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工作方案

时间:2022-12-20 19:00:07 来源:网友投稿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城乡环境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加大我县城乡环境整治力度,改善人民群众人居环境,结合崇义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结合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突出重点难点,把当下群众反映强烈,群众长久受益的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紧紧围绕“干净整洁、秩序井然、通行顺畅、环境优美、和谐宜居”城乡环境,以整治“脏、乱、堵”问题为突破口,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综合治理、长效管理,全面开展城乡环境整治行动,推进全县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争取用三年时间使我县城乡面貌再上一个台阶。以“整县推进、县为主导、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市场驱动、村民参与、建管结合、注重长效”的基本工作思路推进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以“硬化、净化、绿化、亮化、美化”为方向,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全民参与、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综合治理、注重长效”的原则,采取集中重点整治、完善配套设施、强化乡镇属地管理、深化体制改革等综合措施,彻底改善城乡环境卫生状况,切实改变城乡环境面貌,逐步建立起符合我县实际的城乡环境整治基础设施、环境保护监管能力体系和长效运行机制。

二、整治范围

整治范围为城区、全县16个乡(镇)、124个行政村、交通干道(高速公路、国省道、农村旅游公路等)沿线、乡(镇)圩镇、旅游景区周边。

三、重点任务

(一)聚焦治理县城环境,全面提升城市形象

(1)聚焦市容秩序整治。推进占道经营整治。按照“主次干道严禁、小街小巷严控、居民社区规范”的要求,取缔主次干道、重要区域、公共场所摆摊设点、店外经营等占道行为,做到入市、入店经营。尤其是对阳岭大道沿线商户的占道、出店经营现象进行强力查处。疏堵结合,在非敏感区域合理设置摊点疏导区并规范管理,确保摊收场清。推进乱披乱挂整治。严格杆线的规范管理,弱电线路不得乱披乱挂,4月底前,所有杆线单位或实施单位对主次干道范围内的乱披乱挂线路自行整治规范到位(阳岭大道和振兴大道改造提升后多处出现弱电乱搭、乱牵、乱穿现象)。推进“两违”整治。加快推进城区“两违”拆除工作,重点拆除影响城市景观、占用公共资源、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居民生活的违章建筑和乱搭乱建。推进广告店招整治。对城区主次干道未办理审批手续、陈旧破损、存在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城市容貌的店招牌匾,限期整改或依法拆除,确保店招牌匾设置整齐、协调、美观、安全。落实人员常态化清理或推行社会化治理各类建(构)筑物及设施设备上乱贴乱画、乱喷乱涂、乱刻乱写等影响市容环境的“牛皮癣”小广告,实现从被动清理向主动出击治理“牛皮癣”。推进绿化亮化整治。抓好城区绿化补植、洒水、维护工作,加快推进城区道路、公共区域等绿化提升项目建设,做好广场景观、基础设施等管养工作。突出路灯照明功能,提升路灯装灯率和亮灯率,确保城区各单位办公楼、大型建筑灯饰亮化设施设备完善、功能齐全、正常开启。推进农贸市场环境整治。加快新建、改建,提升改造农贸市场的步伐,同时要加强农贸市场管理,挖掘现有市场的潜力,有针对性地抓好疏导和整治工作,改善居民购物环境,改变农贸市场内部脏乱、周边占道经营现象。〔牵头单位:县城管局;
责任单位:县城建局、县“四城同创”办、县房管局、县直各网格单位、相关业主单位〕

