责分工、联系方式,以及机关职能、2016/各站所职责、审批事项、办事程序、服务承诺等向社会公布,增强机关管理工作的透明度。

  按照县纪委、县组织部的要求,我们把党风廉政与反腐败工作作为我乡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会前都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将收集到的意见和整改措施既在民主生活会上通报,又在全乡干部职工大会上反馈。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述职述廉,从而使民主生活会成为加强班子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形式,通过考核在全局营造了勤奋工作,争创一流的良好局面。

  五、完善制度,加大源头治理力度。为了切实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的要求,我们把制度建设作为重点。一是不断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坚持落实谈心交心制度,使上下级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沟通思想、化解分歧、增进信任,达到相互帮助、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三是完善工作制度,充分发扬民主监督的工作作风;四是建立和完善了办公室管理制度、学习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等多项规章制度。

  六、突出重点,切实抓好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清正廉洁是领导干部取信于民的基础,是最起码的从政2016/准则。因此,我乡注重抓好领导班子的廉政建设,始终把加强自身修养、提高个人素质放在第一位,严格遵守“四风”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有关规定。时刻警示自己,不以恶小而为之,忠于职守,廉洁从政,以身作则,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从政,平平淡淡生活。对各项政策规定,坚持令行禁止,照章办事,不越雷池。在用车、办公通讯工具等方面严格按规定办事。凡事身体力行,要求别人做到的,领导干部带头做到,禁止别人做的,领导干部坚决不做。

  2016/7

篇三:书记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

  第一篇:“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

  姚集镇中心小学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全乡中小学和学前安全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单位和部门各司其职、党政同责、齐抓共管、运作协调的工作机制,经研究,决定对中心小学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人员安全工作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

  一、中心学校班子成员安全工作职责

  中心学校成立以党支部书记、校长为组长、分管中小学的副校长和安全主任为副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保安人员及各学年组长为成员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任务是在县教育局领导下,统筹、指导、协调小学及学前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学校安全工作特点,及时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问题。校长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中小学及学前安全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安全主任负责抓好全面安全工作并负相应责任;分管其他方面工作的班子成员,对其分管学校与年组、分管工作负分管责任。

  (一)党支部书记、校长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安全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主持研究和决策全乡学校和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行政措

  施,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的安全,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2.将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对全乡中小学、幼儿园的考核,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奖惩制度,检查、督促其他班子成员抓好分管范围内安全工作。

  3.组织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究学校

  安全形势,有针对性地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和应急预案,并督促相关部门予以落实。

  4.遇到突发事件立即组织安全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抢救,并责成相关领导和有关学校做好善后工作。

  5.负责研究建立学校安全工作督导评价机制,并将学校安全工作纳入各学校教育综合督导评估。

  (二)副校长工作职责

  1.协助校长具体分管中学、小学与幼儿园的安全工作,可代校长组织召开所分管的中学、小学与幼儿园安全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研究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办法与整改意见,不断完善健全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学校安全。

  2.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把学校安全工作分解到各部门和岗位,并负责检查、督导落实。

  3.指导保安和教师开展工作,定期不定期检查分管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和隐患排查工作,建立台账,在相关记录表上签字。

  4.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提高他们的安全责任意识和自救能力。

  5.定期组织检查安全设施及器材,保证完好有效。

  6.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各类台账和档案制度,检查指导分管学校(幼儿园)各类安全资料的归档备案。

  7.督促检查放学前一分钟、每周一节课、每月一次专题讲座的安全教育。

  (三)安全主任工作职责

  1.在校长和副校长的领导下,协调、指导,并具体负责全乡中小学日常安全工作,根据中心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指导监督各校建立健全安全体系制度和应急预案,制定部门实施细则,强化工作措施,定期向校长汇报学校安全工作阶段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对学校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负责依法治教、校园治安保卫、校园消防、平安校园

  创建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等安全工作,对送子车、住宿点、小饭桌等经营业户,要严加监管,配合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动与公安、交通、消防、卫生等相关部门联系协调,建立良好工作关系。

  3.负责教育局、中心学校有关安全文件阅办、安全工作宣传报道、档案资料等的安全工作。

  4.按时参加上级有关部门召开的安全工作会议,并按要

  求,上报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总结、报表、信息等材料。

  5.负责督促、检查和考核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坚持每天对中学、每月对小学及幼儿园校园和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发现隐患,规定时限立即整改,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相关负责人在记录表上签字。

