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民政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方案

时间:2022-12-15 12:20:07 来源:网友投稿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民政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根据《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政办发〔2020〕3号)和《吕梁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全市民政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吕民发〔2020〕2号)精神,结合民政部门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指示精神,遵循“依法、科学、规范、有力、有序”的原则,坚持属地管理,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诊断、早治疗、就地处置”的“五早一就”防控措施,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切实保障民攻服务对象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好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二、工作重点和职责

(一)加强民政服务机构管理。民政服务机构所属对象均为老弱病残、流浪乞讨等易感人群,加之受冬春季节呼吸道感染病高发、春运期问人员流动密集等特点,民政服务机构存在较大疫情发生风险。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各中心敬老院、局各股室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抓紧制定完善疫情防控预案,压实防控工作责任,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该消毒的要消毒,该管控的要管控,该监测的要监测,该禁止的要禁止,全力以赴做好民政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单位:各中心敬老院、局各股室)

(二)严格落实疫情监测和报告制度。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落实集中供养对象疫情监测和日报告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一旦有情况要及时向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配合卫健部门做好隔离管理工作,坚决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切不可瞒报、漏报,甚至不报,确保得到及时救治。(责任单位:各中心敬老院、局各股室)

(三)着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强防护、消杀、体温监测、药品等防控物资储备,最大限度满足民政服务场所的防控需求。要立即开展养老机构的通风、消毒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卫生整治工作。要协调开展社会捐助工作,做好捐赠款物的管理和发放工作。(责任单位:各中心敬老院、局各股室)

(四)引导社会组织依法有序参与。要引导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下,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
要做好捐赠款物数据的统计和汇总工作,并及时回应社会对捐赠工作的关切;
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指导有关组织按照募捐方案使用捐赠款物,保障社会爱心切实用于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和社会组织管理股)

(五)加大防控知识宣传力度。要采取多形式、全方位宣传途径,扩大疫情防控知识知晓度,增强民政服务对象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疫能力。教育引导干部群众正确对待疫情防控,做好舆情管控,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责任单位:各中心敬老院、局各股室)

三、落实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全县民政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王爱军局长担任,副组长由主任科员张国城、办公室主任王永红担任,成员由各股室负责人、各中心敬老院院长组成。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和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及上级民政部门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县委、县政府及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得到统一领导下,组织指导全县民政系统和养老服务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各中心敬老院也要立即建立防控工作领导机制。

(二)实行政务信息日报告制度。各中心敬老院要建立民政系统防控工作政务信息日报送制度,及时梳理汇总有关情况,于每日12时前向局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前24小时内的防控工作政务信息,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报告。局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将全县民政系统防控工作情况汇总后按时上报市民政局。

(三)上下联动抓好防控工作。各中心敬老院、局各股室要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防控工作,要增强防控意识,普及科学防控知识,有序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公布权威部门发布的相关疫情信息,有序开展防控工作,切不可引起社会恐慌。要坚持防控为先,尽可能减少需要人员集中的会议或活动,以科学合理的方式安排和开展日常工作。同时,防控工作人员,特别是婚姻登记窗口、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窗口务必做好自身防护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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