(2)聚焦环境卫生保持。环卫清扫方面,对城乡结合部进行常态化清扫保洁,全面撤除迎宾大道、阳岭大道等道路两侧垃圾桶,强力推进和确保机关单位和有物业的小区垃圾在院内收集转运,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垃圾桶破损、垃圾收集容具和垃圾收集点脏的问题进行整治提升。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对城区主干道及重点地段实施精细化清扫保洁,及时清理暴露的垃圾、油污、渣土等,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加强对道路、人行道的冲洗,确保路面干净、整洁。持续开展网格区域“净化”活动,每月组织人员对网格责任区域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清扫保洁。管理建筑工地方面,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设置工地围挡、出入口硬化、建设过水池和清洗平台等防尘、降尘措施。对裸土进行播撒草籽绿化或采取防尘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综合管理,规范建筑材料、土方堆放。强化建筑余土、砂石运输管理,实行全程跟踪监管,严厉查处建筑工地无保洁措施和乱倾倒、乱堆放、乱撒漏等行为,严厉查处超载、超限、无证运输。今年内,确保一个建筑垃圾消纳场投入使用。整治餐厨排放方面,城区所有主干道沿线商户全面取消煤炉。全面清理排查县城区餐饮油烟排放源,对油烟超标排放的经营户依法进行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整改。推进餐饮店的餐厨垃圾收集处理工作,力争今年内取得实效。污水处理方面,加快推进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建设,常态化排查中心城区管养范围内的雨、污管网。整治汽车尾气方面,加强排放检测,彻底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加强交通管制,实施重型车辆禁行措施。由县交管部门提出具体实施方案。〔牵头单位:县城管局;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城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分局、县公安局交管大队〕

(3)聚焦交通秩序管理。整治行车秩序。引导车辆、行人遵守交规,无违反交规行为;
切实做到道路标线标识清晰,车辆按停车泊位、标线停放,无机动车占人行道停放,二(三)轮车不占盲道停放等。严厉打击“黑车”非法营运行为,依法整治县城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行为。整治停车秩序。严格实行阳岭大道沿线全程禁止停车的规定,在其他有条件的路段增设停车位和拆墙透绿,对临街有条件的单位院内停车场进行改造后对外开放。加大力度依法整治县城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行为,清理长期占位的“僵尸车”,进一步缓解县城停车压力。畅通交通节点。公安交警要科学调整执勤时间与方式,对特定路段和路口的早晚高峰勤务进行调整,提高应急指挥和疏堵能力,保障交通顺畅。〔牵头单位:县公安局交管大队;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局、县公路分局〕

(4)聚焦背街小巷改造。今年市容环境整治从主要街道向背街小巷、居民小区推进,打通环境整治的“最后一公里”,实现全覆盖。各网格小区管理单位根据网格区内背街小巷路面实际情况,本着先急后缓的原则,拿出改造计划,要达到道路平整、管线下地、排水畅通、路灯亮化、适当绿化的目标。〔牵头单位:县城管局;
责任单位:横水镇、县财政局、县城建局、县房管局、县“四城同创”办、县直各网格单位〕