  6.指导全乡学校安全工作,部署按期开展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和演练活动。

  7.负责学校人防、物防、技防,管理安保人员,检查维护消防器材,保证其完好有效、正常使用,妥善使用和保管监控设施和视频录像资料,并建立资料档案。

  8.负责学校门卫管理,夜间、节假日值班值宿和巡逻安排,加强对值班人员的管理和检查。

  9.协调处理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学校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时,要协助校长并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抢救、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10.履行学校安全管理负责的其他工作的安全工作职责。

  (四)教务主任工作职责

  1.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安全,落实安全教育课程。

  2.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安全工作,做好班主任培训安全工作,指导、监督各学校抓好开展国防教育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3.做好中小学生和幼儿社会实践等活动的安全管理;负责指导、监督各学校抓好体育运动、体育课、运动会等的安

  全工作。

  4.指导、监督各学校抓好开展各项体育、文艺活动的安

  全工作,履行体卫艺科负责的其他工作的安全工作职责。

  5.负责全乡教研活动的安全工作,加强中小学及幼儿

  园安全教育课程教学与科研,不断提高安全教育课程质量。负责幼儿园常规管理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6.负责学校实验室、实验器材、图书室及各类专用教室的安全工作。

  7.负责抓好全乡中考、学科结业、基础年级考试的安全工作,建立健全考试工作的安全制度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协调处理考试的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8.履行教务处其他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培训职成主任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的机构编制统计、人事档案管理、学校岗位设置等的安全稳定管理工作,把住有精神病史和有严重心理疾病的人员禁入教职工队伍关。

  2.负责教师资格考试、培训、学习、测评等工作的安全,负责校领导、教职员工及新入编教师的政策法规培训工作。

  3.负责教师队伍建设、师资队伍培训、教师职称评审等安全稳定工作。

  4.负责全乡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安全工作,组织民办学校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和安全演练,配合有关单位检查、监督民办学校的安全工作,指导、监督民办学校制定完善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

  5.做好成人教育培训的安全工作,协助处理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安全事故处理。

  6.履行培训职成主任负责的其他工作的安全工作职责。

  (六)总务主任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财务的安全工作和后勤保障。

  2.负责校舍规划、建设、维护、危房改造的安全工作。

  3.负责学校校舍、建筑物、建筑附属物安全隐患的排查,并组织实施整改措施。

  4.负责全乡营养餐改善计划学生饮用奶和饼干的安全;负责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安全工作。

  5.负责学校防汛、防雷、防地质灾害等安全管理工作。

  6.履行总务处负责的其他工作的安全工作职责。

  (七)政教主任工作职责

  1.结合学习安全工作目标和任务,开展政教工作,维护校园教育教学秩序,稳定师生情绪。

  2.做好受理、处理来信来访安全工作。

  3.负责师德建设工作,防范因教师违规违纪造成纠纷和引发学生伤害事件。

  4.负责学校网络安全工作,指导、监督全乡中小学抓好校园网络等的安全工作。

  5.指导、监督各学校抓好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6.利用升旗、间操等时间,通过板报、广播、网络等对师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

  7.学校组织大型集体活动时,做好教育活动安全预案和活动前师生安全教育工作。

  8.负责开展校园卫生大扫除,及日常维护室内外卫生时的师生安全工作。

  9.通过家长会、家长信等多种形式向家长宣传安全知识,提出安全要求,发挥家长对学生安全工作的主体作用。

  10.履行政教处负责的其他工作的安全工作职责。

  (八)幼教主任工作职责

  1.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乡公民办幼儿园的安全工作,对学前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组织幼儿园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和安全演练,配合有关单位检查、监督幼儿园的安全工作,指导、监督幼儿园制定完善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

  3.指导、监督幼儿园抓好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和控制,以及卫生保健管理工作。监督幼儿园做好每日晨(午、晚)检记录,发现异常,及时通知家长并尽快将患病幼儿送正规医院诊治。

  4.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幼儿园食堂、食品卫生及饮用水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建立食品采购、进货验收、卫生消毒、食品留样等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配合食品卫生部门的监督检查。

  5.制定幼儿园突发疾病、食物中毒等应急预案,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6.及时报告相关领导和部门,做好事故处理。

