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XX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意见

时间:2023-12-23 13:00:06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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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XX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意见

XX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XXX省2022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XX发〔2022〕26号)和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XX发〔2022〕8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把该放给市场和社会的权放足、放到位,把政府该管的事管好、管到位,破除束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以改革的“含金量”提升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把创业创新的大门敞得更开,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和要求

按照《中共XXX省委、XX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全省发展环境的意见》(X发〔2022〕8号)和《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X发〔2022〕4号)要求,按照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职能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依法行政、坚持互联网思维、坚持务实创新,着力推进简政放权,着力推进审批监管扁平化、便利化、规范化,着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以更彻底的放权、更严格的监管、更精准的服务,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创造便利创业创新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紧密结合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发展壮大新经济,推进寒地黑土之都、绿色产业之城、田园养生之地建设,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打造阳光便利的营商环境

1.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精简权力事项,落实好上级简政放权有关决定,该取消的取消到位,该承接的承接到位。对下放的审批事项开展“回头看”,不具备承接条件的调整上收,要遵循只审一次的原则。各单位要全面完成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向行政审批外其他行政权力涉及的中介服务拓展。推进权力清单统一规范,强化清单动态管理,依法及时调整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调整后的权力、责任和中介清单要及时录入省行政权力信息管理平台。(县编办牵头,县政府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进一步梳理投资审批改革有关事项,做好国家和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及《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承接落实好省下放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权限。省下放的审查批准报告表、登记表和涉及开荒的农业项目、普通省道网公路项目、改装汽车制造和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自备电站项目、不增加产能的炼钢炼铁技术改造项目等5类报告书、环评变更审批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要全部承接落实到位。落实国家《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清理规范投资建设项目报建审批事项,简化、整合我县投资项目报建手续。(发改局牵头,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商务局、县政府法制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严格执行削减后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和后置审批事项。按照省部署,在全面实施企业“四证合一”登记制度基础上,再整合统计登记证,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同时,探索推进“多证合一”改革,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加快推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等改革试点,实现便捷准入、方便退出。积极探索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工作。推进企业名称登记制度改革,扩大工商局核准企业名称的授权范围,加快实施企业名称全程电子化办理。进一步依法依规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在科技产业园区、孵化器等区域实行企业集群登记。(工商局牵头,编委办、人社局、质监局、地税局、县政府法制局、统计局、国税局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积极开展收费清理改革。严格落实已出台的各项收费清理政策,防止反弹或变相收费。重点整治各种涉企乱收费现象,完善涉企收费监督检查制度,强化举报、查处和问责机制。组织对涉企收费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积极开展电力直供政策宣传、企业排查、资格认定等工作,认真组织符合标准的园区整体申报参与电力直接交易。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落实好国家八部委关于“差别化工业信贷政策”等金融支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意见措施,搭建银企对接平台,指导和帮助企业申请国家投资基金,引导企业引入天使投资、风险投资、产业投资等各类基金,用好多层次资本市场。(财政局、物价局、工信局牵头,金融办、民政局、市场监管局、电业局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5.进一步清理规范涉审中介。审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举办的企业,不得开展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需要开展的应与主管部门脱钩,转企改制,由行业主管部门提出脱钩改制方案,实现县级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对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中介服务“不再收费”。放开涉审中介服务市场,取消中介服务异地承接业务的登记备案制度,彻底打破行业、地区壁垒和部门垄断。企业自主选择中介机构,审批部门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申请人接受指定的中介机构的有偿服务。审批部门依照规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为其行政审批提供技术服务,必须通过竞争方式选择中介服务机构。(工商局牵头,编委办、人社局、质监局、住建局、房管局、政府法制局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6.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发挥地缘和资源优势,积极承接转化XXX、XX等地高新技术成果,以事前引导、事后奖励及补助等方式,激励企业转化科技成果。对购买科技成果的我县企业,按照其技术交易实际到账金额的一定比例争取省交易补助支持。支持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成果转化主体。对实现成果产业化、产生经济效益较好的科技型企业,按照上一年研发投入的一定比例争取省研发投入后补助支持。(科技局牵头,财政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监管机制创新,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1.实施公正监管。加快构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全面推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实施行政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年底前经济类行政执法达到50%以上,其他类行政执法达到70%以上。全面开展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完成“全国一张网”试点工作。实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企业违法失信信息在政府部门间的共享应用和面向全社会的公开公示,支持对失信企业的协同监管联合惩戒和社会监督,着力构建以信息归集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建立政府主导、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综合监管体系,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工商局、监察局、政府法制局、人民银行XX县支行牵头,发改局、地税局、国税局、市场监管局、食药监局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综合监管。按照权责一致原则,继续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基层行政执法力量,整合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机构组建统一的市场监管机构,加快推进城管领域、文化领域、商务领域的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行政执法级别管辖制度,明确不同层级行政执法管辖权限,避免重复交叉执法。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建立通报制度,消除监管盲点,降低执法成本。加强行业自律,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市场监管,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强化市场监管中的作用。(编委办、政府法制局、城管执法局牵头,发改局、工信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文化和旅游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探索审慎监管。加强对电力、电信、油气、城市供水以及供热供气等垄断行业监管,严厉查处垄断性企业事业单位在为市场主体提供服务过程中的“三指定”行为。探索完善建立部门间协同配合,上下联动的投资监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探索实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作完整的执法文书,利用音频、视频等电子技术手段对行政执法全过程实施记录。推进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基准工作,加强对随意执法,滥用行政裁量权行为的监督。(发改局、政府法制局牵头,工信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和旅游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人民银行XX县支行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创新公共服务模式,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