(二)大力整治农村环境,全面改善人居生活环境

(1)不断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按照住建部等部门出台的《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办法》,在队伍建设、设施配置、清扫转运机制、终端处理、保洁效果等方面再下功夫,特别是要解决圩镇、农贸市场、村庄、道路、河道等重点区域裸露、堆积的垃圾问题,按照农村户籍人口不低于每人每年55元的要求落实运行经费,按照农村户籍人口不低于3‰的要求安排保洁人员,持续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长效机制,确保年内顺利通过国家考核验收。加强乡风文明教育建设,提高卫生保洁意识,遏止垃圾乱扔乱倒行为;
健全工作机制,继续保留和沿用第三方治理推进农村垃圾治理;
同时利用全国首批百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的优势,积极探索垃圾分类,先行在铅厂开展试点,2018年底全面铺开;
启动剩余4个乡(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16个乡(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投入使用,正常运转,有效收集治理农村生活污水。〔牵头单位:县委农工部;
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环保局、县旅发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2)持续推进交通沿线房屋立面整治。按照以点带面、以线串点的思路,在前期抓好高速、国省道、乡村旅游沿线、产业发展示范园区和贫困村等重点干道沿线片区房屋立面整治提升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交通沿线新建房管理,规范交通沿线新建房屋与周边已整治提升房屋整体风格相协调。同时要认真自行组织好重点干道沿线房屋立面整治项目验收工作,各相关乡(镇)要成立验收组,组织好逐栋验收;
同时还要成立乡(镇)复核组,进行抽查复核,如资料不完善、数据不准确、质量不过关的,要整改到位;
乡(镇)验收、复核合格的,再行文向县新村办申请县级复核。2018年5月10日前全面完成乡(镇)逐栋验收和乡(镇)复核,5月底前全面完成县级复核。〔牵头单位:县委农工部;
责任单位:县城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开展农村民房庭院整治。以脱贫攻坚、乡风文明、村庄整治等为契机,以房前屋后干净、院内院外整齐为目标,促进农村民房院落洁化、硬化、绿化、美化。规范柴草、杂物、农具归置,做到院落环境清洁卫生、物品堆放整齐有序。开挖庭院周围露裸地块,种植蔬菜、花草等植物,促进农家院落“田园化”。以旅游景区、新农村建设点为重点,2018年打造1000个美丽示范庭院,力争全县所有新农村建设点,农村民房庭院整治率达到80%以上。〔牵头单位:县委农工部;
责任单位:县精准办、县文明办、县妇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4)巩固农村“三房一场”整治成果,强化农村建房管理。进一步加大农村“空心房”整治力度,迅速全面拆除“空心房”按照规范有序、干净整洁、和谐宜居的要求,2018年6月前全面拆除辖区内长期闲置、废弃、残垣断壁和破烂不堪、具有安全隐患及建新未拆旧或不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的“空心房”,12月前对拆除房屋土地复垦或开发利用到位,并完善好整治台账。对新产生的“空心房”进行适时监督,及时拆除。对于未审批的违章建筑,一律拆除,农村超高层、超面积的一律不批。对于违背打造全域旅游,影响风景、影响视线、影响美观的负面房屋一律拆除。对主干道沿线及禁养区所有畜禽养殖场所予以取缔、关停,并拆除到位。对可养区和限养区不规范、不达标的畜禽养殖场所规范整治到位,完善相关设施。同时加强农村建房管理,严格落实“一户一宅”政策,规范农民建房行为,坚决遏止乱搭乱建现象。抓好超高超大建筑整治,完善好调查摸底存量台帐和“两违”拆除工作台账以及违法建设查处清单等资料。〔牵头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责任单位:县城建局、县农粮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推进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工程。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群众动手、社会参与”的要求,全面开展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工作,推进厕所革命,逐步从景区扩展到全域、从城市扩展到农村、从数量增加到质量提升,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无害化水冲式卫生厕所,人口规模较大、较集中的村庄配套建设公共厕所。积极探索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合并处理资源化利用。2018年完成16个乡镇的主要圩镇、新农村建设点的公厕建设,农村卫生厕所覆盖率达75%以上。〔牵头单位:县爱卫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6)强化农业污染源控制。依靠科技引领和制度创新,遏制农业生态环境恶化的势头,让生态环境得到休养生息,构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长效机制。围绕化肥农药减量化、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秸秆综合利用等重点,推进种养结合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提高农业绿色增产能力和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能力,不断改善和优化农业生态环境。2018年实现以下目标:一是农用化肥施用量实现同比下降1%;
二是农药施用量同比下降1%。三是农用地膜使用量下降2%。四是农作物秸秆利用率达到85%。五是冬种绿肥面积达到1.5万亩。六是有效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成效。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率逐年提升达85%以上,生态养殖率达60%以上。确保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牵头单位:县农粮局;
责任单位:县果茶局、县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7)全面整治“三沿六区”乱埋乱葬现象。按照全面整治“三沿六区”乱埋乱葬现象。将整治范围内坟墓全部搬迁至县城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内安葬或存放到骨灰堂,确保“三沿六区”整治范围内无坟化,推动遗体火化率100%的目标。加强农村公益性墓地和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骨灰堂)建设做到应建必建、满足需要;
引导和鼓励采取绿色安葬方式,逐步实现殡葬设施现代化、殡葬管理规范化、殡葬服务优质化、殡葬习俗文明化和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持续提高火化率,到2018年底火化率达80%。〔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8)全面启动圩镇环境整治。整治圩镇以路为市、占道摆摊设点、杂物乱堆乱放、车辆乱停乱放和乱搭乱建、乱披乱挂、农贸市场脏乱差行为,逐步提升“一电四线”整治。加大圩镇道路、沟渠、路灯等公用设施管护力度,及时修复破损道路和公用设施,做到路平、沟通、灯亮,保持圩镇干净整洁、秩序良好、通行顺畅。逐步将城市化发展、城市管理执法和社区管理的理念引入到圩镇,落实管理人员,建立圩镇长效管理机制。