  7.做好园舍、儿童玩具、监控、消防、水、电、气等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并设立台账,及时做好相关记录。

  8.定期召开幼儿园安全工作会议。

  9.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二、其他人员工作职责

  (一)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认真研究解决本校(园)存在的重大安全问题。

  2.校(园)长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校(园)的安全工作,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防范体系,落实责任制,依法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3.组织召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每月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并形自查报告,上交中心学校。

  4.建立安全工作奖惩制度,把安全工作纳入个人履职考核,与评优选先和晋升职务挂钩,调动全体教师做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

  5.及时制止和处理教师侵犯学生(幼儿)权益和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

  6.加强与所属村屯,及派出所、司法、交通、卫生等职能部门的联系,共同做好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

  7.遇到突发事故,立即组织安全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并向中心学校汇报。

  8.学校(幼儿园)安全职责所必需的其它行为。

  (二)团支部书记、少先队辅导员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法律法规、学校安全管理规定、履行部门岗位安全职责。

  2.在少先队和共青团组织中设立安全委员。经常开展对少先队员和共青团员的安全教育。

  3.制定少先队、共青团组织的各类大型集体活动预案,开展活动

  前的安全教育。

  4.定期组织学生活动场所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向学校有关部门汇报。

  5.熟悉学校各类安全预案及流程,协助和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处置突发事件。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三)学校保安工作职责

  1.熟悉执勤岗位区域内的地形、地物,了解执勤岗位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分布和使用,掌握报警方法。

  2.掌握保安业务知识,熟悉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严守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爱护通讯器材和物防设备。维护执勤岗位区域内的正常秩序、疏导交通。

  4.及时发现执勤岗位区域的各类安全隐患并上报。

  5.果断处理执勤中发现的问题,发现可疑人、事、物、或其他治安信息,应及时盘查或监控,并上报保安班长或相关领导。必要时,启动报警器或向110报警。

  6.制止师生各种不安全或易造成伤害的行为,发生违章或不服从管理者,应婉言劝阻并妥善处理,不听劝阻的,及时上报安全主任解决。

  7.遇有火警或其它紧急情况,应迅速扑救或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安全领导小组。

  8.建立执勤巡逻和交接班记录台账,做好每日执勤问题记录的交接班记录,要求清楚、准确、属实。

  9.按时参加保安人员工作例会和相关业务培训,认真听讲并做好记录。

  10.工作中遇到疑难问题,应及时上报安全主任,不得擅作主张或隐瞒不报。

  11.在不妨碍保安日常工作的前提下,协助其它部门做好服务工作。

  12.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四)教研组长工作职责

  1.教研组安全第一负责人,负责建立教研组日常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各项安全管理要求。

  2.定期召开教研组安全工作会议,维护学校教育教学安全。

  3.制定实验安全规章制度,督促实验员做好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4.制定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5.监督指导各学科教师在学科教学中渗透安全教育。

  (五)学年组长工作职责

  1.所在年级的安全第一负责人,负责建立年级安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本年级每位教师的安全岗位职责。

  2.建立健全由年组长、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构成的年级安全管理体系,定期排查年级存在的安全隐患,促进年级安全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3.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文件精神,组织年级教师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落实学校安全工作有关要求,做好日常安全规范。

  4.做好年级特异体质学生身体情况登记和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年级大型活动安全预案并做好活动前的安全教育工作。

  5.指导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6.负责本年级学生楼层、楼梯的安全管理。

  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六)班主任工作职责

  1.班级安全管理的第一负责人,对本班学生安全及教室内的设施设备安全负责。

  2.认真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及时解决班级出现的安全问题,排除安全隐患。

  3.在班委会和团支部设立安全委员,在班级设立若干安全员。

  4.保证晨(午、晚)检专时专用,仔细查看学生精神和身体状态,认真记录,及时上报。

  5.充分利用晨(午、晚)检、班会等时间开展学生安全教育。特别注意根据季节变化提醒学生预防疾病,防范各种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和安全事故,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6.严格执行学生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做好学生考勤统计工作,及时了解未到校上课或中途离校学生的情况,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做好记录。

  7.认真做好班级内各种不安全因素的排查和登记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年组长和校领导汇报。

  8.对有特异体质和心理异常的学生,应在家长的配合下及时做好记录。在安排体育、劳动、大型活动时予以照顾。

  9.协助学校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并做好协议书回执留存。通过家长会、家访等形式开展家长安全教育,让家长切实负担起监护人职责,做好学生安全教育监管工作,特别是保障学生校外安全。