1.提高“双创”服务效率。依托省中小企业网信用信息系统,及时发布国家和省对中小微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并加以解读,健全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引导企业申请扶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多服务。重点支持孵化器等双创项目发展,简化流程,增加投入。增设公益性创业服务机构,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人创业。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退伍士兵等就业创业培训和服务工作。(发改局、工商局牵头,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司法局、人社局、统计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积极落实《XXX省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2022-2020年)》(X办发〔2021〕46号),出台本地实施意见和实施标准。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的方向,加快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认真落实《XXX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XXX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加强对全民健身活动的科学指导,充分利用好体育彩票基金,加强对全民健身设施的投入和建设。进一步完善国民体质监测数据库建设工作。创新机制,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增加基本公共服务。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公共服务领域,促进民办教育、医疗、养老、健身等服务业和文化体育等产业健康发展,多渠道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公共服务需求。(财政局、发改局牵头,教育局、民政局、文化和旅游局、卫计局、工商局、体育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加快网上政务服务中心和实体服务大厅建设,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网络体系互联互通。加快网上政务服务中心由建设向应用转变,促进其与实体服务大厅的有机衔接。实现行政审批部门、流程、非涉密事项网上全覆盖,行政审批全过程接受电子监察、网上行政审批法制监督和社会监督。按照省政府要求,完成政府部门间数据资源共享实施方案的制定,明确各部门间数据共享的标准、目录、管理、责任等共享机制和要求。拓宽服务事项范围,推进实体服务大厅与网上审批有机结合,为市场主体和群众提供更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政府办、发改局、编委办、政府法制局、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工商局、质监局、统计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坚决砍掉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办事部门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请人再提供证明材料。上一环节已经收取的申报材料,下一环节不再要求提交相同材料。申报材料为本部门或本系统发放的证照或批准文书,可要求只提供批准文件名称、文号、编码等信息查询验证,不再提交证照、批准文书原件或复印件。(政府办牵头,编委办、政府法制局配合)

三、组织保障

乡镇(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放管服”改革的领导,抓组织、抓协调、抓推进、抓试点,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关领域具体改革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深化推进,打造便利创业创新营商环境。各部门要根据责任分工,细化措施、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形成改革合力。要加强对改革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加大对关键主体、重点任务、重要领域的督查力度,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促进改革举措落地见效。要建立容错机制,对改革探索中的失误,只要符合改革方向和省政府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予以宽容,不求全责备,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强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问效问责,对积极推进改革、成效明显的,予以表扬激励;
对落实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的,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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