2018年16个圩镇组建城管队、环卫所等基本的圩镇管理机构,全面启动圩镇集中整治及“一电四线”整治,有条件的乡(镇)要逐步实行杆线下地改造,暂时没有条件的要把“蜘蛛网”式的线路梳理分类,规范搭设。〔牵头单位:县城建局、县城管局;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供电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县广电网络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9)落实河长制。在全县境内河流湖泊(含水库)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加大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查处力度,维护河流生态安全,2018年在大江、小江、扬眉江、思顺河、上堡河、聂都河等河流开展流域生态综合治理试点,河流自然岸线保有率达70%以上。〔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2018年3月—2018年4月15日)

县、乡、村逐级召开动员会议,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层层安排部署。各乡(镇)、各相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新闻媒体开辟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专题专栏,营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浓厚氛围。宣传发动工作贯穿整治工作始终。各牵头责任部门单位要沉下一线进行调查摸底,通过看、问、想,了解群众所想,建立完善城乡环境整治问题台账,并制定各块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任务完成时间表、整治清单,全力推进整治。

(二)整体推进(2018年4月15日—2018年11月)

突出抓好当下群众反映强烈,群众长久受益的城乡环境问题整治问题,严格销号制度,全力整治,整体推进。

(三)巩固提升(2018年12月)

在集中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健全完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管理长效机制,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对城乡环境突出问题保持高压态势,防止问题反弹。

五、保障措施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长期任务、一项系统性工程,各乡镇要加强统筹调度,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履职,形成各司其职、密切协作、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凝聚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崇义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另发),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县领导任副组长,县城管局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任成员。城市市容环境整治工作由县城管局牵头组织实施,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由县委农工部牵头组织实施。挂点县领导要高度重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认真督促挂点乡镇抓好工作落实。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把环境整治工作作为当前重要任务来抓,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按时高标准完成整治任务。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环境整治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干部带头。在城乡环境整治工作中涉及违规搭建、违规建设等的公职人员要从全县发展大局出发,率先垂范,带头执行环境整治相关要求,在方案实施后15天内自行拆除,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所在单位负责人要认真做好公职人员的思想工作,督促其按要求落实到位。对未按时间节点拆除的,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等单位要采取约谈提醒、扣减津贴、调整岗位等措施,促使早日完成整治任务。〔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纪委、县人社局、涉及整治任务的公职人员所在单位

(三)全面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城乡环境整治的意义、内容、成果,引导社会舆论。同时要曝光一批工作不主动、不配合的反面典型案例,着力形成“人人支持环境整治,共促幸福崇义建设”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作用,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参与热情。深入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群众性创评活动,增强全民参与城乡综合环境整治的自觉性与主动性。组织文明单位与城市小区、农村村镇结成帮扶对子,突出城乡环境整治、乡风文明建设等长期性帮扶共建活动,推进城乡文明共建,提升城乡居民文明素质。〔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全媒体中心、县文明办、县教育局、县妇联、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常态督查考核。建立联合督查机制,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定期不定期对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及时通报督查情况。统筹督查考核和结果运用,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严格实行奖惩制度,对在工作中有实招、干实事、见实效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
对工作不作为、慢作为导致进展缓慢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牵头单位: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科;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人社局、各重点任务牵头单位〕