  10.组织班级集体活动必须征得学校领导同意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做好安全预案和活动前的安全教育工作。

  11.发现学生在校出现身体不适或危险情况时,要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并及时通知家长、报告学校。

  12.开展“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结合实际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防劫防骗、防各种伤害事故等安全事项。

  13.认真准确采集学生及家庭相关信息。

  14、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七)任课教师工作职责

  1.明确并履行岗位安全职责,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将安全教育有机渗透到本学科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中。

  3.课前清点学生人数并立即上报班主任,课堂上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时应及时制止、告诫、教育,并与班主任或学生家长及时沟通。课间负责本楼层就近楼梯间、楼层的安全工作。

  4.密切配合班主任开展安全工作,及时将班内的安全问题向班主任反映,协助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妥善处理班级出现的安全问题。

  5.课堂教学中如遇到突发事件或安全问题,及时将学生有序疏散到安全地带并作妥善处理,同时立即向分管领导或校长汇报。

  6.开展“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每天最后一节课下课前,结合实际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防劫防骗、防各种伤害事故等安全事项。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八)体育老师工作职责

  1.掌握教学班学生特异体质状况,在体育教学中合理安排相关学生活动,并做好记录。

  2.做好课前准备,根据教学内容,对场地、器材及教学环境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3.结合体育项目特点,讲解安全注意事项,带领学生认真做好准备活动,强化学生相互保护意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4.遵循体育运动规律,严格按照体育教学要求上好每节课,不违规操作。特别是体操教学,要做好“保护与帮助”的示范动作,教会学生如何进行“保护与帮助”。

  5.严格教学过程管理,把控学生动态。认真、及时解决好学生在体育教学中的各种矛盾或纠纷。

  6.掌握体育教学及体育课外活动中发生伤害事故的处理方法及程序,严格按照学校“学生体育教学及体育课外活动伤害事故(急病)应急预案”程序进行处理。

  (九)财务人员工作职责

  1.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责任心,确保学校财务安全。

  2.加强印章、空白支票的保管和使用安全。空白支票与财务用章分开存放,严格按照财务规定存放现金。

  3.到银行取送款时,大宗款项必须三人以上专车接送,少量款项须两人以上接送。使用安全包,取送款人员必须做到人不离款、款不离身,确保现金和人身安全。

  4.确保学校财务账目、票据保存规范,避免因存放不当受潮损坏。

  5.做好财务室防火、防盗工作,做到人离门锁。

  6.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十)档案管理员工作职责

  1.按上级规定和学校要求妥善保管档案资料,落实保密制度,确

  保档案安全。

  2.按有关要求安装防火防盗门,按规定配齐灭火器材,并及时检查、维护或更换,有条件的学校配备安全报警装置,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3.按天气情况开启空调和除湿机,维护档案室的温度和湿度,做好档案的防潮、防湿、防蛀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与完整。

  4.严格执行档案查阅制度。

  (十一)校医工作职责

  1.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负责学校的卫生保健和疾病预防工作。

  2.在政教处的配合下,成立学校红十字会。每班设立生活委员和红十字委员,协助班主任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3.在政教处的配合下,建立各班学生健康档案,为有特异体质的学生单独建档。

  4.负责学校卫生安全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师生食品卫生、疾病预防及急救常识的培训和教育。

  5.坚持每日查看各班晨(午、晚)检记录,发现异常,及时通知家长并尽快将患病学生送正规医院诊治。

  6.负责学生卫生保健工作(组织体检、预防接种、喷洒消毒、疾病防控、近视眼和龋齿防治等),及时处理学生常见病,做好治疗登记。

  7.制定学校突发疾病、食物中毒等应急预案,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相关领导和部门,做好事故处理。

  8.配合政教处组织全校大扫除和卫生检查,做好卫生评比和成绩公布,督促全校师生做好公共卫生工作。

  9.配合总务处定期检查食堂各项安全卫生制度落实情况,并建立检查记录台账。

  10.做好卫生室常用药品采购工作,保障供给。使用、维护和管理好学校医疗器械并按有关规定做好器械消毒工作,建立消毒登记档案,加强对废弃物品的安全卫生管理。学校医疗器械必须专人使用,一律