(五)夯实要素保障。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建全多元投入机制,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财政预算计划,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各有关部门要有效整合中央、省市相关项目资金,支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创新运用市场机制,吸引各类社会资金参与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选调乡(镇)、部门单位精干力量,积极招聘专业人才,充实到县综合执法大队,壮大队伍力量。完善公共设施,实施“六大攻坚战”,推进城区停车场、农贸市场、新老城区道路改造等项目建设,加强城区基础设施检修,不断完善城市功能。〔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委组织部、县城管局;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国投公司、横水镇、各资金项目单位

附件:1.崇义县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督查内容及评分标准

2.崇义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考核细则

附件1:

崇义县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督查内容及评分标准(共100+20分)

一、综合检查项目100分

检查人员签名:

序号

检查内容

评分标准

具体位置

得分

备注

1

路面卫生(10分)

主次干道道路路面无纸屑、无烟头、无果皮、无污渍、无畜粪。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2分




2

小区卫生(8分)

小区内垃圾日产日清,无垃圾死角、无乱倒垃圾,楼道无堆放的杂物,无“乱喷涂、乱张贴”牛皮癣广告,禁止露天焚烧垃圾。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2分。




3

市政设施(7分)

主次干道路面无破损、雨水井无堵塞、无污水漫流、无井盖损坏现象;
人行道道板平整牢固、盲道铺筑到位、路牙侧石整齐;
路灯亮灯率95%以上。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2分。




4

交通秩序(6分)

人行道、广场、开放式办公区周围等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车辆停放有序,无违规停放车辆、无“僵尸车”。每发现一处违规停放车辆的扣0.2分。




5

园林绿化(5分)

公共绿地、绿化带、花坛等整洁美观无杂物、无垃圾。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2分。




6

店招牌匾(3分)

主次干道两侧店招牌匾无法修复应及时拆除,无杂乱无序、污损、锈蚀现象。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2分。




7

公路沿线(8分)

对公路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有碍观瞻的破旧(构)筑物、蓝皮屋、各类违规广告设施进行拆除;
对公路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积存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屋顶垃圾、水面漂浮物进行清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8

校园周边(6分)

学生食堂卫生脏乱差,餐厨垃圾乱倒,“僵尸自行车”乱停,周边小吃店、餐饮店、超市卫生状况差。发现一处扣0.5分。




9

公厕卫生(3分)

公厕标识齐全、设施完好,地面、蹲台面、小便池干净,无蚊蝇、无乱张贴、无乱涂写。每发现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2分。




10

施工工地(7分)

施工现场围挡率达到100%、进出道路硬化率达到100%、工地物料篷盖率达到100%、场地洒水清扫保洁率达到100%。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11

裸露土地覆盖

(5分)

对长期闲置的土地、城市郊区存放土堆、工地内临时存放渣土、城区和城乡结合部裸露土地实行绿化或软覆盖。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12

垃圾清运(5分)

收集、转运垃圾的车辆完好、整洁;
转运垃圾实行覆盖封闭运输,无抛洒滴漏污染路面现象。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13

车站码头(5分)

车站、码头卫生良好,每发现一处乱堆垃圾、污水、污迹等现象扣0.2分。




14

乱扯乱拉(6分)

主干道两侧电缆线无“乱扯乱拉”现象。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2分。




15

经营秩序(5分)

主次干道、重要区域、公共场所无占道经营、出店经营、摆摊设点,摊点规范有序,确保摊收场清。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16

农贸市场(6分)

每发现一处农贸市场无序摆卖、市场外溢、环境脏乱差现象,扣0.5分。




17

油烟噪声(5分)

无餐饮油烟、烧烤油烟、垃圾焚烧浓烟和噪声扰民现象。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二、单独检查项目及评分标准20分

序号

检查内容

评分标准

具体位置

得分

备注

1

"两违"整治

(12分)

每发现一处违法占地扣5分,发现一处扣新增违法建筑扣4分,楼顶加层扣3分,乱搭棚扣2分;




2

数字城管建设

(8分)

建成并运行不扣分,建成未运行扣2分,未建成扣4分,未开建不得分。




崇义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考核细则

按照全县精准扶贫暨城乡环境整治工作推进的会会议精神,特制订本考核细则。

一、组织领导(6分)

1.各乡镇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并指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环境整治管理工作。(3分);

2.各乡镇有切合实际的规划、计划或方案(1分)。

3.定期自查,促进工作,效果明显:(1)每月有工作研究和布置,有落实,有整改措施;
(2)按时报送工作情况,有报送的资料、信息、典型材料、报表等;
(3)创新工作方式,鼓励开展乡、村、组卫生评比,“卫生户”“文明示范户”评选活动有开展有台账。(2分)。

二、宣传发动(4分)

1.利用广播、横幅、宣传标语、黑板报、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使整治工作的意义、内容家喻户晓(得2分)。

2.广泛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积极性高(得1分)。

3.有固定环境整治工作宣传栏,内容定期更换(1分)。

三、环境整治(90分)

1.拆违拆废(20分)

(1)彻底拆除集中安置点、新农村建设点、贫困村、村民聚集地的违章建筑物,对直接影响出行畅通、安全及有碍观瞻的乱搭乱建彻底拆除,分值10分。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2)彻底拆除辖区内废弃的坍塌房屋、残墙断壁、牲畜圈舍,坚决清理拆除已领取危旧土坯房改造补助和享受易地搬迁、保障房、立面改造优惠政策,但未及时拆除的废旧房屋,分值10分。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2.治脏治丑(30分)

(1)全面彻底清理道路及房前屋后的生产生活垃圾分值5分。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2)彻底清理辖区内道路两侧及村庄巷道的乱堆、乱放,柴草秸秆、棍棒等杂物,要求在村级以上道路两侧不得堆放。分值10分,发现一处乱堆乱放扣1分,扣完为止。

(3)清理整治农村家庭院落乱堆乱放、乱倒乱泼、乱贴乱画现象,做到院落干净整齐。分值5分,发现一处乱堆乱放扣0.5分,扣完为止。

(4)垃圾桶布局合理,垃圾桶周围环境整洁,垃圾及时清运、处理。分值5分,发现一处乱堆乱放扣1分,扣完为止。

(5)村庄排水设施符合标准,无污水横流现象。分值5分,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3.道路维护(20分)

(1)村主要道路路面要平整、洁净,分值5分。发现一处不平整或不洁净扣0.5分,扣完为止。

(2)保证道路畅通,规范整治道路两侧的经营摊点,施工企业,禁止店外经营,占道施工,主要道路严禁长时间停放大型货运车辆,分值5分。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3)各级道路路牌标志完好,分值2分,路牌有破损或缺失的,每个扣0.2分,扣完为止。

(4)村驻地及沿路沿线广告、牌匾规范美观,分值3分。发现一处不规范的扣0.3分,扣完为止。

4.河道疏浚(15分)

(1)及时疏通河道,清理泥污及杂草树木,确保正常行洪分值5分。发现一处河道堵塞清理疏浚不及时的扣1分,扣完为止。

(2)清理本辖区河道、沟渠内的垃圾污物,确保无漂浮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白色污染物积存,分值5分。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3)清理河道内油污和各种漂浮物,确保水体清洁,分值5分。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5.长效机制(5分)

(1)各村与所辖企业、群众签订责任书,得2分;

(2)各村建立行之有效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分值1分。

(3)各村有适合当地条件的保洁队伍,有具体的人员负责具体的区域,得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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