  不得外借。

  11.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十二)文印室人员工作职责

  1.印刷室内严禁烟火,严禁非工作人员擅自进入。

  2.定期清理废弃纸张、油墨等易燃物品,定期检查印刷室各类线路,防止因线路老化、超负荷工作发生火灾,定期检查印刷室内消防设施,保证灭火器材完好有效。

  3.定期进行文印室各类安全隐患排查。

  4.遵守文件保密制度,严防泄密。

  5.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十三)门卫工作职责

  1.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空岗,按时交接班并做好交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2.严格落实校门开闭制度,学生上课时间应保持校门关闭。

  3.严格执行大门和出入人员管理制度,来访人员需进行严格验证,并依据学校有关会客登记制度履行登记手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校园。上课期间,学生必须持有班主任开具的出门证,方可出校。

  4.发现可疑人、事、物或其他治安信息,及时向相关领导或部门汇报。必要时,启动报警器或向110报警,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处置工作。

  5.对出入人员和车辆所携带、装运的物品、物资进行严格的检验、核查,禁止私自将危险或违禁物品带入。严防学校物资流失。

  6.疏导出入车辆和行人,清理门卫责任区内的无关人员,保证进出车辆畅通,人员出入有序无阻。

  7.任何人不得在警卫室从事与该室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存放或代人存放贵重物品、现金和危险品。

  8.做好警务室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灭火器材的充足、完好和有效,定期检查插头、电线,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9.妥善保管、定期检查、熟练使用技防工具,在危险时刻充分发

  挥技防工具的作用,确保师生安全。

  10.在岗期间不与无关人员聊天,不干私活,不饮酒。

  11.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十四)校车管理员工作职责

  1.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职责。建立乘车学生档案。

  2.定期对校车驾驶员和随车照管人员开展安全教育,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3.督促校车驾驶员每天出车前认真检查车辆状况,严禁车辆带病上路,制止超载行为,确保行车安全。配合公安部门处理校车违法行为。

  4.认真排查校车安全隐患。建立校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台账,定期与校车驾驶员一同对校车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三、目标考核

  (一)工作目标

  1.建立健全职责范围内学校安全管理组织体系,明确目标责任。

  2.制定完善职责范围内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应急预案。

  3.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安全演练活动及安全检查活动。

  4.创新性地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5.确保职责范围内不发生较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尽量避免或减少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

  6.积极协助其他部门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积极参与学校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二)考核表彰

  每年年底,中心学校将对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安全工作进行考核、奖惩。对认真履行职责、成绩突出,确保职责范围内各项工作安全稳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因工作失职、渎职而导致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影响的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实行学校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对因管理责任造成师生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取消单位或个人当年评优、晋级、晋职资格,直至追究法律和刑事责任。

  姚集中心小学

  2015-3“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

  姚集镇中心小学

  2015-3第二篇:公司“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制度

  公司“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制度

  推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制度,建立起党总支委领导、政府监管、部门协同、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监管格局。

  1、全面实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制度。根据XX集团有关要求,公司实行“党政同责”制度。党总支委和各施工项目部对本行政施工区域安全生产工作共同负责,党总支书记主要负责同志均为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同等领导责任。公司党总支委其他领导协助主要领导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党总支委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听取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落实。

  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公司、项目领导班子中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公司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和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其他负责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既要负责分管片区范围业务工作,又要负责分管片区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片区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分管安全生产的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及时安排部署、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和问题。

  3、公司党总支和各施工项目部领导每月至少亲自带队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对有隐患的单位立即下发责令整改指令书,并对隐患进行复查,下发整改复查意见书,并做好安全隐患闭合管理。

  4、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要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激励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度,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公司党委、施工项目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的重要

  依据。严格实行安全生产问责和“一票否决”制,对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不力,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的项目主要负责人及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制度》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细化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具体内容严格实行安全生产问责和“一票否决”制,对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不力,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的项目主要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第三篇: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实施细则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根据《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适用本实施细则。

  兰州新区、甘肃矿区、各类产业园区、工业园区及各级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是指各级党委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与同级政府负有共同的责任;“一岗双责”是指各级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承担的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四条

  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同为本地区、部门、行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联系)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管理责任人,对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是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第五条

  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及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的原则,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制。

  第二章

  各级党委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六条

  各级党委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二)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党委常委会要专门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研判形势,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三)配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四)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工作体系,作为对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五)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思想宣传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着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六)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党委各有关部门和人大、政协及工青妇等群众团体、新闻媒体、社会各界,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相关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全面参与、主动支持安全生产工作;(七)加大安全生产工作纪律责任追究力度,领导同级纪律检查机关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和腐败问题,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对党员干部的责任追究。

  第七条

  党委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体制机制、班子队伍建设、宣传教育培训、目标管理考核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指导政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党委联系安全生产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党委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职责,并对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党委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做好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第三章

  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八条

  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职责:

  (一)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及同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二)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中长期发展规划;(三)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政府常务会议重要议事日程,研究部署本地区安全生产重要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四)组织、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行政责任追究制;(五)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加大对公共安全设施、应急救援装备、事故隐患治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监管执法装备等投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六)组织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

  设单位;(七)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制定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领导和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八)依照有关规定,负责或授权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九)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强产业政策引导,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第九条

  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二)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做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各项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三)组织签订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四)定期召集常务会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安全生产重大事项;(五)担任本级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主任,负责安委会工作,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安委会全体会议,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每季度深入基层、企业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得少于一次;(六)加强安监队伍和监管能力建设;

  (七)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

  第十条

  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主要职责:

  (一)协助主要领导履行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组织开展本地区安全生产重大行动和重要活动,并对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二)适时召集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形势、研究工作,解决问题;(三)担任安委会副主任,负责安委会具体领导工作,定期向主要领导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委会全体会议,研究部署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四)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协调整治重大安全隐患,督促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落实;(五)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第十一条

  各级政府其他负责人主要职责:

  (一)对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在分管领域内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二)担任安委会副主任,并担任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参加安委会会议,定期向主要领导汇报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三)定期召开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安全生产工作,解决相关问题;组织分管领域安全生产重大行动和重要活动;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督促分管领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四)组织分管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第四章

  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十二条

  各级党委部门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大力支持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十三条

  各级政府部门应当按照《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甘肃省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省政府60号令)等有关规定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确保本行业、本部门安全生产。

  第十四条

  党委、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主要职责:

  (一)对本行业、本部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总责,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在本行业、本部门的贯彻落实;(二)担任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定期向党委联系、政府分管领导汇报本行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三)建立健全本行业、本部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负责完善本行业、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四)安排本行业、本部门安全生产重大行动和重要活动,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

  排部署;(五)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督促整改本行业、本部门安全隐患;督促下级部门和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抓好工作落实;(六)组织本行业、本部门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应急救援;依法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七)负责本行业、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

  党委、政府部门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主要职责:

  (一)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行业、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及时汇报安全生产工作,并对分管领域安全监管工作负责;(二)组织制定本行业、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管理制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形势、研究工作,解决问题;(三)接受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做好本行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四)组织实施本行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重大行动和重要活动;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提升安全生产应急处置能力;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参与、配合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五)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督促整治本行业、本部门重大安全隐患,督促安全生产工作落实;

  (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第十六条

  党委、政府部门其他负责人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协助、配合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业务工作的同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二)参加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定期向部门主要负责人汇报分管领域安全生产情况,并对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三)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协调解决本行业、本部门安全隐患,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第五章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甘肃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61号令),认真履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主要职责:

  (一)对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负总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带头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现场带班制度;(三)按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负责人,并赋予其安全生产指挥管理和技术决策权;(四)督促落实在财务预算中确定必要的安全投入,并保证各项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淘汰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五)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问题;安排部署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活动;(七)强化对安全文化建设、宣传教育、安全培训、法律法规执行工作的监督指导;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

  员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制度;(八)督促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强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组织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建设;(九)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组织实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十)组织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应急预案保持衔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落实应急物资储备并定期进行演练。赋予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

  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十一)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协助、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十二)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工会、从业人员、股东的监督。

  第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主要职责:

  (一)协助主要负责人具体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落实安全生产会议的决策部署;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及安全操作规程,承担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二)督促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督促员工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三)检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四)对设施设备、工艺流程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状况定期组织检查和检测评价;(五)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监控,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建立完善隐患排查台账;(六)编制、修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七)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协助、配合开展生

  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其他分管负责人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部署业务工作的同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二)承担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合理建议;(三)定期向主要负责人汇报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四)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在检查业务工作时要把安全生产列入检查内容,并负责落实整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五)对员工进行教育培训活动时,要加入安全教育内容。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一条

  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

  双责”落实情况,作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细化考核标准,严格奖惩措施;在考核考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选表彰先进时,应当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作为重要依据。

  第二十二条

  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生产经营单位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在述职报告中,应当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述职。

  第二十三条

  各级党委、政府的督查部门应当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落实情况列入重点督查范围,定期对同级党委、政府部门及下级党委、政府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及时报告党委、政府。各级安委会应当对同级党委、政府部门及下级党委、政府履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同级党委、政府及抄告组织部门。

  第二十四条

  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采取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约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工作岗位调整、引咎辞职、责令辞职或免职等方式进行问责;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未按上级要求完成整顿关闭任务的,未依法整治、关闭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或者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单位的,包庇、纵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或者对其查处不力的;(二)对上级部门挂牌督办的事故隐患或督办事项拒不整改落实或者整改落实不符合要求的;(三)对已经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谎报、迟报或不立即组织事故抢险救援以及阻碍或干涉事故调查的;对生产安全事故处理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对事故处理措施和责任追究不落实的;对上级部门挂牌督办的生产安全事故查处不力的;(四)未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机制,或未按照要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被评定为“不合格”的;(五)未依法履行职业病防治工作职责,出现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六)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当追究党委、政府负责人责任的,由上一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提出责任追究建议书并报责任追究决定机关;应当追究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责任的,由本级安全生产

  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提出责任追究建议书并报责任追究决定机关。调查应当遵守回避原则。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当严肃查处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在履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中存在的不依法行政、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以及背后存在的腐败问题。

  第二十五条

  对于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除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外,还应按照应以下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一)在考核内,因履行职责不到位,导致本地、行业部门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各类事故总死亡人数超过控制指标的;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不合格的;发生较大以上事故隐瞒不报、组织救援不力,致使损失扩大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煤矿、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等行业、领域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的;其他行业发生一次死亡6人以上事故的;各类事故总死亡人数超过下达的控制指标的,应当在严

  格追究责任的同时,一律实行一票否决。一票否决的地方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当年不得参加评选各类荣誉称号及表彰奖励活动、不得提拔任用、不得发放奖励工资、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二)发生特别重大或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当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进行责任追究,既要追究事故发生地县级党委、政府、部门主要领导责任,又要追究上一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领导责任;(三)对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两年以上连续上升的地区、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同级安委会应给予预警,并建议组织部门对相关人员采取相应措施。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调查,对责任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责任追究:

  (一)未产生危害结果或者危害结果轻微的;(二)积极、主动采取补救措施和改正措施,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

  第二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由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四篇:《一岗双责,党政同责》方案

  “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责任制方案

  第二实验学校

  为进一步加大安全管理力度,切实将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现就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完善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认清实行安全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重要意义和要求

  实行安全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发挥党委统揽全局、政

  府强化监管的作用,明确党政一把手的责任,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人命关天、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切实把安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中,推动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和谐发展。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要把安全管理工作摆在首要位臵,纳入教育总体工作目标,纳入党建工作内容,纳入综合考核,同规划、同部署、同考核、同推进、同落实。

  二、基本原则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贯彻“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方针,坚持“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

  学校安全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制。(学校)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对学校安全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其他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学校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学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就是在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同时承担着学校安全管理的责任,也就是一个岗位有两种责任,每个人在完成“一个岗位的业务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起“安全管理的责任”;具体岗位责任人员因失职、渎职或违规、疏于管理等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实行学校安全工作问责制、责任追究制,对未按规定落实学校安全监督和管理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校园安全管理主要责任

  (一)领导小组责任

  1.在县政府和县安委会的领导和指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本系统安全工作,组织、督促各校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稳定的工作方针、政策和工作要求,并制定我校安全工作的重大决策和措施。

  2.负责学校的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学校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导制定和落实防范安全事故的措施,会同

  有关职能部门查处学校安全管理方面的失职或违法行为。3.将安全教育作为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组织师生员工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

  4.定期组织开展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及不定期组织学校安全工作的抽查,监督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销号。指导做好安全事故救援、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以任何形式或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品的劳动或其他危险性劳动的行为,组织查处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品的生产、储存及作为经营场所的行为。

  6.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督管理。7.组织召开校园安全工作季度例会,分析研究、部署、督查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8.组织对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9.掌握安全法律法规、熟知应急指挥流程、积极参与应急演练;突发事件发生时,领导小组应及时转为“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臵工作指挥中心”,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理事件。

  (二)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1.主要负责人: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1)贯彻落实学校安全工作有关法律法规,领导学校安全工作。把学校安全工作纳入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学校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2)掌握学校安全工作总体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职能处室制定相应制度,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3)每学期主持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听取有关安全工作汇报,分析安全工作形势,协调解决安全工作重大问题,签发学校安全工作重要文件,落实安全工作重大措施。

  (4)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监管队伍建设,不断充实监管力量,完善监管体系。

  (5)加大学校安全工作资金投入,为学校安全监管工作争取和安

  排足够工作经费。

  (6)每年与学校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指导督促学校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并实行考核奖惩制度。

  (7)实行学校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分管负责人及科室的安全工作责任。

  (8)组织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救援、善后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责任事故进行责任追究。

  (9)定期向局报告学校安全工作情况。

  2.分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计划和措施。

  (2)组织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督促检查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的落实。(3)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学校安全工作例会,及时研究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部署阶段性工作。

  (4)职责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援,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搞好事故调查。

  3.分管其它业务的领导:按照“管业务必管业务内安全”原则,对分管领域的学校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1)加强对分管领域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分管工作中学校安全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

  (2)落实分管领域的学校安全工作计划。(3)适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分管领域的学校安全工作。(4)适时组织分管领域的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和专项督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分管领域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援和善后工作,积极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三)学校安全责任

  学校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并对未履行学校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导致的后果负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承担本单位安全

  主体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机构,落实专(兼)职人员,保障安全经费投入。

  3.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组织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兑现奖惩。4.制定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师生演练。

  5.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并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6.定期组织安全检查,认真落实隐患整改措施。7.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加强危险源监控。8.定期研究分析学校安全工作动态,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9.妥善处臵各类伤害事件,做好善后工作。

  10.及时、准确、完整报告安全事故信息,有效组织救援。

  四、组织机构、领导分工

  孟丽平:党支部书记、校长

  主持全面工作,主管人事、发展规划、招商引资工作。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朱晓敏党支部副书记

  主管:党务.安全。法制,家长学校,工会,信访,张艳峰:副校长

  主管:负责业务范围内的教学工作。初玉杰:

  主管:继续教育,考勤,教科研。

  第五篇: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责任状

  北溪村乡人民政府

  2014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目标

  责任书

  为加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XX镇人民政府与政府各分管领导签订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1、杜绝特大事故、重大事故发生。

  2、严防安全生产未遂事件的发生。

  3、事故隐患上报率100%,责任范围内事故隐患整改率100%。

  4、杜绝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安全责任事故

  5、杜绝特种设备、农机、农电、学校安全责任事故。

  6、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7、事故及时结案率100%。

  二、工作要求

  1、建立健全分管部门和行业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2、对分管部门和行业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建立台账,跟踪督办,直至消除隐患。

  3、督促分管部门和行业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每季度要进行一次专项整治,打击和杜绝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4、督促分管部门和行业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5、督促分管部门和行业按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认真做好记录,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制定安全生产措施。

  7、严格事故处理制度,一旦发生事故,单位负责人应当立即向XX镇人民政府和镇安监办报告,并积极参与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的处理。

  三、相关措施

  1、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县级有关安全指示精神和镇党委政府和安委会的安排部署,指导督促分管部门、行业和村委会的安全工作全面落实,确保各项事故控制在下达指标内。

  2、结合工作特点和实际,研究制定分管部门和行业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计划,措施,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切实在分管部门和行业内把安全生产工作与其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同评比、同奖惩。

  3、抓好分管部门和行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和督促相关部门和行业、村委会,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安全生产会,并组织安

  全生产教育、培训。

  4、及时研究解决分管领域和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对一般事故隐患迅速治理,对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告镇人民政府或安委会,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监控,落实整治措施,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5、全年到分管部门和行业、(联系)责任村(组)检查、督促、指挥安全工作4次以上。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强力制止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6、分管范围内发生重伤或其它不良影响的事故,应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施救,协助事故调查,负责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7、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报告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因分管工作调整的,按党委、政府相关通知自动履职,不在另行签订责任书。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一份。XX镇人民政府

  镇长(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二〇一四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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